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左右换向的锁具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70117发布日期:2019-12-10 21:19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左右换向的锁具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锁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复位功能和左右换向功能的锁具机构。



背景技术:

锁具包括面板,设置在面板内的锁舌及与锁舌联动的拨叉组件以及设置在面板上的供用户扳动驱动锁舌从面板中伸出或收回的执手,锁舌一般有斜锁舌、方锁舌和保险舌,执手根据门内外的位置称为内执手或外执手。内外执手分别固定连有内外方轴,内外方轴转动时带动锁具的拨叉组件转动,拨叉组件至少包括有中拨叉,中拨叉控制锁具的斜锁舌的收回和伸出。通常情况,用户在门内时,扳动内执手即可打开斜锁舌;用户在门外时,机械锁需要插入钥匙才能使拨叉组件联动斜锁舌收回,电子锁则需要输入指纹、数字密码等密钥驱动拨叉组件联动锁舌收回,没有钥匙或密钥时外执手只能处于空转状态无法使斜锁舌收回。

生活中常见的开门方向为朝右开门,所以目前市场上的电子锁大部分为右向锁具,但也有一些用户有朝左开门的需求,工厂在生产时难以统计朝左开门目标用户的数量,因此容易导致左向电子锁产量不足或者库存过多的后果,因此需要能够实现左右换向的电子锁,既满足大批量的右向电子锁用户的需求,也兼顾到少数需要左向锁具的用户的需求。锁具在长时间使用后还会因为执手和拨叉没有复位到位的原因出现执手下挂,拨叉无法联动的情况,导致用户无法开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简便的带有复位功能和左右换向功能的锁具机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左右换向的锁具机构,包括用于联动锁舌伸出和收回的拨叉组件,所述拨叉组件包括中拨叉,所述中拨叉两侧分别设有第一拨叉和第二拨叉,所述的第一拨叉、中拨叉和第二拨叉中间设有方轴,所述方轴包括同轴设置且可插拔的内方轴和外方轴;所述锁具机构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锁具机构处于第一状态时,所述内方轴插设在第一拨叉和中拨叉中并与两者周向联动,且所述外方轴插设在第二拨叉中并与第二拨叉周向联动;锁具机构处于第二状态时,所述内方轴插设在第二拨叉和中拨叉中并与两者周向联动,且所述外方轴插设在第一拨叉中并与第一拨叉周向联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第一拨叉和中拨叉插设在内方轴上,内方轴一侧作为门内方向,第二拨叉插设在外方轴上,外方轴一侧作为门外方向时,所述锁具处于第一状态,第一状态时锁具为左向开门锁具,用户在门内转动内方轴从而联动中拨叉周向旋转实现开锁,用户在门外只能转动第二拨叉,而第一状态下第二拨叉与中拨叉不联动因此第二凸块只能在滑槽中空转用户无法开锁。当用户把内方轴和外方轴交换后,锁具处于第二状态,原先处于门外方向的一侧变为了门内方向,锁具变为右向开门锁具,此时内方轴插设在中拨叉和第二拨叉中,外方轴插设在第一拨叉中,用户在门内方向转动内方轴从而联动中拨叉周向旋转实现开锁,用户在门外只能转动第一拨叉,而第二状态下第一拨叉与中拨叉不联动因此第一凸块只能在滑槽中空转用户无法开锁。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二拨叉上还套设有拨板,所述锁具还包括斜锁舌,所述斜锁舌连接有斜舌拉杆,斜舌拉杆上设有沿其轴向滑移的滑板,所述的拨板在转动过程中带动滑板往复滑移,所述滑板在往复滑移过程中带动斜锁舌伸出或收回,所述斜舌拉杆上设有驱动斜锁舌弹出的第一弹簧,所述中拨叉和拨板之间设有将两者联动旋转的联动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用户在门内或门外解锁的情况下扳动执手带动中拨叉转动,中拨叉通过联动件带动拨板转动,拨板转动带动滑板向内进行滑移,斜舌拉杆收到拨板的作用力后向锁具面板内收回带动斜锁舌收回,用户放手后,第一弹簧驱动斜锁舌向外弹出,拨板跟随斜锁舌和斜舌拉杆向外转动,同时在联动件的作用下拨板带动中拨叉复位。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联动件为扭簧,扭簧套设在所述中拨叉上,所述中拨叉一侧设有第三凸块,所述第三凸块位于扭簧的两脚之间;所述拨板对应第三凸块的位置设有朝向第三凸块的折弯片,所述折弯片位于所述扭簧的两脚之间。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将扭簧设置在第三凸块和折弯片之间,拨板或中拨叉旋转时,扭簧受力的一只脚将力传递到中拨叉或拨板上实现两者联动,用户施加的外力消失后,拨板在第二弹簧的作用下复位从而带动中拨叉和扭簧复位,中拨叉和扭簧联动复位能够减少扭簧使用疲劳的后果,避免执手下挂的情况。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斜舌上还设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位于滑板内侧,斜舌拉杆靠近第二弹簧的端部设有将第二弹簧限位的限位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滑板和斜舌拉杆之间设置第二弹簧,有利于滑板受力时进行缓冲,改进用户体验;另外,在锁具换向时,用户可以通过面板上开设小孔,通过工具伸入小孔将斜舌拉杆顶出,从而使斜锁舌完全伸出面板,用户转动斜锁舌即可对斜锁舌也进行换向以匹配锁具的方向,再通过第二弹簧恢复形变带动斜锁舌复位。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拨叉朝向中拔叉的端面上凸起设有弧形的第一凸块,所述第二拨叉朝向中拨叉的端面上与第一凸块镜像对称的位置设有第二凸块,所述中拨叉的一侧开设有供第一凸块和第二凸块绕方轴旋转的弧槽,所述中拨叉位于弧槽所在的一侧径向开设有插销柱槽,所述插销柱槽内设有在其中滑移适配的插销柱,所述插销柱相对所述中拨叉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所述插销柱处于第一位置时,所述中拨叉仅与第一拨叉联动旋转,所述插销柱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中拨叉和第一拨叉及第二拨叉联动旋转。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插销柱的位置控制中拨叉和第一拨叉是否与第二拨叉联动,不联动的情况下,用户只能在门内侧进行开门,用户在门外执手只能空转;联动的情况下,用户在门外扳动执手才能开门。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拨叉和第二拨叉分别安装进内方轴和外方轴后所述第一凸块和第二凸块相抵;所述插销柱从中拨叉外侧向中拨叉的中心方向插设进插销柱槽时所述插销柱处于第二位置,所述插销柱抵住第一凸块和第二凸块的一端,第一凸块和第二凸块的另一端抵接在弧槽的端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用户可以从门外输入指纹从而解锁并通过电机带动插销柱插设进插销柱槽,使插销柱抵接第一凸块和第二凸块中间,然后用户在门外转动外方轴带动第二拨叉转动,由于插销柱设置在外方轴转动方向的一侧,第二拨叉转动则带动插销柱进行转动,由于插销柱是设在中拨叉上,则中拨叉会随插销柱进行转动从而实现斜锁舌收回。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插销柱上套设有第三弹簧,所述插销柱上设有对第三弹簧进行限位的插销头,所述第三弹簧驱动插销柱由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运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插销头和第三弹簧对插销柱的滑移距离进行限位,第三弹簧使插销柱在失去外力挤压后能够弹出从而使第二拨片和中拨叉解除联动。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外方轴与内方轴旋转活动连接,所述内方轴上凸起设有第一圆柱,所述外方轴上凸起设有第二圆柱,所述第二圆柱中开设有供第一圆柱插设并在其中旋转的柱形槽,所述中拨叉开设有与内方轴适配的安装腔,所述中拨叉套设进内方轴后所述第二圆柱位于安装腔中。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第一圆柱在第二圆柱的柱形槽中旋转,内方轴和外方轴旋转互不受影响,同时也实现了可插拔的功能,便于内方轴和外方轴交换插设方向。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内方轴上位于第一拨叉的外侧设有第一挡板,所述外方轴上位于第二拨叉的外侧设有第二挡板。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分别对第一拨叉和第二拨叉进行限位,防止第一拨叉和第二拨叉沿方轴轴向移动两者之间分离导致拨叉组件联动失效。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挡板一端与内方轴可拆卸连接,另一端朝向远离内方轴的方向折弯翘起。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挡板可拆卸连接设置方便用户对方轴进行拆卸换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的拨叉组件的示意图;

图3为拨叉组件的爆炸示意图;

图4为本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中:1、内方轴;101、第一挡板;102、第一圆柱;2、外方轴;201、第二挡板;202、第二圆柱;3、第一拨叉;301、第一凸块;4、中拨叉;401、弧槽;402、插销柱槽;403、第四凸块;404、插销头槽;405、第三凸块;406、安装腔;5、第二拨叉;501、第二凸块;6、插销柱;7、插销头;8、第三弹簧;9、扭簧;10、拨板;1001、折弯片;1002、拨片;11、斜锁舌;12、斜舌拉杆;1201、限位端;1202、限位板;1203、滑板;1204、第一弹簧;1205、第二弹簧;13、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考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左右换向的锁具机构,包括用于联动锁舌伸出和收回的拨叉组件,所述拨叉组件包括中拨叉4,所述中拨叉4两侧分别设有第一拨叉3和第二拨叉5,所述的第一拨叉3、中拨叉4和第二拨叉5中间设有方轴,所述方轴包括同轴设置且可插拔的内方轴1和外方轴2;所述锁具机构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所述内方轴1插设在第一拨叉3和中拨叉4中并与两者周向联动且外方轴2插设在第二拨叉5中并与第二拨叉5周向联动时为第一状态,第一状态时锁具为左开方向,所述内方轴1插设在第二拨叉5和中拨叉4中并与两者周向联动且外方轴2插设在第一拨叉3中并与第一拨叉3周向联动时为第二状态,第二状态时锁具为右开方向。附图1至4所示为第一状态,即左开方向的锁具机构。

具体的,所述第一拨叉3朝向中拔叉的端面上凸起设有弧形的第一凸块301,所述第二拨叉5朝向中拨叉4的端面上与第一凸块301镜像对称的位置设有第二凸块501,所述中拨叉4的一侧开设有供第一凸块301和第二凸块501绕方轴旋转的弧槽401,所述第一拨叉3和第二拨叉5分别安装进内方轴1和外方轴2后所述第一凸块301和第二凸块501相抵;所述中拨叉4开设有插销柱槽402,所述插销柱槽402内设有在其中滑移适配的插销柱6,所述插销柱6从中拨叉4外侧向中拨叉4的中心方向插设进插销柱槽402时所述插销柱6抵住第一凸块301和第二凸块501的一端,第一凸块301和第二凸块501的另一端抵接在弧槽401端部的内壁上。所述插销柱6朝向中拨叉4的外侧的一端设有比插销柱6粗的插销头7,所述中拨叉4上对应插销柱槽402的位置向外凸起设有第四凸块403,所述第四凸块403开设有与插销柱槽402连通的供所述插销头7滑移适配的插销头槽404,所述插销头槽404内设有第三弹簧8,所述第三弹簧8套设在所述插销柱6上。

所述外方轴2与内方轴1旋转活动连接,所述内方轴1上凸起设有第一圆柱102,所述外方轴2上凸起设有第二圆柱202,所述第二圆柱202中开设有供第一圆柱102插设并在其中旋转的柱形槽,所述中拨叉4开设有与内方轴1适配的安装腔406,所述中拨叉4套设进内方轴1后所述第二圆柱202位于安装腔406中。由于第二拨叉5套设在外方轴2上,中拨叉4的安装腔406部分是位于第二圆柱202外周并不套设在外方轴2上,因此插销柱6未插设进插销柱槽402时,第二拨叉5不与中拨叉4联动,第二凸块501仅能在弧槽401中空转。

另外,所述第二拨叉5上还套设有拨板10,所述锁具还包括斜锁舌11,所述斜锁舌11连接有斜舌拉杆12,斜舌拉杆12上设有沿其轴向滑移的滑板1203,所述的拨板10在转动过程中带动滑板1203往复滑移,所述滑板1203在往复滑移过程中带动斜锁舌11伸出或收回,所述斜舌拉杆12上设有驱动斜锁舌11弹出的第一弹簧1204,所述中拨叉4和拨板10之间设有将两者联动旋转的联动件。所述斜舌上还设有第二弹簧1205,所述第二弹簧1205位于滑板1203内侧,斜舌拉杆12靠近第二弹簧1205的端部设有将第二弹簧1205限位的限位端1201。所述的滑板1203套设在斜舌拉杆12上,面板13上开设有供其滑移并且限制滑移距离的滑移槽,斜舌拉杆12上套设有限位板1202,面板13上开设有将其定位的定位槽将其固定。

滑板1203位于斜舌拉杆12上位于限位板1202和限位端1201之间,第一弹簧1204位于斜锁舌11和限位板1202之间,第二弹簧1205位于滑板1203和限位端1201之间。斜舌拉杆12上位于滑板1203和限位板1202之间还套设有限位环,拨板10上一体设有拨片1002,拨片1002位于滑板1203和限位板1202之间,通过限位环对拨片1002起保护作用,防止拨片1002长期受两边作用力而变形。

另外,中拨叉4上还套设有扭簧9,所述中拨叉4上与插销柱槽402相对的一侧设有第三凸块405,所述第三凸块405位于扭簧9的两脚之间;所述拨板10对应第三凸块405的位置设有朝向第三凸块405的折弯片1001,所述折弯片1001位于所述扭簧9的两脚之间,通过扭簧9将中拨叉4和拨板10进行联动。

开锁时,用户下压扳动执手,通过中拨叉4带动拨板10从而带动拨片1002向内滑移,拨片1002抵住滑板1203后将斜舌拉杆12向内拉动从而带动斜锁舌11收回,用户松开执手后第一弹簧1204恢复形变,将斜锁舌11斜舌拉杆12弹出,从而带动拨片1002向外移动,从而拨片1002带动拨板10复位,由于拨板10和中拨叉4通过扭簧9联动,扭簧9自身也有恢复形变的功能,因此拨板10复位带动拨叉复位,拨叉复位可以避免因为拨板10与外方轴2之间存在的空转角度在长时间使用后出现拨板10不能完全回位的现象,和插销柱6推不进插销柱槽402而无法开锁的情况,从而提高了锁具功能的稳定性,增加了锁具的使用寿命。

此外,所述内方轴1上位于第一拨叉3的外侧设有第一挡板101,所述外方轴2上位于第二拨叉5的外侧设有第二挡板201。所述第二挡板201与外方轴2一体设置,所述第一挡板一端与内方轴1螺纹连接,另一端朝向远离内方轴1的方向折弯翘起。通过设置第一挡板101和第二挡板201对拨叉组件进行限位,增加拨叉组件和内外方轴2配合的稳定性,通过可拆卸的组装方式,用户需要对锁具进行换向时,便于拆卸和安装。本实用新型中,用户对锁具进行换向,只需通过调换内方轴1和外方轴2的位置,换向后,内方轴1插设在第二拨叉5和中拨叉4中并与两者周向联动,外方轴2插设在第一拨叉3中并与第一拨叉3周向联动,再通过螺丝刀等工具伸入面板13将斜舌拉杆12向外顶使斜锁舌11露出,将斜锁舌11的转动进行方向调换,方向转换后斜锁舌11在第二弹簧1205的作用下收回复位,即可完成锁具的左右换向。

以上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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