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39309发布日期:2022-08-16 20:16阅读: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粉灭火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背景技术:

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上面往往会装载一些体积较大,容积更重的灭火器,因此需要使用推车进行推动使用,常规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时需要将罐体放置在着火点十米外,人员则拿着喷头部分进行灵活移动灭火,因此当灭火过程中需要小范围移动时,若喷管长度到达移动极限,就需要操作人员走到推车处重新移动推车,进而耽误一定灭火时间,另一方面,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在灭火是现场往往比较混乱,因此容易发生倒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常规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稳定性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稳定性更高,能够远距离拉动,使用时安全性更高。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包括干粉灭火器本体,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包括车架总成和罐体,所述车架总成的前端安装有挂杆,所述挂杆的表面放置有喷管,所述罐体的顶端安装有阀门,所述罐体的底端设置有固定结构,所述车架总成的底端包括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的表面均开设有定位孔。
5.进一步的,所述车架总成的表面安装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顶端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另一端连接有固定环,所述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的交接处安装有第一车轮,所述第二支撑板的另一端安装有第二车轮。
6.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杆整体呈倒“v”型结构,所述固定环与罐体的表面固定连接为整体,所述罐体的重心位于固定环的下方,所述罐体的底端部分与车架总成的表面设置有间隔,所述喷管与罐体的顶部相连,所述喷管的表面安装有控制组件。
7.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支撑板底部的一端安装有防滑杆,且防滑杆的底端设置为锥形结构,所述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的尺寸规格相同,所述喷管部分从车架总成的一端穿过。
8.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组件包括拉杆和拉绳,所述喷管的表面套设有固定套筒,所述喷管和固定套筒的表面均安装有限位环,所述拉绳从限位环的内部穿过,所述车架总成的一侧安装有卡环。
9.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套筒与喷管的表面固定连接,且固定套筒靠近喷管末端的喷头位置,所述喷管的表面安装有多个限位环,所述拉绳和卡环均设置有两个,每个拉绳的一端与相应的卡环固定连接。
10.进一步的,所述固定结构包括凸板和卡销,且卡销的底端设置为锥形结构,所述凸板的表面开设有孔洞,所述卡销从孔洞的内部向下穿出,所述卡销的表面安装有弹簧。
11.进一步的,所述卡销的顶端设置有加宽结构,所述弹簧的顶端与卡销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弹簧的底端与凸板的表面固定连接,且凸板与罐体的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卡销通过弹簧收缩插入到定位孔的内部。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包括干粉灭火器本体,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包括车架总成、罐体、固定结构、阀门、喷管、挂杆、第一车轮、第二车轮、第一支撑板、第二支撑板、定位孔、支撑杆、转轴、固定环、防滑杆、卡环、控制组件、固定套筒、拉杆、拉绳、限位环、凸板、卡销、弹簧。
13.1.该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使用时需要频繁进行短距离移动时,将罐体垂直于第二支撑板,此时重心降低,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同时进行支撑,通过拉动控制组件即可远距离拉动车架总成,将罐体进行搬运,不需要频繁往来于车架和靠近着火点的位置。
14.2.该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在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的表面通过定位孔和固定结构相配合将罐体进行固定,从而能够改变罐体的放置状态,便于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所调节。
15.3.该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存放和搬运时将第一支撑板作为底板使用,拉动顶端的把手将罐体进行拉动,由于中心处于第一支撑板上,再通过固定结构将罐体保持稳定,将防滑杆卡在地面上即可提高放置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存放时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控制组件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固定结构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车架总成;2、罐体;3、固定结构;4、阀门;5、喷管;6、挂杆;7、第一车轮;8、第二车轮;9、第一支撑板;10、第二支撑板;11、定位孔;12、支撑杆;13、转轴;14、固定环;15、防滑杆;16、卡环;17、控制组件;18、固定套筒;19、拉杆;20、拉绳;21、限位环;22、凸板;23、卡销;24、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22.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包括干粉灭火器本体,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包括车架总成1和罐体2,所述车架总成1的前端安装有挂杆6,所述挂杆6的表面放置有喷管5,所述罐体2的顶端安装有阀门4,所述罐体2的底端设置有固定结构3,所述车架总成1的底端包括第一支撑板9和第二支撑板10,所述第一支撑板9和第二支撑板10的表面均开设有定位孔11,车架总成1的顶部通过三角形的支撑杆12和转轴13将罐体2支撑在顶部,罐体2通过固定环14进行放置,因此当底部的固定结构3打开时,罐体2可以围绕转轴13部分晃动,同样可以根据该结构,来改变罐体2的使用状态,任意改变罐体2垂直放置于第一支撑板9或者第二支撑板10的顶部,由于喷管5部分从车架总成1一端的壳体向外部穿出,并缠绕挂在刮杆的表面,因此对车架总成1进行角度调节并控制罐体2的放置状态时,喷管5部分被车架总成1装夹从而保持稳定。
23.本实施例,所述车架总成1的表面安装有支撑杆12,所述支撑杆12的顶端安装有转轴13,所述转轴13的另一端连接有固定环14,所述第一支撑板9和第二支撑板10的交接处安装有第一车轮7,所述第二支撑板10的另一端安装有第二车轮8,所述支撑杆12整体呈倒“v”型结构,所述固定环14与罐体2的表面固定连接为整体,所述罐体2的重心位于固定环14的下方,所述罐体2的底端部分与车架总成1的表面设置有间隔,所述喷管5与罐体2的顶部相连,所述喷管5的表面安装有控制组件17,该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供拥有三种放置状态,当进行存放时,此时第一支撑板9与地面保持垂直,罐体2部分通过底端的固定结构3安装在第一支撑板9表面的定位孔11内,即可将罐体2与第一支撑板9保持垂直,且不会发生晃动,长时间存放时,将第一支撑板9底端的防滑杆15下压与地面接触,配合第一车轮7对车架总成1和罐体2进行支撑,并可以将车架总成1的一侧靠在墙壁上,进一步提高放置的稳定性,由于罐体2的中心处于固定环14底端,因此竖直放置时,第一支撑板9保持稳定,罐体2不会发生倾斜。
24.本实施例,所述第一支撑板9底部的一端安装有防滑杆15,且防滑杆15的底端设置为锥形结构,所述第一车轮7和第二车轮8的尺寸规格相同,所述喷管5部分从车架总成1的一端穿过,当进行搬运时,将车架总成1向喷管5一侧的位置倾斜,将防滑杆15抬起,固定结构3拉起解除,此时仅通过第一车轮7与地面接触,由于罐体2通过转轴13与车架总成1连接,因此当车架总成1倾斜后,罐体2的底端对准第一支撑板9和第二支撑板10的中间位置,此时罐体2仍旧保持垂直,因此可以避免使罐体2倾斜的情况,该状态通过底端的两个第一车轮7移动,移动时更加灵活。
25.本实施例,所述控制组件17包括拉杆19和拉绳20,所述喷管5的表面套设有固定套筒18,所述喷管5和固定套筒18的表面均安装有限位环21,所述拉绳20从限位环21的内部穿过,所述车架总成1的一侧安装有卡环16,进行使用灭火时,需要将罐体2以及车架总成1放置在原理着火点的位置,操作人员拿取喷管5靠近火源进行灭火处理,此时需要将车架总成1倾斜至第二支撑板10与地面平行,并通过固定结构3将卡销23插入到第二支撑板10表面的定位孔11内,即可将罐体2与第二支撑板10保持垂直,此时第一车轮7和第二车轮8同时与地面接触,并进一步降低了该装置的中心,由于重心降低,此时不便于直接通过拉动车架总成1进行搬运,所以可以通过拉动控制组件17在喷管5末端对设备进行短距离的移动。
26.本实施例,所述固定套筒18与喷管5的表面固定连接,且固定套筒18靠近喷管5末端的喷头位置,所述喷管5的表面安装有多个限位环21,所述拉绳20和卡环16均设置有两个,每个拉绳20的一端与相应的卡环16固定连接,因此在使用该设备进行灭火时,操作人员拿取喷管5的喷头部分在原理罐体2的位置进行灭火工作时,直接拉动拉杆19部分,拉杆19带动两端的拉绳20移动,拉绳20拉动车架总成1一端的两个卡环16移动,进而将整个车架总成1进行搬运,由于在灭火前已经将车架总成1调整为第一支撑板9与地面平行,因此重心降低,稳定性更高,卡环16固定在靠近重心的位置,因此直接拉动拉杆19即可短距离的将后方的车架和罐体2进行移动,不需要人员重新走到车架的位置进行操控,简化了使用流程。
27.本实施例,所述固定结构3包括凸板22和卡销23,且卡销23的底端设置为锥形结构,所述凸板22的表面开设有孔洞,所述卡销23从孔洞的内部向下穿出,所述卡销23的表面安装有弹簧24,所述卡销23的顶端设置有加宽结构,所述弹簧24的顶端与卡销23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弹簧24的底端与凸板22的表面固定连接,且凸板22与罐体2的表面固定连接,
所述卡销23通过弹簧24收缩插入到定位孔11的内部,使用时拉动卡销23的顶端上移,即可将卡销23的底端从定位孔11的内部取出,此时罐体2整体缺少限制,即可以转轴13为重心使罐体2转动,通过调节固定结构3中卡销23穿入的定位孔11的位置不同,即可将罐体2根据车架总成1的放置状态进行相应的改变并固定。
28.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9.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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