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清洗的切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7543发布日期:2018-10-30 23:04阅读:43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切割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切片装置。



背景技术:

蔬菜、瓜果和肉类等是人们喜爱的日常食物,人们在进食前需要对食物进行切割,由于不熟悉刀具以及操作不当,人们在切割食品时往往容易切到手部,引起手部受伤。现有的一些切割设备,往往较为大型,且价格较为高昂,不适于家用。现在人们的生活质量的提高,伴随着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走到户外举办烧烤,对于携带蔬菜和瓜果,需要一件快速切割和清洗的装置,以满足居民的户外生活。

现在大部分的切割机构体积较大,不方便携带且价格高昂,因此迫切需要设计一种能够便于携带、结构简单和成本低廉的切片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人工切割食物不便,效率低下,机器切割食物成本较高的缺陷,提供一种体积小、价格低,便于切割食物的切片装置。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于清洗的切片装置,包括工作板、固定机构、推料机构和切割机构,所述工作板上设置有推料机构、固定机构和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圆筒,所述圆筒具有筒壁,所述筒壁开设有切口,所述切割机构设置有与所述筒壁切口相匹配的切割刀片,所述切割刀片连接有转动架,所述转动架转动连接有支撑架,所述推料机构包括推片和推杆,所述推片位于圆筒的内部,所述推杆连接在所述推片上。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圆筒的截面为椭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口截面为半椭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口沿所述筒壁。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口开设在靠近所述切割刀片的筒壁圆周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割刀片形状与所述筒壁截面形状相匹配。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圆筒末端设置有限制推片的凸片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手柄设置有橡胶护手。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推片连接有橡胶垫片。

工作原理:将蔬菜和水果放到所述的圆筒内部,通过压动切割刀片插入到圆筒的切口,使得圆筒内的食物得到均匀切割,使得食物切割更为安全,便捷,当切割作业完成后,推动圆筒一端的推杆,所述推杆带动推片作用于圆筒内部的食物,将切割后的食物倒出;对于圆筒内部的残留的食物残渣,将本装置放置到水体中通过快速推动推杆,将圆筒内部的食物残渣清洗干净。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压动切割刀片插入到圆筒的切口,使得圆筒内的食物得到均匀切割,并本装置放置到水体中通过快速推动推杆,将圆筒内部的食物残渣清洗干净,本装置结构简单,体积较小,适用于户外就餐,方便携带。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将通过例子并参照附图的方式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附图标记:1-手柄,2-推杆,3-推片,4-圆筒,5-转动架,6-支撑架,8-切割刀片, 9-工作板,10-固定刀架。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下面结合图1、图2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实施案列一:一种便于清洗的切片装置,包括工作板(9)、固定机构、推料机构、切割机构和加热机构,所述工作板(9)上设置有推料机构、固定机构、切割机构和加热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圆筒4,所述圆筒4具有筒壁,所述筒壁开设有切口,所述切割机构设置有与所述筒壁切口相匹配的切割刀片8,所述切割刀片8连接有转动架5,所述转动架5转动连接有支撑架6,所述推料机构设置于圆筒4的一端,所述推料机构包括推片3和推杆2,所述推片3位于圆筒4的内部,所述推杆2连接在所述推片3上。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圆筒4的截面为椭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口截面为半椭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口沿所述筒壁。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口开设在靠近所述切割刀片8的筒壁圆周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割刀片8形状与所述筒壁截面形状相匹配。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圆筒4末端设置有限制推片3的凸片结构。

所述圆筒4有助于固定食物,特别是长条形食物,例如,青瓜、茄子以及火腿等,所述圆筒筒避免了用户直接手持食物进行切割,有效防止用户被割伤,一方面使得食物切割安全,便捷,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的切片装置,结构简单、体积小,制作成本低,从而降低了使用、维护成本。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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