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家居的铝制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43007发布日期:2019-02-22 21:22阅读:43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家居的铝制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产品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家居的铝制门把手。



背景技术:

门把手指拉手、握手,即门上手拿的地方,现如今家居里的门把手多为铝质金属,经过锻造、压延、切割、等等物理加工制造而成的,属于五金产品。现在铝制门把手设计的形状多种多样,不仅仅起到了开关门的作用,铝制门把手的基座设计带有各种各样的边框,起到了美化装饰的作用,但是这些铝制门把手在实际使用中,会遇到诸多问题,由于高度固定,没有考虑到小孩子的高度,这些小孩子在开关门时,就显得极为困难,同时在夜晚光线昏暗的情况下,开关门会显得非常吃力,人们在洗完手后,会把手上的水遗留在铝制门把手上,不仅不卫生,时间长了还会腐蚀铝制门把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家居的铝制门把手,设计合理,便利了个子矮小的小孩的使用,提供照明,既卫生又提高了把手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家居的铝制门把手,包括门把手主体、固定座、连接轴和把手,所述门把手主体的后侧为所述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上方通过所述连接轴安装有所述把手,所述连接轴与所述固定座之间垂直,所述固定座的中部设有便利贴粘贴槽,所述固定座的下方安装有反锁旋钮,所述把手为圆柱形结构,所述把手的左下方设有副把手,所述把手的右侧外围套装有吸水棉卷,所述把手的右端安装有手电筒,所述手电筒的直径小于所述把手的直径,且所述手电筒的左端通过螺纹副与所述把手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固定座的截面为长方形结构,且所述固定座的四角设有安装孔。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把手的右侧设有圆形凹槽,圆形凹槽的内侧表面设有螺纹。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便利贴粘贴槽为长方形凹槽,所述便利贴粘贴槽位于所述连接轴和所述反锁旋钮之间。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副把手焊接在所述把手的左下方,且所述副把手呈直角状。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吸水棉卷的材质主要采用竹纤维面料,所述吸水棉卷位于所述副把手和所述手电筒之间。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手电筒的右端安装有灯泡,且所述手电筒的左侧安装有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设计合理,副把手的设置,便利了个子矮小的小孩的使用,右端安装的手电筒,可以在夜晚光线昏暗的地方,提供照明,套装的吸水棉卷,便于吸收水分,既卫生又提高了把手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手电筒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门把手主体;2、固定座;3、连接轴;4、把手;5、便利贴粘贴槽;6、反锁旋钮;7、副把手;8、吸水棉卷;9、手电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用于家居的铝制门把手,包括门把手主体1、固定座2、连接轴3和把手4,所述门把手主体1的后侧为所述固定座2,所述固定座2的上方通过所述连接轴3安装有所述把手4,所述连接轴3与所述固定座2之间垂直,所述固定座2的中部设有便利贴粘贴槽5,所述固定座2的下方安装有反锁旋钮6,所述把手4为圆柱形结构,所述把手4的左下方设有副把手7,所述把手4的右侧外围套装有吸水棉卷8,所述把手4的右端安装有手电筒9,所述手电筒9的直径小于所述把手4的直径,且所述手电筒9的左端通过螺纹副与所述把手4连接。所述固定座2的截面为长方形结构,且所述固定座2的四角设有安装孔。所述把手4的右侧设有圆形凹槽,圆形凹槽的内侧表面设有螺纹。所述便利贴粘贴槽5为长方形凹槽,所述便利贴粘贴槽5位于所述连接轴3和所述反锁旋钮6之间。所述副把手7焊接在所述把手4的左下方,且所述副把手7呈直角状。所述吸水棉卷8的材质主要采用竹纤维面料,所述吸水棉卷8位于所述副把手7和所述手电筒9之间。所述手电筒9的右端安装有灯泡,且所述手电筒9的左侧安装有开关。

使用方法:首先将铝制门把手主体1的固定座2,通过安装孔安装在对应的门上,个子矮小的小孩,可根据自身的高度使用副把手7来开关门,非常便利;当夜晚来临光线昏暗时,可打开把手4右端手电筒9的开关,提供照明光线,以便开关门;刚洗完手后,在开关门时,可握住吸水棉卷8,竹纤维材质的吸收棉卷8,吸收水分的同时,还便于挥发,卫生抑菌;若有事情备注要做,可将便利贴粘贴在便利贴粘贴槽5内,以便于出门前及时提醒。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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