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48297发布日期:2022-02-09 14:55阅读:96来源:国知局
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消防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2.灭火装置是发生火险时必不可少的装置,能够有效抑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起时。
3.现在灭火装置主要分为干粉类灭火装置和水系灭火装置,其中干粉灭火装置存有较高气压,容易发生危险,同时灭火装置钢瓶存在跑气、漏气的可能,更严重地,可能有时会因漏气,导致灭火时灭火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给家庭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
4.水系灭火装置因其属于无毒无害无污染的灭火装置,灭火后易清洗,因此,市场上较受欢迎。但是,目前水系灭火装置主要是有压存储,即大多是以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作为动力源推动水系灭火剂喷射,存在存放稳定性较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灭火装置,存在存放稳定性较差的问题,提供一种能提高存放稳定性的灭火装置。
6.本技术提供一种灭火装置,包括:
7.外壳,具有第一储存腔,用于储存灭火药剂;以及
8.爆破壳体,具有第二储存腔,用于储存产气剂,所述爆破壳体与所述外壳相连,且位于所述第一储存腔内,所述第一储存腔与所述第二储存腔隔绝设置;
9.其中,所述产气剂被配置为在引燃后能够产生充满所述第二储存腔的气体,且所述爆破壳体能够在所述第二储存腔内的压力达到爆破压力值时至少部分破损,以使所述第一储存腔与所述第二储存腔连通。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爆破壳体为塑料壳体或者铝壳体。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灭火装置还包括引燃件,所述引燃件的一端位于所述外壳的外部,所述引燃件的另一端穿设外壳与所述爆破壳体内的所述产气剂相连。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上开设有连通其外部与所述第一储存腔的穿设孔,所述灭火装置还包括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密封于所述穿设孔处,所述引燃件的一端穿设所述密封件与所述爆破壳体内的所述产气剂相连。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爆破壳体具有连接端,所述连接端开设有连通孔,所述连通孔用于连通所述爆破壳体的外部与第二储存腔,所述连接端与所述外壳密封相连,以使所述穿设孔与所述连通孔对接,所述引燃件的一端穿设所述密封件经所述连通孔与所述产气剂相连。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爆破壳体还具有与所述连接端相对设置的封闭端及连接所述连接端与所述封闭端的侧壁,所述侧壁及所述封闭端均与所述外壳的内壁之间具有间隙。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与所述爆破壳体之间通过所述引燃件相连。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爆破壳体呈袋状。
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灭火装置还包括助力药包,所述助力药包设于所述第二储存腔内,所述产气剂具有用于引燃的引燃端,所述助力药包设于引燃端处。
1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灭火装置还包括包覆件,所述包覆件设于所述第二储存腔内,用于包覆所述产气剂。
19.上述灭火装置,在产气剂未被引燃的情况下,第一储存腔与第二储存腔能够很好地隔绝,当产气剂被引燃,将产生大量的气体,大量气体迅速充满整个第二储存腔,使得第二储存腔内部压力上升,直到其内部压力达到爆破压力时,爆破壳体至少部分破损,大量气体自破损处引导至第一储存腔内,以对第一储存腔进行增压,从而推动灭火药剂喷出灭火。本技术的灭火装置,第一储存腔与第二储存腔能够很好地隔绝,且仅能在爆破壳体破损情况下连通,因此,避免了灭火装置在长期存储过程中,灭火药剂与产气剂失效,提高存放稳定性。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灭火装置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图1所示的灭火装置的另一状态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3.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
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9.此外,附图并不是1:1的比例绘制,并且各元件的相对尺寸在附图中仅以示例地绘制,而不一定按照真实比例绘制。
30.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灭火装置中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图2示出了图1的灭火装置的另一状态的剖面结构示意图。为便于描述,附图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相关的结构。
31.参阅附图,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灭火装置100,包括外壳10以及爆破壳体20。
32.外壳10具有第一储存腔11,用于储存灭火药剂12。具体到本技术的实施例中,灭火药剂12为全氟己酮,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其他灭火药剂,在此不作限制。
33.需要指出的是,外壳10还开设有与第一储存腔11连通的喷口13,灭火药剂12能够从喷口13喷射。
34.爆破壳体20具有第二储存腔21,用于储存产气剂22。具体到本技术的实施例中,产气剂22为气溶胶,气溶胶被引燃后可产生大量气体,以向对第二储存腔21进行增压。在其他实施例中,产气剂22也可为非气溶胶的其他类型的产气剂,在此不作限制。
35.爆破壳体20与外壳10相连,且位于第一储存腔11内,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21隔绝设置,其中,产气剂22被配置为在引燃后能够产生充满第二储存腔21的气体,且爆破壳体20能够在第二储存腔21内的压力达到爆破压力值时至少部分破损,以使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12连通。
36.如此,在产气剂22未被引燃的情况下,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21能够很好地隔绝,当产气剂22被引燃,将产生大量的气体,大量气体迅速充满整个第二储存腔21,使得第二储存腔21内部压力上升,直到其内部压力达到爆破压力时,爆破壳体20至少部分破损,大量气体自破损处引导至第一储存腔11内,以对第一储存腔11进行增压,从而推动灭火药剂12喷出灭火。本技术的灭火装置100,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21能够很好地隔绝,且仅能在爆破壳体20破损情况下连通,因此,避免了灭火装置100在长期存储过程中,灭火药剂12与产气剂22失效,提高存放稳定性。
37.具体到本技术的实施例中,爆破壳体20具有连接端23和封闭端24,连接端23与外壳10相连。进一步地,爆破壳体20除了连接端23与外壳10有接触关系外,其他部位均与外壳10的内壁之间具有间隙,即,爆破壳体20还包括连接连接端23与封闭端24的侧壁25,侧壁25及封闭端24均与外壳10的内壁之间具有间隙。如此,可降低爆破壳体20在爆破时对外壳10的施力,避免外壳10受损。
38.在一些实施例中,爆破壳体20能够在第二储存腔21内的压力达到爆破压力值时至少部分破损,其破损点为非连接端23处。连接端23由于与外壳10直接接触,因此,若使连接端23破损,有可能会导致外壳10也受损,进而导致气体外泄,而无法使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12连通,故避开非连接端23处能够提高灭火装置100的灭火稳定性。具体地,可使产气剂22的引燃端远离连接端23,或者加强连接端23与外壳10之间的紧固作用等实现。
39.在一些实施例中,灭火装置100还包括引燃件40,引燃件40的一端位于外壳10的外部,另一端穿设外壳10与爆破壳体20内的产气剂22相连。具体地,引燃件40为热敏线或者电启动装置,在此不作限制。
40.进一步地,外壳10上开设有连通其外部与第一储存腔11的穿设孔14,灭火装置100还包括密封件50,密封件50密封于穿设孔14处,引燃件40的一端穿设密封件50与爆破壳体20的产气剂22相连。此设置方式能够保证外壳10的气密性,使得灭火药剂12仅能从喷口13喷出。
41.更进一步地,连接端23开设有连通孔231,连通孔231用于连通爆破壳体20的外部与第二储存腔21,连接端23与外壳10密封相连,以使穿设孔14与连通孔231对接,引燃件40的一端穿设密封件50经连通孔231与产气剂22相连。如此,使得引燃件40与产气剂22之间连接变得简单,简化了灭火装置100的结构。
42.在一些实施例中,灭火装置100还包括助力药包60,阻力药包60设于第二储存腔21内,产气剂22具有引燃端,阻力药包60设于引燃端处。如此,通过设置助力药包,能够将引燃的能力进一步地方大,以确保产气剂22能够被引燃。具体到一些实施方式中,助力药包可以为烟火类药包。
43.在一些实施例中,灭火装置100还包括包覆件,包覆件设于第二储存腔21,用于包覆产气剂22。通过将产气剂22使用包覆件包覆,可使得产气剂22能够稳定燃烧以持续产生气体,且包覆件还局别隔热、防震和防盐腐的效果,故也提高了产气剂22的ip防护等级。具体地,包覆件包括包覆硅胶。在其他实施例中,当第二壳体20为长条型时,也可不使用包覆件,产气剂22可填充于第二储存腔21内,可使第二壳体20达到与包覆件同样的技术效果。
44.在本技术的另一实施例中,外壳10与爆破壳体20之间通过引燃件40相连。也即外壳10与爆破壳体20之间可间接相连。
45.具体地,爆破壳体20可吊挂于第一储存腔11内。更具体地,引燃件40与外壳19的顶部相连。如此,可在灭火装置100正常安装后,爆破壳体20可沿重力方向吊挂在第一储存腔11。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当灭火药剂12为液体灭火药剂是,爆破壳体20也可悬浮于液体灭火药剂。
4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爆破壳体20呈袋状。袋状材料轻薄,降低了爆破难度,并且,在受到外力冲击或者外力时,可通过形态变化及时调整受力,避免破损,起到了很好的隔绝效果。
47.在一些实施例中,爆破壳体20为塑料壳体或者铝壳体。塑料壳体和铝壳体的抗压能力一般,因此,降低了爆破壳体20的爆破难度,提高了灭火装置100的灭火可靠性。
4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灭火装置100,相较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49.在产气剂22未被引燃的情况下,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21能够很好地隔绝,当产气剂22被引燃,将产生大量的气体,大量气体迅速充满整个第二储存腔21,使得第二储存腔21内部压力上升,直到其内部压力达到爆破压力时,爆破壳体20至少部分破损,大量气体自破损处引导至第一储存腔11内,以对第一储存腔11进行增压,从而推动灭火药剂12喷出灭火。本技术的灭火装置100,第一储存腔11与第二储存腔21能够很好地隔绝,且仅能在爆破壳体20破损情况下连通,因此,避免了灭火装置100在长期存储过程中,灭火药剂12与产气剂22失效,提高存放稳定性。
50.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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