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用制图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93743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多用制图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制图用的工具,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多种用途的制图工具。
背景技术
目前,常用的制图工具都是各尽其能,功能单一,不仅携带不便而且使用时频繁更换工具影响制图的效率;一些组合式多用文具将各种文具简单组合,如中国专利 95227555. 4公布了一种多用组合文具,由折叠的直尺、量角器、活动铅笔和圆规针脚组成, 折叠的两半正反面分别刻上直尺和比例尺刻度,其上端连有量角器,内侧两边装有可接插的活动铅笔和圆规针脚,构成圆规,虽有多种功能,但只是简单组合,便携性和实用性比单独文具增益甚微。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多用制图工具,集圆规、刻度尺、画笔和三角板功能于一体,方便携带和使用,同时提高了制图的效率。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用制图工具,包括相互铰接的规脚I和规脚II,所述规脚I末端设置有圆规针,所述规脚II末端设置有笔套,笔套内插设有画笔;所述规脚I和规脚II边缘平直并设置有刻度,规脚I和规脚II展开的最大角度为90度。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规脚I的长度等于规脚II与画笔的长度之和。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规脚I设置有与所述圆规针对应的针槽,圆规针与规脚I铰接。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画笔为铅笔或水笔。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集圆规、刻度尺、画笔和三角板功能于一体,方便携带和使用,同时提高了制图的效率;规脚I、规脚II、圆规针和画笔的组合使本实用新型具备圆规的功能,使用完毕后圆规针可以折叠进入针槽,避免用作其它用途时圆规针扎伤人;规脚I和规脚II边缘平直并设置有刻度,可以作为刻度尺来使用; 当规脚I和规脚II完全展开时为90度,可以作为三角板的两条边来使用;画笔可以从规脚 II末端的笔套中拔出作为单独的笔来使用,使用完毕后插回笔套,而且,画笔的笔头和笔尾均可插入笔套,既能满足使用需求,又能在闲置时保护笔头。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规脚I 11、圆规针2、规脚1121、笔套22、画笔3、刻度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参看附图,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中包括相互铰接的规脚Il和规脚 112,规脚Il末端设置有圆规针11,规脚112末端设置有笔套21,笔套21内插设有铅笔;所述规脚Il和规脚Π2边缘平直并设置有刻度3,规脚Il和规脚112展开的最大角度为90 度;规脚Il的长度等于规脚Π2与铅笔的长度之和;规脚Il设置有与所述圆规针11对应的针槽,圆规针11与规脚Il铰接。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集圆规、刻度尺、铅笔和三角板功能于一体,方便携带和使用,同时提高了制图的效率;规脚II、规脚112、圆规针11和铅笔的组合使本实用新型具备圆规的功能,使用完毕后圆规针11可以折叠进入针槽,避免用作其它用途时圆规针扎伤人;规脚Il和规脚Π2边缘平直并设置有刻度3,可以作为刻度尺来使用;当规脚Il和规脚112完全展开时为90度,可以作为三角板的两条边来使用;铅笔可以从规脚 112末端的笔套21中拔出作为单独的铅笔来使用,使用完毕后插回笔套21,而且,铅笔的笔头和笔尾均可插入笔套21,既能满足使用需求,又能在闲置时保护笔头。上述描述仅作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技术方案提出,不作为对其技术方案本身的单一限制条件。
权利要求1.一种多用制图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铰接的规脚I(I)和规脚II O),所述规脚 I(I)末端设置有圆规针(11),所述规脚11( 末端设置有笔套(21),笔套内插设有画笔(22);所述规脚I (1)和规脚II (2)边缘平直并设置有刻度(3),规脚I (1)和规脚II (2) 展开的最大角度为90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制图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规脚I(I)的长度等于规脚 11(2)与画笔02)的长度之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制图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规脚I(I)设置有与所述圆规针(11)对应的针槽,圆规针(11)与规脚I(I)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制图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画笔0 为铅笔或水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用制图工具,包括相互铰接的规脚I和规脚II,所述规脚I末端设置有圆规针,所述规脚II末端设置有笔套,笔套内插设有画笔;所述规脚I和规脚II边缘平直并设置有刻度,规脚I和规脚II展开的最大角度为90度。本实用新型集圆规、刻度尺、画笔和三角板功能于一体,方便携带和使用,同时提高了制图的效率。
文档编号B43L9/02GK202174862SQ20112027892
公开日2012年3月28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2日 优先权日2011年8月2日
发明者牛冬冬, 王超男, 董成举 申请人:牛冬冬, 王超男, 董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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