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板式家具颗粒板消音裁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24255发布日期:2021-02-09 21:00阅读:10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板式家具颗粒板消音裁切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修包装生产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板式家具颗粒板消音裁切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在板式家具打包中,需要垫设消音颗粒板进行包装,由于目前的消音颗粒塑料板在成型和裁切工序中是分步进行的,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同时每台设备对应一种板材的尺寸,耗资巨大,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能调节尺寸同步进行压合和裁切的消音颗粒板裁切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板式家具颗粒板消音裁切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
一种用于板式家具颗粒板消音裁切装置,包括放置基板和悬挂机架,所述的放置基板上两侧横向开设有第一调节槽和竖向开设有第二调节槽,所述的第一调节槽上均装配有第一夹板,所述的第二调节槽上均装配有第二夹板,所述的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分别在所述的第一调节槽、第二调节槽上位移并围绕成口字型放料腔,所述的口字型放料腔上可拆卸铺设有垫板,所述的悬挂机架安装有驱动气缸,所述的驱动气缸下端连接有气动压杆,所述的气动压杆末端连接有电磁吸盘,所述的电磁吸盘通过电磁吸安装有压合板,所述的压合板内设置有刀具调节槽,所述的刀具调节槽内装配有刀具,所述的刀具两侧通过调节座调节左右间距,所述的调节座与所述的刀具调节槽通过齿牙滑动装配。
[0006]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第二夹板位于所述的第一夹板内侧,所述的第二夹板由方块状夹板通过螺栓安装排列组成。
[0007]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第二夹板于所述的第二调节槽处安装有第二紧固螺栓,所述的第一夹板于所述的第一调节槽处安装有第一紧固螺栓。
[0008]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垫板与所述的压合板尺寸相互匹配。
[0009]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此设备,能提高对消音塑料粒板压合成型和裁切成型的效率,无需分步进行,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进一步的能根据需求压合和裁切尺寸,更为方便。
附图说明
[0010]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放置基板俯视图。
[0012]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垫板位置示意图。
[0013]
其中:放置基板1、第一夹板2、第二夹板3、第一调节槽4、第二调节槽 5、第一紧固
螺栓6、第二紧固螺栓7、垫板8、悬挂机架9、驱动气缸10、气动压杆11、电磁吸盘12、刀具调节槽13、刀具14、压合板15、调节座16。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下面结合附图与优选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0015]
请参阅图1-3结合所示,一种用于板式家具颗粒板消音裁切装置,包括放置基板1 和悬挂机架9,所述的放置基板1上两侧横向开设有第一调节槽4和竖向开设有第二调节槽5,所述的第一调节槽4上均装配有第一夹板2,所述的第二调节槽5上均装配有第二夹板3,所述的第一夹板2和第二夹板3分别在所述的第一调节槽4、第二调节槽5上位移并围绕成口字型放料腔,所述的口字型放料腔上可拆卸铺设有垫板8,所述的悬挂机架9安装有驱动气缸10,所述的驱动气缸10下端连接有气动压杆11,所述的气动压杆11末端连接有电磁吸盘12,所述的电磁吸盘12通过电磁吸安装有压合板15,所述的压合板15内设置有刀具调节槽13,所述的刀具调节槽13内装配有刀具 14,所述的刀具14两侧通过调节座16调节左右间距,所述的调节座16与所述的刀具调节槽13通过齿牙滑动装配,所述的第二夹板3位于所述的第一夹板2内侧,所述的第二夹板3由方块状夹板3-1通过螺栓安装排列组成,所述的第二夹板3于所述的第二调节槽5处安装有第二紧固螺栓7,所述的第一夹板2于所述的第一调节槽4处安装有第一紧固螺栓6,调节好所述的第一夹板2和第二夹板3的间距位置,锁紧所述的第二紧固螺栓7和第一紧固螺栓6定位,将适配的垫板8口字型放料腔内,放入将塑料颗粒放置于所述的垫板8上,滴入胶粘液,将适配的压合板15装配上电磁吸盘 12下,并手动调节刀具14的裁切位置,启动驱动气缸10,使气动压杆11带动压合板 15向垫板8一侧下压,使塑料颗粒压成块状型,并通过刀具14切成相应的尺寸,方便对家具进行保护,起到降低震动,减少噪音,起到消音作用,通过此设备,能提高对消音塑料粒板压合成型和裁切成型的效率,无需分步进行,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进一步的能根据需求压合和裁切尺寸,更为方便。
[0016]
其中,所述的垫板8与所述的压合板15尺寸相互匹配,所述的垫板8和压合板 15设置有多种不同尺寸,能用于配合口字型放料腔的尺寸。
[0017]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8]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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