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坠落自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16317发布日期:2019-05-21 22:00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坠落自锁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指一种防坠落自锁器。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城市中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在修建这些高层建筑时、以及对这些建筑进行维护时,都需要人们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保护装置是必不可少的,利用刚性轨道和与其配合的自锁器是一种常见的手段。但现有的自锁器存在着一些缺点,如现有自锁器都是采用一段安全绳挂在自锁器上,人往上爬时安全绳上移从上面拽着自锁器上行,人员坠落时,安全绳从上往下落到低于自锁器后,从下面拽着自锁器自锁器锁死保护人员不继续坠落,但是人员已经坠落两个安全绳的长度,这段距离有可能崴伤手脚,或者磕伤头部,仍不是特别安全;但如果去掉安全绳,将工作人员的安全带刚性连接在自锁器上,则会影响工作人员爬梯,所以这就需要一种能够在工作人员坠落瞬间就锁住安全带防止坠落,又不影响工作人员爬梯的自锁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传统防坠落自锁器在使用时,由于工作人员与自锁器通过安全绳柔性连接,导致人员坠落时仍会下落一段距离的问题,而提供一种防坠落自锁器。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防坠落自锁器,包括与刚性轨道滑动连接且只能上滑不能下滑的上自锁块和下自锁块,上自锁块上铰接有上连杆,下自锁块铰接有下连杆,上连杆和下连杆互相铰接,工作人员的安全带与上连杆和下连杆的铰接点连接。

所述上自锁块与下自锁块结构相同,均包括锁体、连接块和自锁机构,连接块外端设有圆环用于铰接上连杆或下连杆。

所述自锁机构为偏心块,偏心块设置在连接块的另一端并通过转轴与锁体转动连接。

所述转轴上装有扭簧,扭簧的一端固定于锁体上,另一端固定于偏心块上将偏心块压向导轨。

所述锁体上安装有前导向轮和侧面滚轮,前导向轮在锁体前方,侧面导向轮在锁体两侧且左右对称设置。

所述上自锁块和下自锁块之间设置有支撑杆,支撑杆与上自锁块或下自锁块连接,支撑杆长度大于上连杆和下连杆中较长者,使上自锁块和下自锁块不能靠近,防止工作人员误操作,使上自锁块和下自锁块合在一起都位于工作人员的上面或者下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防坠落自锁器,采用双自锁块结构,两个自锁块通过刚性连杆与工作人员连接,使人员坠落瞬间连杆拉住,没有柔性连接的下移过程,更加安全可靠,同时连杆采用铰接连接使铰接点相对于轨道的距离可以调节,以适应工作人员爬梯时的不同姿势,使用方便可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上自锁块的立体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上自锁块的主视图。

图中:1-上自锁块、101-锁体、102-连接块、103-自锁机构、104-转轴、105-扭簧、106-前导向轮、107-侧面滚轮、2-下自锁块、3-上连杆、4-下连杆、5-支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防坠落自锁器,包括与刚性轨道滑动连接且只能上滑不能下滑的上自锁块1和下自锁块2,上自锁块1上铰接有上连杆3,下自锁块2铰接有下连杆4,上连杆3和下连杆4互相铰接,工作人员的安全带与上连杆3和下连杆4的铰接点连接,上连杆3和下连杆4和轨道形成三角形结构,由于三角形三个顶点均铰接,上连杆3和下连杆4的铰接点相对于轨道的距离可以调节,工作人员爬梯时距离梯子较远,上自锁块1和下自锁块2互相靠近,工作人员扶着梯子休息时距离梯子较近,上自锁块1和下自锁块2互相远离;当人员下坠时,上自锁块1在人员上方,上连杆3一直处于向下倾斜位置,直接被上自锁块1锁定无法下坠,人员直接被所在当前位置无法下坠,实现防护装置高挂低用的效果。

如图2和图3所示,上自锁块1与下自锁块2结构相同,均包括锁体101、连接块102和自锁机构103,连接块102外端设有圆环用于铰接上连杆3或下连杆4;自锁机构103为偏心块,偏心块设置在连接块102的另一端并通过转轴104与锁体101转动连接;转轴104上装有扭簧105,扭簧105的一端固定于锁体101上,另一端固定于偏心块上将偏心块压向导轨,使上自锁块1自动处于锁定状态,防止下滑;锁体101上安装有前导向轮106和侧面滚轮107,前导向轮106在锁体101前方,侧面导向轮107在锁体101两侧且左右对称设置,在运行时可以有效减少锁体101与轨道的摩擦产生的阻力,使上自锁块1运行跟顺畅。

上自锁块1和下自锁块2之间设置有支撑杆5,支撑杆5与下自锁块2连接,支撑杆5长度大于上连杆3和下连杆4中较长者,使上自锁块1和下自锁块2不能靠近,防止工作人员误操作,使上自锁块1和下自锁块2合在一起都位于工作人员的上面或者下面。

在其他实施例中,自锁机构103可采用棘轮结构,凸轮结构等其他常用结构,能够防止上自锁块1下滑即可。

具体实施方式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说明而非限制,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质内容的情况下对结构做进一步变换,而所有这些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