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91730发布日期:2020-01-03 10:26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桥梁施工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道路桥梁预埋管道的施工,通常的工艺是在结构体内直接进行管道预埋,预埋管定位固定后浇筑混凝土。而实际施工过程中直接放置预埋管道后,常出现预埋管道变形、堵塞,且由于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棒的碰撞,预埋管道极易出现漏浆等问题,严重影响预留管道的质量美观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不变形、不堵塞、不漏浆的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包括预埋管、位于预埋管内部的填充柱、用于密封预埋管两端的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所述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位于预埋管内,所述填充柱位于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之间,所述填充柱的中心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设有拉钩,所述拉钩包括直杆和弯钩,所述直杆的一端与弯钩连接,所述直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第一限位板,所述第一限位板位于填充柱与第一密封板之间,所述第一限位板的两个面分别与填充柱的端面和第一密封板的端面抵持,所述直杆靠近弯钩的一端设有螺纹,所述螺纹上连接有第二限位板,所述第二限位板位于填充柱与第二密封板之间,所述第二限位板的端面与填充柱的端面抵持,所述弯钩与第二密封板的端面抵持,所述第一密封板的外端面设有第一拉环,所述第二密封板的外端面设有第二拉环。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的外径与预埋管的内径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的材料为弹性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填充柱的外径与预埋管的内径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填充柱的材料为弹性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限位板与直杆焊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限位板的中心设有螺纹孔,所述第二限位板通过螺纹孔与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弯钩的直径小于直杆的直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的有益效果是:解决了预埋管的变形、堵塞及漏浆的问题,安装拆卸方便快捷,使用简单,周转率高,可适合各种预埋管道,适配性广,维护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一种密封型可回收式管道预埋装置,包括预埋管1、位于预埋管1内部的填充柱4、用于密封预埋管1两端的第一密封板2和第二密封板3。第一密封板2和第二密封板3位于预埋管1内。第一密封板2和第二密封板3的外径与预埋管1的内径相等。第一密封板2和第二密封板3的材料为弹性材料,优选为橡胶。

填充柱4位于第一密封板2和第二密封板3之间,填充柱4的外径与预埋管1的内径相等,填充柱的材料为弹性材料,优选为橡胶。

填充柱4的中心设有通孔41,通孔41内设有拉钩5。

拉钩5包括直杆51和弯钩52,直杆51和弯钩52一体成型,直杆51的一端与弯钩52连接,直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第一限位板6,第一限位板6与直杆焊接,第一限位板6位于填充柱4与第一密封板2之间,第一限位板6的两个面分别与填充柱4的端面和第一密封板2的端面抵持。

直杆51靠近弯钩52的一端设有螺纹53,螺纹53上连接有第二限位板7,第二限位板7的中心设有螺纹孔(图未示),第二限位板7通过螺纹孔与螺纹53连接,从而实现第二限位板7的位置固定和调节。弯钩52的直径小于直杆51的直径,在第二限位板7套入时弯钩52起到导向作用。

第二限位板7位于填充柱4与第二密封板3之间,第二限位板7的端面与填充柱4的端面抵持,弯钩52与第二密封板3的端面抵持。

第一密封板2的外端面设有第一拉环21,第一拉环21位于第一密封板2的中心,第二密封板3的外端面设有第二拉环31,第二拉环31位于第二密封板3的中心。第一拉环21和第二拉环31的设置便于将第一密封板2和第二密封板3拉出。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安装时,提前根据预埋孔道的尺寸进行拉钩和填充柱的组装,利用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将填充柱的位置固定。再将填充柱放置预埋管中,两端用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密封。然后对预埋管进行预埋。取出时,先将两端的第一密封板和第二密封板取出,再通过拉钩将填充柱取出。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预埋管的变形、堵塞及漏浆的问题,安装拆卸方便快捷,使用简单,周转率高,可适合各种预埋管道,适配性广,维护成本低。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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