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护理产品中的壳体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349808发布日期:2023-12-14 01:06阅读:13来源:国知局
个人护理产品中的壳体窗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个人护理产品,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包括皮肤处理和/或毛发移除两者的那些产品。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涉及与本申请同日提交且由相同受让人提交的共同未决申请序列号(63/177,205),其不因其在交叉参考部分中的提及而被承认是关于本发明的现有技术。该共同未决申请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背景技术:

1、现有技术中描述的个人护理产品用于皮肤处理或毛发移除。一些已知的现有技术公开了具有带孔的刀片的用于移除毛发的剃刀,其中孔具有锋利的切割刃。在其它现有技术中,湿剃剃刀具有线性刀片或者电动剃刀具有由剪切刀片构成的切割系统,所述剪切刀片在具有孔的箔下方移动以切割毛发。不仅出于卫生原因,而且允许产品在长时间内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有利的是移除聚集在这些产品的切割刃周围的碎屑(诸如切割的毛发和剃刮制剂)。

2、现有技术通过允许流体(例如,水)在刀片之间流动来提供碎屑(诸如毛发和剃刮制剂组合物)的移除。然而,许多这些产品的缺点是提供用于碎屑移除的区域是不够的。例如,在湿式剃刀中,提供用于移除碎屑的区域在剃刀刀片架内,并且具体地,刀片之间的跨度非常小,并且通常并非所有碎屑都可以通过冲洗来移除。使用者用刀片轻敲硬表面诸如水槽。粘在刀片之间的碎屑影响刀片架随后的剃刮性能,这可以导致不期望的割伤和切口。在公开了干式剃刀的现有技术参考文献美国专利10,500,743中,毛发灰尘被收集在封装腔室中,并且当将两个冲洗开口设置在腔室下方用于水流过以移除毛发灰尘时,将阀安装在覆盖这些冲洗通道的封装腔室内,从而限制流动方向并且使得系统复杂并且最终在移除所收集的毛发灰尘方面效率低下。

3、进一步地,许多现有技术的剃刀被专门设计用于移除毛发,因此通常不是针对有效的皮肤处理目的而优化的。

4、针对例如皮肤去角质或角质剥脱(dermaplaning)而优化的包含切割刃的那些个人护理产品通常由具有突出到箔的表面上的切割刃的金属箔构成。这些产品通常不提供用于冲洗皮肤屑和其它碎屑(包括毛发在内)的系统。

5、本领域中的金属箔通常被形成和成形为提供用于改善沿着弯曲皮肤表面的皮肤接触的凸面或圆顶形处理表面。这种构造的缺点在于,皮肤接触区域在延伸的平坦身体部位(诸如腿部或背部)上是最小的,从而导致花费长时间来完成低效率处理。

6、希望提供一种用于在个人护理产品中移除碎屑的优化系统,该系统针对皮肤处理和毛发移除两者优化。

7、希望提供一种在个人护理产品中针对皮肤处理和毛发移除两者优化的碎屑移除结构,该碎屑移除结构包括诸如平坦处理表面的结构特征,以用于跨过延伸的平坦身体部位的良好皮肤接触。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涉及一种个人护理产品,该个人护理产品包括:具有下表面的处理片、包括地板表面和多个柱的壳体、以及由从所述下表面延伸到所述地板表面的容积形成的腔。

2、在一个方面,所述容积从所述壳体的内柱壁延伸。

3、在另一方面,所述多个柱形成于所述壳体的侧壁中。

4、在又一方面,所述腔是空的。

5、在本发明的其它方面,所述腔的高度h2为所述个人护理产品的高度h1的至少十五分之一,并且/或者所述腔的高度h2至少约为所述多个柱中的一个柱的高度h3。

6、更进一步的方面包括处理片是平坦的或脆性的。

7、关于本发明实施方案的其它方面,所述多个柱从所述壳体的所述地板表面向上延伸,或者所述多个柱延伸到所述壳体的承载体的下凸缘。

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地板表面相对于由所述下表面限定的平面c1平行。

9、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地板表面相对于由所述下表面限定的平面c1成角度。

10、在其它实施方案中,所述地板表面是平坦的或成形的。所述成形地板表面包括圆顶或锥形形状。

11、此外,一个或多个窗设置在所述多个柱之间。

1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处理片邻近所述一个或多个窗。所述处理片从所述一个或多个窗可见。

13、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壳体是基本上圆柱形的。更进一步的实施方案允许流体在所述腔内流动,流入和流出所述一个或多个窗。

14、除非另有定义,否则本文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均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的含义。虽然在本发明的实施或测试中可使用类似于或等同于本文所述的那些的方法和材料,但下文描述了合适的方法和材料。此外,材料、方法以及示例仅为说明性的而不旨在进行限制。

15、通过以下具体实施方式和权利要求书,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显而易见。



技术特征:

1.一种个人护理产品,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容积从所述壳体的内柱壁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多个柱形成于所述壳体的侧壁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腔是空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腔的高度h2为所述个人护理产品的高度h1的至少十五分之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腔的高度h2至少约为所述多个柱中的一个柱的高度h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处理片是平坦的、脆性的、或两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多个柱从所述壳体的所述地板表面向上延伸,其中所述多个柱延伸到所述壳体的承载体的下凸缘,或者它们的任何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地板表面相对于由所述下表面限定的平面c1平行,或者其中所述地板表面相对于由所述下表面限定的平面c1成角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地板表面是平坦的或成形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成形地板表面包括圆顶或锥形形状。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多个柱之间的一个或多个窗。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处理片邻近所述一个或多个窗,其中所述处理片从所述一个或多个窗可见,或两者。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所述壳体是基本上圆柱形的。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中流体在所述腔内流动,其中所述流体流入和流出所述一个或多个窗,或两者。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个人护理产品(10),该个人护理产品包括:具有下表面(42)的处理片(40)、包括地板表面(280)和多个柱(220)的壳体(20)、以及由从所述下表面延伸到所述地板表面的容积形成的腔(290)。所述容积从所述壳体的内柱壁(217)延伸。所述多个柱形成于所述壳体的侧壁(210)中。所述腔的高度H2为所述个人护理产品的高度HI的至少十五分之一,并且/或者其高度至少约为所述柱中的一个柱的高度H3。所述柱从所述壳体的所述地板表面向上延伸,或者延伸到所述壳体的承载体(230)的下凸缘(262)。所述地板表面是平坦的或成形的(例如,圆顶或锥形形状)。流体在所述腔内流动,流入和流出所述柱之间的窗(260)。

技术研发人员:R·A·克尔尼,P·L·瓦里克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吉列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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