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铸机的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85770发布日期:2018-07-07 12:09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连铸机扇形段万向轴更换,尤其涉及一种连铸机的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



背景技术:

连铸机是生产制造金属板材的机械设备。在现有技术中,连铸机的扇形段与万向轴连接,当需要更换扇形段时,需要挂设三台两吨的手拉葫芦进行辅助吊运更换,在更换扇形段的过程中,万向轴一般是使用垫块进行临时支撑,或者用其他支架类结构进行临时支撑,但是在实际现场作业时,有些位置的空间存在局限性,垫块、支架等物体放置不便,而且对万向轴的支撑稳定性差,有时还会因为空间狭窄而导致挤伤危险。

因此,如何便于空间狭窄位置的扇形段更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使用方便,使用可靠的连铸机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以克服现有技术上的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连铸机的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包括相互平行的顶板和底板,所述顶板和底板之间设有多个导向支撑装置,所述顶板和底板之间设有千斤顶,千斤顶的底座放置在底板上,千斤顶的活塞杆能够驱动顶板上下移动,所述顶板的顶面设有两个滚轮,两个滚轮之间形成卡槽。

优选地,所述导向支撑装置包括相互配合的导杆和导套,所述导杆安装在顶板上,所述导套安装在底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导杆与两个螺母螺纹配合,两个所述螺母分别位于顶板的顶面一侧和底面一侧。

优选地,所述导向支撑装置设有四个,并分别位于千斤顶的四周。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连铸机的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可靠安全,拆装、携带、放置均十分方便,且制作成本低,能够节约维修成本,能够有效辅助连铸机的扇形段拆卸更换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

1 顶板 2 底板

3 导向支撑装置 4 千斤顶

5 滚轮 6 卡槽

7 螺母 8 万向轴

31 导杆 32 导套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前”、“后”、“中间”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连铸机的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包括相互平行的顶板1和底板2,所述顶板1和底板2之间设有多个导向支撑装置3,所述顶板1和底板2之间设有千斤顶4,千斤顶4的底座放置在底板2上,千斤顶4的活塞杆能够驱动顶板1上下移动,所述顶板1的顶面设有两个滚轮5,两个滚轮5之间形成卡槽6。两个滚轮5安装在顶板顶面的挡板11上。

结合图1-图3,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和原理是:

首先将千斤顶4的活塞杆回缩,活塞杆带着顶板1下降。然后将本工装放置在与扇形段连接的万向轴8下方,并且让卡槽6位于万向轴8正下方。驱动千斤顶4让活塞杆顶起顶板1让两个滚轮5支撑在万向轴8上,此时万向轴8卡在所述卡槽6中实现对万向轴8的支撑定位。因为导向支撑装置3的作用,顶板1仅能竖向移动,不会偏移。此后,拆除万向轴8与扇形段的连接关系,更换扇形段。因为本工装的支撑作用,万向轴8位置保持不便。更换好扇形段后,驱动千斤顶4的活塞杆回缩,移走本工装。

在优选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导向支撑装置3包括相互配合的导杆31和导套32,所述导杆31安装在顶板1上,所述导套32安装在底板2上。

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灵活性更好,提高顶板1和底板2之间的调节距离,所述导杆31与两个螺母7螺纹配合,两个所述螺母7分别位于顶板1的顶面一侧和底面一侧。通过两个螺母7可以调整导杆31在顶板1上的位置,进而也就能提高本工装的适用范围,提高灵活性。

参考图1和图2,为了保证工作的稳定性,所述导向支撑装置3设有四个,并分别位于千斤顶4的四周,四个导向支撑装置3呈形成一个正方形。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连铸机的扇形段更换辅助工装,使用简单方便,工作可靠。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和使用意义。

上述实施方式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还有许多方面可以在不违背总体思想的前提下进行改进,对于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可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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