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五金配件收纳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69069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件领域,具体为一种五金配件收纳箱。



背景技术:

传统的五金零件,也叫小五金、五金配件,指的是铁、钢、铝等金属经过锻造、压延、切割等等物理加工制造而成的各种金属器具件。五金零件包含模具五金零件、机械五金零件、日用五金零件、橱窗五金零件、船舶五金零件、建筑五金零件、航空航天五金零件以及安防用品等。而收纳箱是用来存放五金零件的一种储物容器,随着五金零件种类的不断增加,收纳箱的种类也随着不断增加,但是,目前市面上的五金零件用收纳箱的储物空间单一,不能够将五金零件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单独存放,而是将五金零件一同存放入收纳箱,既不利于五金零件的取用,又难以避免五金零件之间相互接触而造成的磨损,使得五金零件相互之间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从而缩短了五金零件的使用寿命,难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五金配件收纳箱,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五金配件收纳箱,包括底箱、第一收纳盒、第二收纳盒和第三收纳盒,所述底箱内开设有开口,所述第一收纳盒两侧端面处开设有滑轨,且所述第一收纳盒通过所述滑轨滑动嵌设于所述底箱内,所述第一收纳盒一端开设开口,所述第二收纳盒两侧端面处开设有所述滑轨,且所述第二收纳盒通过所述滑轨活动嵌设于所述第一收纳盒内,所述第二收纳盒一端开设有开口,所述第三收纳盒两侧端面处开设有所述滑轨,所述第三收纳盒通过所述滑轨活动嵌设于所述第二收纳盒内,所述第一收纳盒、所述第二收纳盒和所述第三收纳盒顶端面处均开设有滑槽,且所述滑槽内活动安装有隔板,所述第一收纳盒、所述第二收纳盒和所述第三收纳盒内均形成有置放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收纳盒、所述第二收纳盒和所述第三收纳盒顶端面处均安装有提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箱、所述第一收纳盒、所述第二收纳盒和所述第三收纳盒侧端面处均安装有卡环,所述卡环与背带两端的卡钩紧密卡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收纳盒和所述第二收纳盒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二收纳盒和所述第三收纳盒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使用方便,五金配件可进行有效的分类置放,收纳盒之间可进行组合携带,装置使用灵活多变,使得后期可以实现快速取拿,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宜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五金配件收纳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箱,2、第一收纳盒,3、第二收纳盒,4、第三收纳盒,5、滑槽,6、隔板,7、置放槽,8、滑轨,9、提手,10、背带,11、卡环,12、卡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五金配件收纳箱,包括底箱1、第一收纳盒2、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底箱1内开设有开口,第一收纳盒2两侧端面处开设有滑轨8,且第一收纳盒2通过滑轨8滑动嵌设于底箱1内,第一收纳盒2一端开设开口,第二收纳盒3两侧端面处开设有滑轨8,且第二收纳盒3通过滑轨8活动嵌设于第一收纳盒2内,第二收纳盒3一端开设有开口,第三收纳盒4两侧端面处开设有滑轨8,第三收纳盒4通过滑轨8活动嵌设于第二收纳盒3内,第一收纳盒2、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顶端面处均开设有滑槽5,且滑槽5内活动安装有隔板6,第一收纳盒2、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内均形成有置放槽7,第一收纳盒2、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顶端面处均安装有提手9,底箱1、第一收纳盒2、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侧端面处均安装有卡环11,卡环11与背带10两端的卡钩12紧密卡接,第一收纳盒2和第二收纳盒3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具体的,使用时,收纳盒内的置放槽7用于放置五金配件,通过隔板6进行开启和关闭,第一收纳盒2和第二收纳盒3、第二收纳盒3和第三收纳盒4可进行拆卸,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来进行组合携带,可选择三个收纳盒或2个收纳盒或单个收纳盒进行携带,背带10通过卡钩12卡接在对应的卡环11上,方便携带。

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使用方便,五金配件可进行有效的分类置放,收纳盒之间可进行组合携带,装置使用灵活多变,使得后期可以实现快速取拿,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宜推广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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