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自动划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29148发布日期:2018-06-30 09:42阅读:990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发明针对传统划线效率低、无法一次性完成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划线的问题,提出一种自动划线车。通过设置三个复合涂料箱与分液圆辊配合,利用方杆和电机驱动分液圆辊恒速旋转,实现涂料填充与划线的间歇式同步进行,使车体行驶时可一次性完成多条虚线划线,大幅提升施工效率。
关键词:自动划线车,分道线划线

本发明涉及一种工程机械,具体的说是一种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自动划线车。



背景技术:

在城市公路路面上,最常见的便是路面车道分道线。众所周知,在分道线中,白色的实线表示同向不可跨越的分道线,白色虚线表示同向可跨越的分道线,而在划线中,人们最难实施的便是要对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的划线,因为,每条同向可跨越的分道线的白色虚线在划线时,需要一条一条线段地去划,不管是人工划线还是操控传统的划线机去划线,均难以快速高效地将同向车道上的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进行划线。



技术实现要素:

现为了克服上述技术存在划线效率不高的缺陷,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自动划线车。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自动划线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中部设有燕尾通槽;燕尾通槽内设有三个复合涂料箱,每个涂料箱按照自上而下顺序依次由漏斗装载部、圆形转接部以及下漏部相连通所组成;所述圆形转接部内部充斥有圆柱形的分液圆辊,所述分液圆辊的圆弧面上均布有4个存料槽;所述分液圆辊中部均连接有方杆,所述方杆连接有电机。

所述电机固装在车体上;所述漏斗装载部固装在燕尾通槽内。

所述圆形转接部中心开有与方杆间隙配合的穿槽。

在本发明中,整个方杆的前部横截面、后部横截面为圆形,并且方杆的前部、后部均通过轴承安装在车体上,方杆的中部区域的横截面为方形,即方杆的中部区域与三个分液圆辊相连,并与穿槽间隙配合。使得分液圆辊既能够随同方杆旋转。下漏部的实际口径非常小。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自动化程度高,通过控制分液圆辊的恒速旋转,驱使涂料划线工作和涂料填充工作间歇式进行,达到一次性进行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的划线工作,进而达到提升划线效率的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图;

图3为涂料箱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清楚、更完整的阐述,当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基于本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的实施例,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多条同向可跨越式分道线自动划线车,包括车体1,所述车体1中部设有燕尾通槽1a;燕尾通槽1a内设有三个复合涂料箱3,每个涂料箱3按照自上而下顺序依次由漏斗装载部31、圆形转接部32以及下漏部33相连通所组成;所述圆形转接部32内部充斥有圆柱形的分液圆辊2,所述分液圆辊2的圆弧面上均布有4个存料槽2a;所述分液圆辊2中部均连接有方杆4,所述方杆4连接有电机5。

所述电机5固装在车体1上;所述漏斗装载部31固装在燕尾通槽1a内。

所述圆形转接部32中心开有与方杆4间隙配合的穿槽32a。

在本发明中,整个方杆4的前部横截面、后部横截面为圆形,并且方杆4的前部、后部均通过轴承安装在车体1上,方杆4的中部区域的横截面为方形,即方杆4的中部区域与三个分液圆辊2相连,并与穿槽32a间隙配合。使得分液圆辊2既能够随同方杆4旋转。下漏部33的实际口径非常小。

本发明在使用前,只需将每个复合涂料箱3中的漏斗装载部31中装满涂料。

在具体使用时,让车体1在公路上行驶的同时,通过电机5带动方杆4以及各个分液圆辊2恒速旋转,每次当一个分液圆辊2上的任意一个存料槽2a被旋转至分液圆辊2的正上方并正对漏斗装载部31时,漏斗装载部31内的涂料均会自动装入至该存料槽2a中。与此同时,一个已装有涂料的存料槽2a被旋转至分液圆辊2的正下方并正对下漏部33,此时该存料槽2a内的涂料会通过下漏部33缓慢地遗落至路面上,实现同向车道的几条可跨越式分道线中的一条线段进行划线,当下方的存料槽2a被旋转至与下漏部33配合脱离时,上方的存料槽2a与漏斗装载部31的配合也脱离,即此时涂料划线工作和涂料填充工作均进行停歇,车体1继续行驶,直至下一次两个存料槽2a被分别对应旋转至分液圆辊2的正上方、正下方;则继续进行划线涂刷工作和涂料填充工作。即通过划线的停歇使得路面上形成多条虚线,实现了对多条可跨越式分道线的高效自动涂刷。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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