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通气式鞋垫贴布用自动印花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7019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鞋子制作加工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通气式鞋垫贴布用自动印花机构。



背景技术:

鞋子的鞋垫进行加工时,其需要在鞋垫的顶面粘附一层布料,在布料上压印商标等图案,现有的方式是在布料加工时直接印上去,然后再剪裁,其使得后续剪裁加工时需要位置对齐,加大剪裁难度,废品率增加。

因此,可以通过先将布料粘附再进行印图案,但没有此种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通气式鞋垫贴布用自动印花机构,它可以将鞋垫上粘附的布料进行直接印花,其自动化程度高,效果好。

本发明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方案是:

一种通气式鞋垫贴布用自动印花机构,包括机架,所述机架的顶板上固定有两个侧板,机架的顶板的中部固定有鞋垫放置板,鞋垫放置板处于两个侧板之间,两个竖直传动螺杆处于鞋垫放置板的两侧,竖直传动螺杆的底端铰接在机架的顶板上,竖直传动螺杆的上端铰接在对应的侧板的上部内侧壁上固定有的横向板上,左侧的竖直传动螺杆的上端伸出横向板并固定有传动轮,右侧的竖直传动螺杆的上端伸出横向板并固定有第一传动轮和第二传动轮,第一皮带张紧在传动轮和第一传动轮上,其中一个侧板上固定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固定有驱动轮,第二皮带张紧在第二传动轮和驱动轮上,第二皮带穿过对应的侧板上具有的横向通槽;

鞋垫放置板的顶面中部具有放置凹槽,上压板处于鞋垫放置板的上方,上压板与鞋垫放置板上下对应,上压板的两侧具有连接块,连接块螺接在对应的竖直传动螺杆中,上压板的顶面边部固定有多个推动气缸,推动气缸的推杆穿过上压板并固定在压紧板上,压紧板处于上压板的底面中部具有的上凹槽中,上压板的顶面中部固定有压印气缸,压印气缸的推杆穿过上压板并固定有压印块,压印块插套在压紧板的中部具有的通孔相对齐。

所述鞋垫放置板的左右两侧壁上具有通气孔。

所述机架的顶板上具有两个竖直连接通孔,连接管的一端通接通气孔,另一端通接对应的竖直连接通孔。

所述机架的顶板的底面固定有通风机,通风机的出风口与其中一个竖直连接通孔相通。

本发明的突出效果是:

与现有技术相比,它可以将鞋垫上粘附的布料进行直接印花,其自动化程度高,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如图1所示,一种通气式鞋垫贴布用自动印花机构,包括机架100,所述机架100的顶板上固定有两个侧板102,机架100的顶板的中部固定有鞋垫放置板10,鞋垫放置板10处于两个侧板102之间,两个竖直传动螺杆103处于鞋垫放置板10的两侧,竖直传动螺杆103的底端铰接在机架100的顶板上,竖直传动螺杆103的上端铰接在对应的侧板102的上部内侧壁上固定有的横向板1021上,左侧的竖直传动螺杆103的上端伸出横向板1021并固定有传动轮1031,右侧的竖直传动螺杆103的上端伸出横向板1021并固定有第一传动轮1032和第二传动轮1033,第一皮带1张紧在传动轮1031和第一传动轮1032上,其中一个侧板102上固定有驱动电机104,驱动电机104的输出轴上固定有驱动轮1041,第二皮带2张紧在第二传动轮1033和驱动轮1041上,第二皮带2穿过对应的侧板102上具有的横向通槽105;

鞋垫放置板10的顶面中部具有放置凹槽11,上压板13处于鞋垫放置板10的上方,上压板13与鞋垫放置板10上下对应,上压板13的两侧具有连接块132,连接块132螺接在对应的竖直传动螺杆103中,上压板13的顶面边部固定有多个推动气缸14,推动气缸14的推杆穿过上压板13并固定在压紧板15上,压紧板15处于上压板13的底面中部具有的上凹槽131中,上压板13的顶面中部固定有压印气缸16,压印气缸16的推杆穿过上压板13并固定有压印块17,压印块17插套在压紧板15的中部具有的通孔151相对齐。

进一步的说,所述鞋垫放置板10的左右两侧壁上具有通气孔106。

进一步的说,所述机架100的顶板上具有两个竖直连接通孔107,连接管108的一端通接通气孔107,另一端通接对应的竖直连接通孔107。

进一步的说,所述机架100的顶板的底面固定有通风机109,通风机109的出风口与其中一个竖直连接通孔107相通。

工作原理:将鞋垫放置在放置凹槽11中,然后通过驱动电机104运行,使得上压板13压靠在鞋垫放置板10上,然后,推动气缸14的推杆推动,使得压紧板15压靠在鞋垫上,实现固定,然后,压印气缸16的推杆向下推动,使得压印块17压靠在鞋垫上,实现印花,其中,压印块17在压靠前需要进行染料涂抹。

同时,通风机109开启,实现放置凹槽11中流通气体,实现鞋垫上的印的图案快速干燥。

最后,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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