本发明涉及电动车位锁,具体是一种装有照明指示灯的翻式电动车位锁。
背景技术:
目前,翻式电动车位锁都不具有照明指示功能。当翻式电动车位锁安装的车位没有照明或照明条件较差且车位没有车辆停放时,电动车位锁直立突兀在地面不易被行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行人极易绊倒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装有照明指示灯的翻式电动车位锁,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装有照明指示灯的翻式电动车位锁,包括安装在翻式电动车位锁底部的固定基板上的自复位行程开关,以及安装在翻式电动车位锁的门形摆臂内的照明指示灯,门形摆臂与固定基板铰接,照明指示灯和自复位行程开关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连接,且自复位行程开关的常开触点与门形摆臂的行程位置干涉。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自复位行程开关的常开触点在门形摆臂与固定基板形成90°时受到挤压。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门形摆臂开设有通孔,照明指示灯安装在通孔内部,且通孔的两端开口处固定有透光板。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透光板上设有用于方便使用者辨识停车位的停车位编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能够使没有照明或照明条件较差安装翻式电动车位锁的车位,在没有车辆停放时,即使翻式电动车位锁门形摆臂翻起后直立突兀在地面,门形摆臂上有了照明指示灯行人也较易发现其存在,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行人绊倒引发伤亡事故,同时停车位编号也会更明显的被显示,有利于停车人辨识停车位。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装有照明指示灯的翻式电动车位锁的结构示意图(照明指示灯亮时)。
图2为一种装有照明指示灯的翻式电动车位锁的结构示意图(照明指示灯不亮时)。
图中:1-透光板、2-自复位行程开关、3-门形摆臂、4-固定基板、5-照明指示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装有照明指示灯的翻式电动车位锁,包括安装在翻式电动车位锁底部的固定基板4上的自复位行程开关2,以及安装在翻式电动车位锁的门形摆臂3内的照明指示灯5,门形摆臂3与固定基板4铰接,使得门形摆臂3能绕着固定基板4转动,照明指示灯5和自复位行程开关2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连接,且自复位行程开关2的常开触点与门形摆臂3的行程位置干涉,在门形摆臂3运动时,会挤压自复位行程开关2的常开触点,照明指示灯5被点亮,进行照明。
所述自复位行程开关2的常开触点在门形摆臂3与固定基板4形成90°时受到挤压,即门形摆臂3在与固定基板4垂直时,即翻式电动车位锁被打开时,此时电路接通,照明指示灯5被点亮。
所述门形摆臂3开设有通孔,照明指示灯5安装在通孔内部,且通孔的两端开口处固定有透光板1。
所述透光板1上设有用于方便使用者辨识停车位的停车位编号,更便于停车人辨识停车位。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能够使没有照明或照明条件较差安装翻式电动车位锁的车位,在没有车辆停放时,即使翻式电动车位锁门形摆臂3翻起后直立突兀在地面,门形摆臂3上有了照明指示灯5行人也较易发现其存在,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行人绊倒引发伤亡事故,同时停车位编号也会更明显的被显示,有利于停车人辨识停车位。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