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折射实验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67483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光折射实验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初中物理的教学仪器,特别是光折射实验仪。
背景技术
现在各版本的初中物理教材中都有这样的内容在水面外斜向下观察,看见的水 (或水下的某物体)比实际的浅,并为常见考点之一。但因课本无实验,教师只好通过理论 上的作图分析,说明从水下某物体反射出的光线在水面处经折射后,折射光线远离法线,折 射光线进入人眼,于是人眼看见了物体。但因人眼的错觉,以为折射光线是从水下直射入人 眼的,即人眼看见的虚像位于真实物体的上方。如此理论上的描述确实让学生难于掌握,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做实验增强感性认 识来帮助理解。但现目前只有一个间接性的实验将一根筷子斜插在水中,可看到水中部分向上偏折,以此说明看起来变浅了。该实 验存在两大缺点一是不能直接通过实验证明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水下物体“看见的浅、 实际的深” ;二是实验方法较为平淡学生积极性不高,不能达到用实验吸引学生、培养兴趣 的目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效果明显、趣味性强、能直观观察出“看见的浅、实际的 深”的光折射实验仪。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光折射实验仪,包含用于装放液体的液体容器, 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折射实验仪由该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所述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 所述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大于15厘米,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采用上述结构后,在液体体容器中装满水,将直尺竖直地插入水中,人眼从水面外 斜向下观察,可清楚直观地观察到水面下的直尺刻度线变密集了,水面下的直尺部分明显 地变短了,但直尺的真实长度、直尺在水面下的刻度线位置并未改变,即水面下真实的深度 不变,改变的只是看见的部分变浅了。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能清楚、直观地观察到“看见的浅、实际的深”。2、操作方 便、现象可靠、重复性好。3、装置简单,成本低,极易推广。


图1是人眼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本发明的透视图;图2是本发明的剖视图。图中1.液体容器,2.水,3.直尺。
具体实施例方式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由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
3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为使人眼能从水面外观察到直尺的全部,所述液体容器应有较大的广口,经实测, 该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应大于15厘米,以20至30厘米较为合适。所述直尺上刻度值的长度大于10厘米,一般选用长度为15厘米、20厘米的长条形 刻度尺。所述液体容器可以是正方体形状、长方体形状的装水容器(水槽),也可以是圆柱 形的装水容器(水槽)。如图1所示,可斜向看到水面下的6厘米长度明显比水面外的6厘米长度短,但真 实的深度不变,这就充分说明“看见的浅、实际的深”。本发明的实施例已对本发明作出了说明性而非限制性的描述,应当理解的是,在 不脱离由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关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其他(她)技术人员可以做出变更和 /或修改,也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内。
权利要求
一种光折射实验仪,包含用于装放液体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折射实验仪由该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所述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大于15厘米,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尺上刻度值的长度大于10 厘米。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容器为正方体形状的容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容器为长方体形状的容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容器为圆柱形容器。
全文摘要
一种光折射实验仪,包含用于装放液体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折射实验仪由该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所述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大于15厘米,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采用上述结构后,在液体体容器中装满水,将直尺竖直地插入水中,人眼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可清楚直观地观察到水面下的直尺刻度线变密集了,水面下的直尺部分明显地变短了,直接从现象上说明“看见的浅、实际的深”,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能清楚、直观地观察到“看见的浅、实际的深”。2、操作方便、现象可靠、重复性好。3、装置简单,成本低,极易推广。
文档编号G09B23/22GK101958077SQ20091006002
公开日2011年1月26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17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17日
发明者雷海平 申请人:雷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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