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5649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牌的支架,具体的来说是一种可以在支杆两侧悬挂广告
的工字型广告牌支架。
技术背景 现有技术中的广告牌,一般为招贴式、展架式等。招贴式广告,一般设置在幕墙上,粘贴或者悬挂,广告牌面积较小,适合小型广告;而展架式广告牌一般设置在建筑物上,面积较大,且具有大型钢结构的支撑架。就上述两种广告牌而论,前一种广告效果不是非常理想,而后一种虽然可以达到理想的广告效果,但是必须附着在建筑物上,而且安装复杂、成本高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目前使用中的招贴式及展架式广告牌,前一种广告效果不是非常理想,而后一种虽然可以达到理想的广告效果,但是必须附着在建筑物上,使得安装复杂、成本高昂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合理的改良,而提供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从而达到了降低成本和使用性高的目的。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由上支杆,下支杆以及连杆组成,所述上、下支杆通过连杆相连,所述广告牌支架上还设有用于箍住杆子的半圆形箍圈,所述半圆形箍圈固定连接在上支杆、下支杆的中间位置处。 所述上支杆、下支杆通过可拆卸螺栓与半圆形箍圈的两角端连接,且半圆形箍圈
与上支杆、下支杆的连接处,设置有复数个螺栓孔。 所述连杆为可伸縮连杆。 所述半圆形箍圈内部还设置有一圈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可以在左右两侧投放广告,广告牌的支架结构稳定,且成本低廉,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0011]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0012]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
,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l所示,为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的结构示意图,包括上支杆1、下支杆2、连杆3及半圆形箍圈4。其中连杆3的作用是用于连接上支杆1及下支杆2,而用于箍住杆子的半圆形箍圈4则固定连接于上支杆1及下支杆2的中间位置处。且在图中可以清晰的观察到,半圆形箍圈4是通过螺栓与上支杆1及下支杆2连接在一起的,且半圆形箍圈4在上支杆1及下支杆2的连接处,设置有3个螺栓孔,半圆形箍圈4可以根据不同杆子的直径选择不同的螺栓孔(如图2所示),来满足不同的固定连接的要求;半圆形箍圈4内部粘贴有一圈橡胶垫,可以有效地防止半圆形箍圈4滑落,或半圆形箍圈4挤伤杆子。[0015] 所述连杆3为可以为伸縮结构的连接用金属杆,连杆3上通过其一侧的调节螺钉31,来实现一定范围内长度的调节。喷绘的广告画通过粘贴、缝合等步骤固定在上、下支杆1、2上,画布可以为单面印刷的画布,也可以为双面印刷的画布。 使用时,只要拧开半圆形箍圈4上的螺栓,把半圆形箍圈4套在相应的杆子上,并选择与上、下支杆1、2相配合的螺栓孔,用螺栓固定拧紧,便可以形成这种结构简单、易于加工制造,使用效果好的双侧广告牌支架。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权利要求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由上支杆,下支杆以及连杆组成,所述上、下支杆通过连杆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牌支架上还设有用于箍住杆子的半圆形箍圈,所述半圆形箍圈固定连接在上支杆、下支杆的中间位置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杆、下支杆通过可拆卸螺栓与半圆形箍圈的两角端连接,且半圆形箍圈与上支杆、下支杆的连接处,设置有复数个螺栓孔。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为可伸縮连杆。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半圆形箍圈内部还设置有一圈橡胶垫。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字结构广告牌支架,包括上支杆,下支杆以及连杆,其中,上下支杆通过连杆相连,用于箍住杆子的半圆形箍圈则连接在上支杆、下支杆的中间位置处。且半圆形箍圈的两角端与上支杆、下支杆通过可拆卸螺栓连接,在半圆形箍圈与上支杆、下支杆连接处,设置有复数个螺栓孔,可以根据支杆的尺寸来调节箍圈的大小。而连杆为可伸缩型连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长度的调节来满足客户的需要。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杆左右两侧的部分来投放广告,广告牌的支架结构稳定,且成本低廉,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文档编号G09F15/00GK201522832SQ20092021156
公开日2010年7月7日 申请日期2009年10月30日 优先权日2009年10月30日
发明者乔丹, 乔佳彬 申请人:乔丹;乔佳彬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