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临时防护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88451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临时防护网。



背景技术:

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南水北调工程主要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尤其是黄淮海流域的水资源短缺问题,规划区人口4.38亿人(2002年)。仅东、中线一期工程直接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就有253个,直接受益人口达1.1亿人。为这些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调整创造机会和空间。同时,为黄河下游地区补充水量,为提高西北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创造了条件。

随着国家基础建设的大力发展,跨越南水北调干支渠、饮用水源河流水库的公路桥梁日渐增多,为了更好的保护水资源,对跨越饮用水地区的桥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浇筑完毕后,将挂篮移开后,已浇筑梁段上的污水或物料极有可能会掉落,造成一定的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临时防护网,能够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临时防护网,包括密目安全网、钢管、挂钩、立柱、凹型孔、上螺母、通孔、下螺母、已浇筑梁段、踢脚板、固定板,在已浇筑梁段一侧设置固定板,固定板将立柱通过下螺母固定在已浇筑梁段一侧,立柱最上端高于已浇筑梁段的最上端,在立柱上端设置凹型孔,在凹型孔靠近已浇筑梁段一侧设置通孔,在立柱上端设置钢管,钢管外径与凹型孔内径相等,钢管通过上螺母固定在立柱上,上螺母贯穿通孔,在钢管上设置若干个挂钩,钢管通过挂钩连接密目安全网,在已浇筑梁段上设置踢脚板,密目安全网位于钢管和踢脚板之间。

作为本实用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的密目安全网的最低端低于踢脚板的最高端。

作为本实用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的固定板是由Q235钢制成的。

作为本实用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的钢管最高端与已浇筑梁段之间的距离为1.2m,踢脚板与已浇筑梁段之间的距离为0.3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包括密目安全网、钢管、挂钩、立柱、凹型孔、上螺母、通孔、下螺母、已浇筑梁段、踢脚板、固定板,在已浇筑梁段一侧设置固定板,固定板将立柱通过下螺母固定在已浇筑梁段一侧,立柱最上端高于已浇筑梁段的最上端,在立柱上端设置凹型孔,在凹型孔靠近已浇筑梁段一侧设置通孔,在立柱上端设置钢管,钢管外径与凹型孔内径相等,钢管通过上螺母固定在立柱上,上螺母贯穿通孔,在钢管上设置若干个挂钩,钢管通过挂钩连接密目安全网,在已浇筑梁段上设置踢脚板,密目安全网位于钢管和踢脚板之间。能够防止桥面污水及物料滚落,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密目安全网的最低端低于踢脚板的最高端。能够防止物体滚落或避免桥面水外流,保护环境。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固定板是由Q235钢制成的。能够延长固定板的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

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钢管最高端与已浇筑梁段之间的距离为1.2m,踢脚板与已浇筑梁段之间的距离为0.3m。能够防止物体滚落或避免桥面水外流,保护环境。

5、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制作,适宜于工业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密目安全网,2、钢管,3、挂钩,4、立柱,5、凹型孔,6、上螺母,7、通孔,8、下螺母,9、已浇筑梁段,10、踢脚板,11、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临时防护网,包括密目安全网1、钢管2、挂钩3、立柱4、凹型孔5、上螺母6、通孔7、下螺母8、已浇筑梁段9、踢脚板10、固定板11,在已浇筑梁段9一侧设置固定板11,固定板11将立柱4通过下螺母8固定在已浇筑梁段9一侧,立柱4最上端高于已浇筑梁段9的最上端,在立柱4上端设置凹型孔5,在凹型孔5靠近已浇筑梁段9一侧设置通孔7,在立柱4上端设置钢管2,钢管2外径与凹型孔5内径相等,钢管2通过上螺母6固定在立柱4上,上螺母6贯穿通孔7,在钢管2上设置若干个挂钩3,钢管2通过挂钩3连接密目安全网1,在已浇筑梁段9上设置踢脚板10,密目安全网1位于钢管2和踢脚板10之间。能够防止桥面污水及物料滚落,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所述的密目安全网1的最低端低于踢脚板10的最高端。能够防止物体滚落或避免桥面水外流,保护环境。所述的固定板11是由Q235钢制成的。能够延长固定板11的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所述的钢管2最高端与已浇筑梁段9之间的距离为1.2m,踢脚板10与已浇筑梁段9之间的距离为0.3m。能够防止物体滚落或避免桥面水外流,保护环境。在拆卸立柱4和钢管2时,可通过螺母直接拆卸,无需进行切割。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局部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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