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阻火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071032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一种阻火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爆安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阻火器。
【背景技术】
[0002]阻火器一般安装在输送可燃气体的管道中,或者通风的槽罐上,阻止传播火焰(爆燃或爆轰)通过的装置。现有的阻火器结构复杂,生产制造成本高,设备的可靠性不高,不易进行维护和检修,安全性不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阻火性能,成本低且便于维护的阻火器。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种阻火器,其包括密闭的箱体,所述箱体的下部设置排污管,上端设置出气管及安全放空管,所述箱体的侧壁上设置溢流管,所述箱体上还设置有伸入箱体的进水管以及进气管;所述安全放空管由防爆膜封闭;所述进水管及进气管伸入箱体的一端接近箱体的底部且低于溢流管出水端的高度;所述溢流管呈倒L形,其进水端伸入箱体且接近箱体的底部。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0007]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有效实现火焰的阻隔,最大限度的确保进气设备的安全。其制造成本低,易于维护,适合各种需要进行火焰阻隔的管道以及设备使用,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000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1]图1所示的阻火器,其包括密闭的箱体12,所述箱体12的下部设置排污管13,上端设置出气管14及安全放空管15,所述箱体12的侧壁上设置溢流管16,所述箱体12上还设置有伸入箱体12的进水管17以及进气管18 ;所述安全放空管15由防爆膜19封闭;所述进水管17及进气管18伸入箱体12的一端接近箱体12的底部且低于溢流管16出水端的高度;所述溢流管16呈倒L形,其进水端伸入箱体12且接近箱体12的底部,防止气体随溢流水的波动而从溢流管流出。
[0012]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由进水管在箱体内注入液体,直至液体的液位到达溢流管的出水端并恒定,此时进气管的气体从进气管位于液面的出气端进入,之后从箱体的液体内上升到达箱体的上部空间,之后从出气管排出进入燃烧设备。当燃烧设备出故障发生火焰回流时,高温火焰气体沿出气管逆流进入箱体,箱体内无可排出气体的管路致使箱体内压力升高,直至压力足以使防爆膜破裂,之后高压气体从安全放空管排出,避免了火焰沿进气管逆流,引发前端供气设备发生爆炸,最大程度的保证供气设备的安全。
[001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有效实现火焰的阻隔,最大限度的确保进气设备的安全。其制造成本低,易于维护,适合各种需要进行火焰阻隔的管道以及设备使用,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001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阻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密闭的箱体,所述箱体的下部设置排污管,上端设置出气管及安全放空管,所述箱体的侧壁上设置溢流管,所述箱体上还设置有伸入箱体的进水管以及进气管;所述安全放空管由防爆膜封闭;所述进水管及进气管伸入箱体的一端接近箱体的底部且低于溢流管出水端的高度;所述溢流管呈倒L形,其进水端伸入箱体且接近箱体的底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阻火器,旨在提供一种成本低且便于维护的。它包括密闭的箱体,所述箱体的下部设置排污管,上端设置出气管及安全放空管,所述箱体的侧壁上设置溢流管,所述箱体上还设置有伸入箱体的进水管以及进气管;所述安全放空管由防爆膜封闭;所述进水管及进气管伸入箱体的一端接近箱体的底部且低于溢流管出水端的高度;所述溢流管呈倒L形,其进水端伸入箱体且接近箱体的底部。本实用新型适合各种需要进行火焰阻隔的管道以及设备使用,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IPC分类】A62C4/00
【公开号】CN204723634
【申请号】CN201520387542
【发明人】许伟, 郑西平, 张时能, 于润艳, 张亚, 张继云, 张勇
【申请人】许伟, 郑西平, 张时能, 于润艳, 张亚, 张继云, 张勇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5年6月8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