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制备工艺及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79361发布日期:2018-06-02 03:07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室内空气净化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制备工艺及应用。



背景技术:

很多居民在装修好房子的时候,在封闭的室内都能闻到一股“新装修味道”,甚至有人认为这个是正常合理的,也有的认为这是有害气体的味道,但是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气体。

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平时在装修的时候闻到的味道一般都是VOC的味道。VOC的主要来源是油漆,胶合剂,布艺,纺织品等等。也有的来自燃煤或者烟草的不完全燃烧。

室内通风后,室内的皮革、家具和房间内其他装饰材料还会不断的释放VOC,目前缺乏有限的祛除此类气味的祛除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发明人在实践中发现一种多组分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对于祛除室内空气异味,特别是VOC的异味,具有协同作用,本发明就是基于以上发现。

本发明的第一个方面在于提供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0.1-10ml、乙酸乙酯0.1-10ml、乳酸0.1-10ml、氢氧化铁胶体0.1-10ml、竹醋液1-10ml、常春藤提取液1-20ml、薄荷纯露1-20ml、海藻提取液1-20ml、二氧化硅溶胶1-10ml、氮酮0.1-1ml、脱氢乙酸钠0.1-10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1-10g,余量为去离子水。

可选的,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

可选的,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

可选的,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可选的,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

可选的,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可选的,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1%、乙酸乙酯1%、乳酸1%、氢氧化三铁溶胶1%、竹醋液5%、常春藤提取液10%、薄荷纯露10%、海藻提取液10%、二氧化硅溶胶5%、氮酮0.5%、脱氢乙酸钠0.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5%,余量为去离子水。

本发明中第二方面在于提供第一方面所述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的制备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S1,取常春藤提取液、薄荷纯露和海藻提取液,加入脱氢乙酸钠搅拌,溶解后,加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搅拌,溶解后得到混合液A;

S2,取氢氧化铁胶体和二氧化硅溶胶,混合均匀,得到混合液B;

S3,依次取冰乙酸、乳酸、竹醋液,搅拌均匀,加入氮酮和乙酸乙酯,搅拌均匀,得到混合液C;

S4,取S1步骤所得的混合液A,加入S2步骤所得的混合液B和S3步骤所得的混合液C,用去离子水定容到目标体积,混合均匀,得到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

本发明中第三方面在于提供第一方面所述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在制备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中的应用。

可选的,所述空气异味来源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在本发明中第一方面所述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采用的组分均为市售商品原料。本发明所述的氢氧化铁胶体采用常规的方法制备,即向沸腾的蒸馏水中逐滴加入1~2mL饱和FeCl3溶液,继续煮沸至液体呈红褐色,停止加热,即可倒到氢氧化铁胶体。原理方程式为:FeCl3+3H2O=Fe(OH)3(胶体)+3HCl。本发明所述的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本发明的竹醋液为浙江碧岩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产的精制竹醋液,主要有机物含量约占总有机物的比例为:有机酸83%(其中乙酸76%)、酚类2%、酮类2.5%、醛类1.5%、醇类6%、酯类2%、其他3%。本发明所述的常春藤提取液固形物含量为10%,本发明的常春藤提取液为广州美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本发明所述的薄荷纯露为薄荷蒸馏冷凝液的水溶液,蒸馏冷凝液在水溶液中体积百分比浓度为0.1%,本发明的薄荷纯露为广州佳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纯露。本发明的海藻提取液为大叶海藻的水提物,固形物含量为10%,本发明的海藻提取液为广州市安品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可以有减低除皮革、家具、房间释放VOC的能力,可以有效减低室内空气异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足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购获得的常规产品。

实施例1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0.1ml、乙酸乙酯0.1ml、乳酸0.1ml、氢氧化铁胶体0.1ml、竹醋液1ml、常春藤提取液1ml、薄荷纯露1ml、海藻提取液1ml、二氧化硅溶胶1ml、氮酮0.1ml、脱氢乙酸钠0.1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1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实施例2

实施例1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的制备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S1,取常春藤提取液、薄荷纯露和海藻提取液,加入脱氢乙酸钠搅拌,溶解后,加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搅拌,溶解后得到混合液A;

S2,取氢氧化铁胶体和二氧化硅溶胶,混合均匀,得到混合液B;

S3,依次取冰乙酸、乳酸、竹醋液,搅拌均匀,加入氮酮和乙酸乙酯,搅拌均匀,得到混合液C;

S4,取S1步骤所得的混合液A,加入S2步骤所得的混合液B和S3步骤所得的混合液C,用去离子水定容到目标体积,混合均匀,得到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

实施例3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5ml、乙酸乙酯5ml、乳酸5ml、氢氧化铁胶体5ml、竹醋液10ml、常春藤提取液15ml、薄荷纯露15ml、海藻提取液15ml、二氧化硅溶胶10ml、氮酮1ml、脱氢乙酸钠5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实施例4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1ml、乙酸乙酯1ml、乳酸1ml、氢氧化铁胶体1ml、竹醋液5ml、常春藤提取液10ml、薄荷纯露10ml、海藻提取液10ml、二氧化硅溶胶5ml、氮酮0.5ml、脱氢乙酸钠0.5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5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对照例1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0.1ml、乙酸乙酯0.1ml、乳酸0.1ml、氢氧化铁胶体0.1ml、竹醋液1ml、常春藤提取液1ml、薄荷纯露1ml、海藻提取液1ml、脱氢乙酸钠0.1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1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对照例2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0.1ml、乳酸0.1ml、竹醋液1ml、常春藤提取液1ml、薄荷纯露1ml、海藻提取液1ml、二氧化硅溶胶1ml、氮酮0.1ml、脱氢乙酸钠0.1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1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对照例3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0.1ml、乙酸乙酯0.1ml、乳酸0.1ml、氢氧化铁胶体0.1ml、常春藤提取液1ml、海藻提取液1ml、二氧化硅溶胶1ml、氮酮0.1ml、脱氢乙酸钠0.1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1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对照例4

一种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每100ml包括以下体积的原料:冰乙酸0.1ml、乙酸乙酯0.1ml、乳酸0.1ml、氢氧化铁胶体0.1ml、竹醋液1ml、薄荷纯露1ml、二氧化硅溶胶1ml、氮酮0.1ml、脱氢乙酸钠0.1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1g,余量为去离子水。所述二氧化硅溶胶的质量体积百分比浓度为20%,平均粒径10-20nm。所述竹醋液是竹材烧炭的过程中,收集竹材在高温分解中产生的气体,并将这种气体在常温下冷却得到的液体物质。所述常春藤提取液的浓度为10%。所述薄荷纯露的浓度为0.1%。所述海藻提取液的浓度为10%。

实验例本发明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祛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效果

对于皮革、家具,以实施例2的方法制备的实施例4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喷洒在皮革的表面、家具的表面,喷洒量为10ml/m2。处理后皮革和家具放置在80m3的密闭房间内。测定24h以后密闭房间内的VOC浓度。以同样批次的未处理的皮革和家具放置在同样的密闭房间内24h后的浓度为对照。取样方法参考《HJ 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分别在中心和四角5个点取样,VOC浓度为5个点值的均值。VOC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结果见表1。

表1实施例4的异味祛除剂对皮革和家具的作用

从表1可以看出,皮革和家具喷洒以实施例2的方法制备的实施例4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处理后,释放的VOC明显下降。

新装修的房间,对照组用蒸馏水喷洒在房间内家具和墙壁的表面,喷洒量为10ml/m2。然后测试24h后房间内的VOC浓度。实验组以实施例2的方法制备的实施例1、2、4和参照实施例2制备的对照例1-4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喷洒在房间内家具和墙壁的表面,喷洒量为10ml/m2。测定初始和24h以后房间内的VOC浓度。VOC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以不处理为空白对照。结果见表2。

表2本发明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祛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效果

同列标有不同小写字母者表示组间差异显著(P<0.05);标有相同小写字母者表示组间差异不显著(P>0.05)。

从表2可以看出,喷洒本发明的室内空气异味祛除剂后房间的VOC浓度,实施例1、3、4与不处理的空白对照、蒸馏水的对照组和对照例1-4有显著差异。实施例1、3、4优于对照例1-4,表明组分具有协同作用。实施例1、3、4中,以实施例4为最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表明祛除VOC的能力不是线性依赖。

尽管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已经得到详细的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根据已经公开的所有教导,可以对那些细节进行各种修改和替换,这些改变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全部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任何等同物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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