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市政道路用多功能洒水作业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90728发布日期:2018-08-04 13:22阅读:13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市政道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环保市政道路用多功能洒水作业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市政道路用的洒水装置的喷洒范围小,喷洒效果差,作业不方便;现有的敞口作业装置不能变换结构,使用起来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环保市政道路用多功能洒水作业设备,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洒水装置的喷洒范围小,喷洒效果差,作业不方便;现有的敞口作业装置不能变换结构,使用起来不方便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环保市政道路用多功能洒水作业设备,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设有敞口作业装置,所述敞口作业装置包括设于所述机架上的正方形框架,所述正方形框架的其中一角点上设有第一直角铰接座,所述正方形框架的另一角点上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上设有滑动块,所述第一滑槽和第一直角铰接座位于所述正方形框架的第一对角线上,所述滑动块的滑行方向与所述第一对角线重合,所述滑动块上设有第二直角铰接座,所述第一直角铰接座上分别铰接有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所述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相互垂直,所述第二直角铰接座上分别铰接有第三支杆和第四支杆,所述第三支杆和第四支杆相互垂直,所述第一支杆和第三支杆在外端部通过第三直角铰接座相铰接,所述第二支杆和第四支杆在外端部通过第四直角铰接座相铰接,所述第一支杆上转动设有第一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杆上转动设有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三支杆上转动设有第三支撑板,所述第四支杆上转动设有第四支撑板,所述第一、二、三、四支撑板均为轮廓相同的三角形板,所述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的相临边通过第一合页连接,所述第三支撑板和第四支撑板的相邻边通过第二合页连接;

所述机架上设有洒水装置,所述洒水装置包括设于机架上的安装架,所述安装架上设有两个轴支撑架,所述轴支撑架上转动设有洒水转轴,所述洒水转轴上设有浅槽,所述洒水转轴上配合设有洒水驱动轮,所述洒水驱动轮上设有与所述浅槽相配合传动的嵌条,所述浅槽和嵌条形成滑动配合运动,所述洒水转轴的一端设有曲柄,所述曲柄的另一端设有第一球头,所述安装架上还设有竖直设置的第一导柱,所述第一导柱上滑动设有滑动柱,所述滑动柱的侧壁上设有球头安装腔体,所述第一球头设置于所述球头安装腔体内,所述第一球头在球头安装腔体内相对转动并限位于所述球头安装腔体内,所述第一导柱的所在轴线与所述洒水转轴的所在轴向垂直并相交,所述滑动柱的顶部设有洒水头;

所述机架上还设有垃圾分拣装置,所述垃圾分拣装置包括设于机架上包括震动筛箱和两个破碎机,所述破碎机的顶部设置有进料斗,所述破碎机的底部设置有下料斗,所述破碎机的下料斗通过帆布袋连接于振动筛箱的顶部,所述震动筛箱的外壁设置有振动电机,所述震动筛箱内具有两个对称设置的上筛板和两个对称设置的下筛板,所述上筛板的一端固定在震动筛箱的内壁,其另一端斜向下设置,所述下筛板的一端固定在震动筛箱的内壁,其另一端斜向上设置,且上筛板的下边沿高于下筛板的上边沿,所述震动筛箱还包括刮板机构,所述刮板机构由刮板电机、驱动主轴以及两个刮板组成,所述刮板电机设置在两个破碎机之间,所述刮板电机的输出轴与驱动主轴传动连接,所述驱动主轴沿震动筛箱的轴线设置在震动筛箱内,所述两个刮板分别固定在驱动主轴的下端和中间位置,所述震动筛箱的底部设置有细料出口,所述震动筛箱的侧壁对应两个下筛板位置均设置有粗料出口。

所述正方形框架上对应所述第四直角铰接座处设有限位凸台,所述限位凸台使第四直角铰接座的最低位置高于第一直角铰接座。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相比较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敞口作业装置可实现功能的变换,既可以变成平板状具有封盖作用,也可以变成敞口,方便作业,具有实用性。本发明的洒水装置通过洒水驱动轮带动洒水头不仅实现了洒水头的左右摆动而且还使洒水头同时具有上下往复运动,因此可提高洒水头的喷洒效果,喷洒面积更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布局图。

图2为本发明的敞口作业装置的结构图。

图3为本发明的敞口作业装置的部分结构图。

图4为本发明的敞口作业装置的变换图。

图5为本发明的洒水装置的立体图。

图6为本发明的洒水装置的部分结构图一。

图7为本发明的洒水装置的部分结构图二。

图8为本发明的垃圾分拣装置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环保市政道路用多功能洒水作业设备,包括机架100,所述机架100上设有敞口作业装置10,所述敞口作业装置10包括设于所述机架100上的正方形框架11,所述正方形框架11的其中一角点上设有第一直角铰接座12,所述正方形框架11的另一角点上设有第一滑槽13,所述第一滑槽13上设有滑动块14,所述第一滑槽13和第一直角铰接座12位于所述正方形框架11的第一对角线上(也即对角线所在竖直平面上),所述滑动块14的滑行方向与所述第一对角线重合,所述滑动块14上设有第二直角铰接座15,所述第一直角铰接座12上分别铰接有第一支杆16和第二支杆17,所述第一支杆16和第二支杆17相互垂直,所述第二直角铰接座15上分别铰接有第三支杆18和第四支杆19,所述第三支杆18和第四支杆19相互垂直,所述第一支杆16和第三支杆18在外端部通过第三直角铰接座20相铰接,所述第二支杆17和第四支杆19在外端部通过第四直角铰接座21相铰接,第一支杆16以第一直角铰接座12为中心转动,转动方向与正方形框架11的其中一边相平行,第一支杆16和第三支杆18相垂直,第二支杆17和第四支杆19相垂直,所述第一支杆16上转动设有第一支撑板22,所述第二支杆17上转动设有第二支撑板23,所述第三支杆18上转动设有第三支撑板24,所述第四支杆19上转动设有第四支撑板25,各个支撑板绕各自的支杆所在轴线转动,所述第一、二、三、四支撑板均为轮廓相同的三角形板,所述第一支撑板22和第二支撑板23的相临边通过第一合页(未图示)连接,所述第三支撑板24和第四支撑板25的相邻边通过第二合页(未图示)连接,所述相邻边位于第一对角线所在竖直平面上。第一、二、三、四支杆受限于各自的直角铰接座仅可在竖直方向上转动或平动。

所述正方形框架11上对应所述第四直角铰接座21处设有限位凸台27,所述限位凸台27使第四直角铰接座21的最低位置略高于第一直角铰接座15,这样一来,起始位置时四个直角铰接座不再是平面状态,可以直接驱动滑动块向正方向框架的中心处运动,来完成变换的动作,避开了机构的死点位置,使敞口作业装置仅可由图2状态变换成图4状态的一种可能性。在滑动块滑动至第一滑槽的最外侧时,第四直角铰接座抵触于限位凸台,此时四个支撑板拼接成一个完整的正方形,具有封盖的作用,当滑动块朝正方形框架的中心处滑行时,四个支撑板可变成竖直状态,形成一个正方形的敞口。本发明的敞口作业装置可实现功能的变换,既可以变成平板状具有封盖作用,也可以变成敞口,方便作业,具有实用性。正方形框架可由不锈钢制成,具有环保性。

如图1、图5至图7所示,所述机架上设有洒水装置40,所述洒水装置40包括设于机架100上的安装架41,所述安装架41上设有两个轴支撑架42,所述轴支撑架42上转动设有洒水转轴43,所述洒水转轴43上设有浅槽431,所述洒水转轴43上配合设有洒水驱动轮44,所述洒水驱动轮44上设有与所述浅槽431相配合传动的嵌条441,所述浅槽431和嵌条441形成滑动配合运动,所述洒水驱动轮44受第二电机(未图示)驱动,所述洒水转轴43的一端设有曲柄45,所述曲柄45的另一端设有第一球头46,所述安装架41上还设有竖直设置的第一导柱47,所述第一导柱47上滑动设有滑动柱48,所述滑动柱48的侧壁上设有球头安装腔体49,所述第一球头46设置于所述球头安装腔体49内,所述第一球头46在球头安装腔体49内相对转动并限位于所述球头安装腔体49内,所述第一导柱47的所在轴线与所述洒水转轴43的所在轴向垂直并相交,所述滑动柱48的顶部设有洒水头50。当第二电机带动洒水驱动轮转动后,曲柄开始做圆周运动,由于第一球头受限于球头安装腔体内,滑动柱可随着曲柄的圆周运动,而实现左右摆动和上下往复运动,此时洒水转轴会适应性的进行其轴向上的位移。

如图1和图8所示,所述机架100上还设有垃圾分拣装置70,所述垃圾分拣装置70包括设于机架100上包括震动筛箱71和两个破碎机72,所述破碎机72的顶部设置有进料斗721,所述破碎机72的底部设置有下料斗722,所述破碎机72的下料斗722通过帆布袋73连接于振动筛箱71的顶部,所述震动筛箱71的外壁设置有振动电机74,所述震动筛箱71内具有两个对称设置的上筛板75和两个对称设置的下筛板76,所述上筛板75的一端固定在震动筛箱71的内壁,其另一端斜向下设置,所述下筛板76的一端固定在震动筛箱71的内壁,其另一端斜向上设置,且上筛板75的下边沿高于下筛板76的上边沿,所述震动筛箱71还包括刮板机构,所述刮板机构由刮板电机77、驱动主轴78以及两个刮板79组成,所述刮板电机77设置在两个破碎机72之间,所述刮板电机77的输出轴与驱动主轴78传动连接,所述驱动主轴78沿震动筛箱71的轴线设置在震动筛箱71内,所述两个刮板79分别固定在驱动主轴78的下端和中间位置,所述震动筛箱71的底部设置有细料出口80,所述震动筛箱71的侧壁对应两个下筛板76位置均设置有粗料出口81。所述垃圾分拣装置可对垃圾进行分拣作业,具有环保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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