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穿戴设备,尤其涉及一种防止摔下楼的背心。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楼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些高楼外墙清洁则需要依靠专业的高空作业人员来进行。尽管目前有一些针对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但仍不能很好地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摔下楼的背心。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防止摔下楼的背心,包括:
背心本体;
降落伞包,其设置在所述背心本体上;
弹射装置,其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上,与所述降落伞包连接;
加速度传感器,其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连接至所述弹射装置,所述弹射装置根据所述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驱动所述降落伞包弹开。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中,所述降落伞包包括伞舱以及容设于所述伞舱内的伞体,所述伞舱包括顶部开口的舱体以及盖设于所述开口的舱盖,所述舱盖的一侧枢接在所述舱盖,所述舱盖的另一侧卡制于所述舱体;所述弹射装置包括电机、直线传动机构和弹射杆,所述弹射杆的一端伸入至所述舱体内,并延伸至所述舱盖的下方,所述电机连接至所述加速度传感器,所述电机通过所述直线传动机构连接至所述弹射杆的另一端,以驱动所述弹射杆做竖直方向的直线运动,以将所述舱盖打开。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还包括:
第一磁铁,其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
多个第二磁体,在一个区域内分散布置,以在该区域形成与所述第一磁体相互排斥的磁场。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中,所述第一磁体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的底部。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中,一拉绳的一端连接至所述舱盖的顶部,另一端自由穿过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肩部的绳环。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在背心主体上设置了降落伞包、弹射装置和加速度传感器,当高空作业人员跌落时,加速度传感器可以检测到过大的加速度,则向弹射装置发出信号,弹射装置则驱动降落伞包弹开,从而保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使高空作业人员可以安全落地。同时,本实用新型还在背心主体上设置第一磁体,在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范围内设置了多个第二磁体,以形成一个与第一磁体相互排斥的磁场,从而对高空作业人员的降落进行缓冲,使高空作业人员可以安全落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多个第二磁体的布置方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如图1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止摔下楼的背心,包括:背心本体10;降落伞包,其设置在所述背心本体上;弹射装置,其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上,与所述降落伞包连接;加速度传感器6,其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连接至所述弹射装置,所述弹射装置根据所述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驱动所述降落伞包弹开。
高空作业人员穿着背心进行高空作业,当高空作业人员跌落时,加速度传感器会检测到下坠的加速度,该加速度数值会大于在加速度传感器内设定的参考数值,则加速度传感器会发出信号,弹射装置根据该信号驱动降落伞包弹出,从而使高空作业人员可以安全落地。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中,所述降落伞包包括伞舱2以及容设于所述伞舱内的伞体4,所述伞舱包括顶部开口的舱体3以及盖设于所述开口的舱盖1,所述舱盖的一侧枢接在所述舱盖1,所述舱盖的另一侧卡制于所述舱体3;所述弹射装置包括电机7、直线传动机构9和弹射杆5,所述弹射杆的一端伸入至所述舱体内,并延伸至所述舱盖的下方,所述电机连接至所述加速度传感器6,所述电机7通过所述直线传动机构9连接至所述弹射杆5的另一端,以驱动所述弹射杆做竖直方向的直线运动,以将所述舱盖1打开。
具体来说,加速度传感器发出信号,电机接受到该信号,根据该信号工作,通过直线传动机构驱动弹射杆向上运动,将舱盖打开,从而使位于舱体内的伞体在气流作用下打开。弹射杆还可以连接至弹簧,以便在打开伞体后复位。
如图2所示,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还包括:第一磁铁8,其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10;多个第二磁体12,在一个区域内分散布置,以在该区域形成与所述第一磁体相互排斥的磁场。
另外,本实用新型还设置了第一磁体,高空作业范围内分散布置多个第二磁体,以便在高空作业范围内形成磁场。第二磁体可以设置在高楼11周围。一旦高空作业人员跌落,磁场和第一磁体之间相互排次,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下降进行缓冲,保证高空作业人员安全落地。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中,所述第一磁体8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10的底部。
当第一磁体设置在背心主体的底部,有助于第一磁体更好地与磁场相互作用,增强对高空作业人员的缓冲。
优选的是,所述的防止摔下楼的背心中,一拉绳13的一端连接至所述舱盖的顶部,另一端自由穿过设置在所述背心主体肩部的绳环。
高空作业人员还可以通过拉动拉绳来打开舱盖,使伞体弹出。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