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6612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一种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工业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纺织行业常用的纤维大约有20余种,它们各有不同的性能。就某种纤维而言,通常都有它的优势以及不足。将两种及其以上的纤维结合在一起是改善产品性能比较方便、经济且有效的方法。而将长丝与短纤用环锭纺纱等方式复合在一起,符合纺织品轻薄化和品种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倍捻,是捻丝锭子每一回转给予丝线两个捻回的加捻方法。行业内采用花式捻对长丝与短纤进行合股并倍捻,这样只能得到长丝像藤曼一样间隙绕在短纤外面,其外观不均匀,市场应用不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所述装置能将长丝镶嵌进短纤的捻节中,形成均匀平滑的纤维表面,以满足更多纺织品的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将镶嵌进短纤的捻节中以形成均匀平滑的纤维表面的长丝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包括工作台、长丝引管、短纤牵引机构、短纤环绕机构和电机,所述短纤牵引机构由牵引杆和穿丝环组成,穿丝环设在牵引杆的外端,所述短纤环绕机构由中空转轴、以及设有轴向相通的中空转孔的丝饼托盘、短纤丝饼与牵引杆固定柱组成,牵引杆固定柱套装在中空转轴的上部,中空转轴固定在中空转孔的内部,所述电机通过链条传动驱动中空转轴旋转,所述长丝引管固定在中空转轴的内部且长丝引管两端轴向延伸至中空转轴的外部。

所述短纤丝饼外部设有短纤引线杯,短纤引线杯上设有引线孔。

所述丝饼托盘通过连接板和支架固定安装工作台上,

所述连接板与丝饼托盘、支架之间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工作台的下方。

所述牵引杆与穿丝环设有一组,且呈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工作时,先将短纤丝饼纵向穿过牵引杆固定柱后放置在丝饼托盘上,再罩上短纤引线杯,通过引线孔将短纤引出,同时将长丝通过长丝引管由下而上引入,短纤穿过穿丝环后于长丝缠绕,然后电机通电,电机通过链条带动转轴旋转,进而带动短纤丝饼、短纤牵引机构旋转,从而将长丝镶嵌进短纤的捻节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在电机、长丝引管、短纤牵引机构、短纤环绕机构的协作下,将长丝镶嵌进短纤的捻节中,形成均匀平滑的纤维表面,以满足更多纺织品的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工作台;2-长丝引管;3-电机;4-牵引杆;5-穿丝环;6-中空转轴;7-丝饼托盘;8-短纤丝饼;9-牵引杆固定柱;10-短纤引线杯;11-引线孔;12-连接板;13-支架;14-螺栓;15-长丝;16-短纤。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包括工作台1、长丝引管2、短纤牵引机构、短纤环绕机构和电机3,短纤牵引机构由牵引杆4和穿丝环5组成,穿丝环设在牵引杆的外端,短纤环绕机构由中空转轴6、以及设有轴向相通的中空转孔的丝饼托盘7、短纤丝饼8与牵引杆固定柱9组成,牵引杆固定柱套装在中空转轴的上部,中空转轴固定在中空转孔的内部,电机通过链条传动驱动中空转轴旋转,长丝引管固定在中空转轴的内部且长丝引管两端轴向延伸至中空转轴的外部,丝饼托盘通过连接板12和支架13固定安装工作台上,连接板与丝饼托盘、支架之间通过螺栓14固定连接,电机固定安装在工作台的下方,牵引杆与穿丝环设有一组,且呈对称设置。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一种长丝与短纤合股的倍捻装置,包括工作台1、长丝引管2、短纤牵引机构、短纤环绕机构和电机3,短纤牵引机构由牵引杆4和穿丝环5组成,穿丝环设在牵引杆的外端,短纤环绕机构由中空转轴6、以及设有轴向相通的中空转孔的丝饼托盘7、短纤丝饼8与牵引杆固定柱9组成,牵引杆固定柱套装在中空转轴的上部,中空转轴固定在中空转孔的内部,电机通过链条传动驱动中空转轴旋转,长丝引管固定在中空转轴的内部且长丝引管两端轴向延伸至中空转轴的外部,短纤丝饼外部设有短纤引线杯10,短纤引线杯上设有引线孔11,丝饼托盘通过连接板12和支架13固定安装工作台上,连接板与丝饼托盘、支架之间通过螺栓14固定连接,电机固定安装在工作台的下方,牵引杆与穿丝环设有一组,且呈对称设置。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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