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隐形多重防伪的防伪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63703发布日期:2018-09-05 01:14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伪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隐形多重防伪的防伪纸。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纸是古代汉族劳动人民一个重要的发明,主要是通过用一种植物纤维制成的薄片,作为写画、印刷书报和包装等,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于是在市面上出现了防伪纸,防伪纸是在表面设置有标记或隐藏暗记(图案、花纹、水印、号码等等),从而实现不易仿造、做伪或改动的特种纸类的统称,大多用于制作钞票、银行支票和票劵等等。防伪是对以欺骗为目的且未经所有权人准许而进行仿制或复制的活动而采取的防止措施。

近年来随着防伪产品层出不穷,尤其是以防伪标识如安全线、水印等方式来提高防伪性能,然而社会上总有一批不法分子,他们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仍然千方百计进行造假活动,而且造假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有些造假物与真品极为相似,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政治损失和经济损失,人们对市场的有序化、公平公正竞争环境的净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纸作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不易被复制、防伪力度强的具有隐形多重防伪的防伪纸。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隐形多重防伪的防伪纸,包括基层纸、荧光防伪层和隐形防伪层,所述基层纸的上表面设有一凹槽,所述基层纸位于最下方,所述隐形防伪层设置在荧光防伪层和基层纸之间,所述荧光防伪层间隔设有若干段不同颜色的荧光段。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凹槽用于埋设安全线。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隐形防伪层设有隐形图案或隐形文字中的一种或多种。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隐形防伪层采用红外隐形油墨。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荧光防伪层由若干种颜色的可逆变荧光材料组成。

本实用新型的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基层纸设于最下方,作为一个承载体,方便荧光防伪层和隐形防伪层的设置,加工便捷,隐形防伪层设置在荧光防伪层和基层纸之间,起到保护隐形图文的作用,防止被不法分子复制利用,大大地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荧光防伪层间隔设有若干段不同颜色的荧光段,隐形图文与荧光段组成双重防伪手段,有效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2、本实用新型埋设有安全线,配合其他防伪手段,形成多重防伪,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3、隐形防伪层设有隐形图案或隐形文字中的一种或多种,隐形技术极不易被复制,防止被不法分子伪造,也可与其他防伪手段组合使用,进一步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4、隐形防伪层采用红外隐形油墨,通过红外光线照射,隐形防伪层显现出隐藏的图文信息,不易被复制,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5、荧光段为无机荧光材料,该无机荧光材料可被紫外光线吸收,在紫外灯照射下有单一颜色或者组合颜色等荧光显现,防伪效果好,不易被不法分子复制伪造,且与隐形图文结合使用,多重防伪手段大大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能力,进一步增强其防伪力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一种具有隐形多重防伪的防伪纸A,包括基层纸1、荧光防伪层3和隐形防伪层2,所述基层纸1的上表面设有一凹槽4,所述基层纸1位于最下方,所述隐形防伪层2设置在荧光防伪层3和基层纸1之间,所述荧光防伪层3间隔设有若干段不同颜色的荧光段(图中未示出)。

本实用新型埋设有安全线41,配合其他防伪手段,形成多重防伪,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隐形防伪层2设有隐形图案或隐形文字中的一种或多种,隐形技术极不易被复制,防止被不法分子伪造,也可与其他防伪手段组合使用,进一步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隐形防伪层2采用红外隐形油墨,通过红外光线照射,隐形防伪层显现出隐藏的图文信息,不易被复制,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荧光段(图中未示出)为无机荧光材料,该无机荧光材料可被紫外光线吸收,在紫外灯照射下有单一颜色或者组合颜色等荧光显现,防伪效果好,不易被不法分子复制伪造,且与隐形图文结合使用,多重防伪手段大大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能力,进一步增强其防伪力度。

本实用新型基层纸1设于最下方,作为一个承载体,方便荧光防伪层3和隐形防伪层2的设置,加工便捷,隐形防伪层2设置在荧光防伪层3和基层纸1之间,起到保护隐形图文的作用,防止被不法分子复制利用,大大地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荧光防伪层3间隔设有若干段不同颜色的荧光段(图中未示出),隐形图文与荧光段组成双重防伪手段,有效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防伪力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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