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旋转锉犁式破冰除雪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67378发布日期:2020-02-18 14:12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主动旋转锉犁式破冰除雪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除雪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主动旋转锉犁式破冰除雪机。



背景技术:

路面的降雪经过行人和车辆的碾压会被压实,如果清理不及时,积雪会变成冰雪或者坚冰凝冻于路面上,且因为冰雪凝结在路面上,造成了路面的凹凸不平,增加了除雪机破冰除雪的难度,而现有的除雪机很难去除这层冰,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随路面仿形,除冰效果好,工作效率高的主动旋转锉犁式破冰除雪机。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主动旋转锉犁式破冰除雪机,包括机架、多个连杆避障机构、多个连接板、多个旋转锉犁机构及多个液压动力单元;所述多个连杆避障机构依次排列安装在机架上,每个连杆避障机构下端均与对应的连接板上表面球铰接,所述多个旋转锉犁机构一一对应转动安装在多个连接板的下表面上,每个所述连接板上均安装有液压动力单元,所述多个液压动力单元一一对应驱动多个旋转锉犁机构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的连杆避障机构与连接板通过球铰接使旋转锉犁机构保持适应路面状态,且在遇到极强阻力状态时会平行提升,增强设备与路面作业时的适应性,达到随路面凹凸仿形的目的。

2.旋转锉犁机构在加压弹簧的下压力和动力设备的前推力作用下,将压实或凝冻于路面表层的冰雪剥离,如遇到坚冰,启动液压马达,旋转锉犁机构在液压马达带动下高速旋转,通过高速旋转后,锉犁柱或角刀铣刨切削冰雪,从容达到破除坚冰的目的,再由收排系统将剥离下的冰雪清除,除冰效果好且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连杆避障机构和旋转锉犁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避障状态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角刀结构示意图;

其中:100-连杆避障机构;110-连杆;120-加压弹簧;130-球铰机构;140-避障连板;200-连接板;300-旋转锉犁机构;310-回转支撑;320-锉犁板;330-锉犁柱;340-角刀;400-液压动力单元;500-机架。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4所示,主动旋转锉犁式破冰除雪机,包括机架500、多个连杆避障机构100、多个连接板200、多个旋转锉犁机构300及多个液压动力单元400;所述多个连杆避障机构100依次等间隔左右排列安装在机架500上,(假设机架500的长度方向为左右方向,机架500的宽度方向为前后方向),每个连杆避障机构100下端均与对应的连接板200上表面球铰接,所述多个旋转锉犁机构300一一对应转动安装在多个连接板200的下表面上,每个所述连接板200上均安装有液压动力单元400,所述多个液压动力单元400一一对应驱动多个旋转锉犁机构300转动。

机架500安装在驱动设备上,驱动设备为装载机、平地机或卡车;

如图2、图3所示,每个所述连杆避障机构100均包括加压弹簧120、避障连板140及两个连杆110;所述两个连杆110前后平行设置,两个连杆110上端均与避障连板140下端通过转轴铰接,避障连板140安装在机架500上,两个连杆110下端均通过球铰机构130与连接板200上表面球铰接,球铰机构130可以为连杆110提供多方向自由度,实现连接板200避障,所述加压弹簧120上端与避障连板140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加压弹簧120下端与两个连杆110位于前侧的连杆110下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加压弹簧120设置在两个连杆110之间,加压弹簧120通过连杆110对连接板200施加向下的压力,使锉犁柱330或者角刀340与地面产生下压力,紧贴地面。

如图2、图3所示,每个所述旋转锉犁机构300均包括回转支撑310、锉犁板320、多个锉犁柱330及多个角刀340;所述锉犁板320通过回转支撑310与对应的连接板200转动连接,且锉犁板320设置在对应连接板200的下方,锉犁板320下方均布固定有多个锉犁柱330或者多个角刀340。多个锉犁柱330或者多个角刀340均平行错位排列,与冰雪层直接接触,通过相互运动使冰雪层剥离破碎。

每个所述回转支撑310的内圈与对应的锉犁板320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每个回转支撑310的外圈与对应的连接板200下表面通过螺栓固定连接,使锉犁板320转动安装在连接板200上。

每个所述连接板200中部均开设有中心通孔,每个所述液压动力单元400采用液压马达,每个所述液压马达的输出轴均穿过对应连接板200的中心通孔与锉犁板320上表面中部固定连接,所述回转支撑310套装在液压马达的输出轴外侧,每个所述液压马达的壳体均固定在对应的连接板200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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