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铁丝扎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48624发布日期:2018-08-10 20:45阅读:131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铁丝扎紧装置。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地上,常常会遇到将两段东西连接在一起使用的情况,譬如在建筑初期各个施工地都需要水源,通过将两段软水管连接起来或者将水管套设在水龙头上,以增加其长度来进行接水完成施工要求,而将两段水管连接起来,大家都是通过铁丝扎紧两段水管的,在扎紧铁丝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是用钳子将铁丝拧几圈使其缠绕在两段水管的连接处,来达到不脱落的效果,但是这种方式依然不够紧固,如果水压过大,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拉扯水管时,仍然会造成两段水管彼此分离,并且在用钳子拧铁丝的同时会造成软水管的损伤,使用完毕后,也不容易让两段软水管快速分开。则设计一种使铁丝扎的更紧的装置,能够给建筑施工人员带去很多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该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铁丝扎紧装置,将双捆铁丝的头端缠绕在需要连接的两段物体的连接处,尾端通过旋转摇柄使其缠绕在摇柄上以达到拉紧铁丝的效果,然后通过钳子将连接处剪断即可,这样不仅不损伤连接的物体,而且铁丝仅仅在物体的连接处缠绕一圈就能达到很紧的效果,美观还易于拆卸。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该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铁丝扎紧装置,包括矩形穿丝槽和摇柄,所述矩形穿丝槽的一端口设置为楔形,并且矩形穿丝槽在该楔形端口的下底边沿其长度方向并列开设多个条形口,矩形穿丝槽另一端口的两侧设置用以安装摇柄的连接片,所述连接片的中心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摇柄呈L形结构,包括横向杆和与横向杆连接用以持握的纵向杆,所述横向杆的长度大于两个连接片的间距,横向杆的横截面与连接片开设的圆形通孔相一致,横向杆依次穿设过两个连接片的圆形通孔并由套设在横向杆上的圆环进行限位,且横向杆穿设过连接片的部分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槽孔,所述槽孔的宽度大于需要扎紧的铁丝的宽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铁丝扎紧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矩形穿丝槽的楔形端口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0°~60°。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铁丝扎紧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条形口有3~6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铁丝扎紧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横向杆的槽孔宽度为5mm~10mm。

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铁丝扎紧装置,将双捆铁丝头端缠绕在需要连接的两段物体的连接处,尾端贯穿在摇柄横向杆的槽孔内,并通过旋转摇柄的纵向杆使铁丝缠绕在横向杆上达到拉紧铁丝的效果,然后通过钳子将连接处的铁丝剪断即可,铁丝仅在两段物体的连接处缠绕了一圈,不仅相比通常人们用钳子旋拧多圈连接更加紧固,还简单美观,而且不易损伤连接的物体,同时还能够在不使用时,便捷拆卸铁丝;

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铁丝扎紧装置,横向杆的槽孔宽度为5mm~10mm,适合建筑施工地常用铁丝的规格宽度,并且矩形穿丝槽楔形端口的底边上开设多个条形口,用以加大铁丝和矩形穿丝槽的摩擦力,防止在旋转摇柄的过程中,铁丝左右滑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扎紧铁丝的实施例图;

图中:1、矩形穿丝槽,101、条形口,2、连接片,3、横向杆,301、槽孔,4、纵向杆,5、圆环。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一种铁丝扎紧装置,包括矩形穿丝槽1和摇柄,所述矩形穿丝槽1的一端口设置为楔形,并且矩形穿丝槽1在该楔形端口的下底边沿其长度方向并列开设多个条形口101,矩形穿丝槽1另一端口的两侧设置用以安装摇柄的连接片2,所述连接片2的中心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摇柄呈L形结构,包括横向杆3和与横向杆3连接用以持握的纵向杆4,所述横向杆3的长度大于两个连接片2的间距,横向杆3的横截面与连接片2开设的圆形通孔相一致,横向杆3依次穿设过两个连接片2的圆形通孔并由套设在横向杆3上的圆环5进行限位,且横向杆3穿设过连接片2的部分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槽孔301,所述槽孔301的宽度大于需要扎紧的铁丝的宽度。

在使用时,将双股铁丝的头端贴在物体连接处,尾端缠绕物体连接处一圈后穿设过头端,并反向弯折从矩形穿丝槽1的楔形端口穿过,由设置连接片2的端口穿出,再通过横向杆3开设的槽孔301,然后旋转摇柄的纵向杆4使铁丝缠绕在横向杆3上,以达到拉紧铁丝的效果,其中矩形穿丝槽1楔形端口的底边上开设条形口101用以加大与铁丝的摩擦力,防止在铁丝拉紧过程中左右滑动。通过这种方式来扎紧铁丝,铁丝仅在物体连接处缠绕了一圈,不仅相比用钳子旋拧多圈连接更加紧固,还简单美观,并且不易损伤连接的物体,同时在不使用时,也方便拆剪铁丝,其中横向杆3的槽孔301宽度为5mm~10mm,适合建筑施工地常用铁丝的规格宽度,满足需求。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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