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30036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属于防伪印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电子标签技术电子标签技术也被称为RFID (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它是通过无线射频信号实现非接触方式下的双向通信,完成对目标对象的自动 识别和数据的读写操作。RFID技术具有无接触、精度高,抗干扰、速度快以及适应环境能力强等显著优点,可广泛应用于诸如物流管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商品防伪、资产管理以及国防军事等领域。防伪技术防伪技术是指为了达到防伪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它在一定范围内能准确鉴别真伪,并不易被仿制和复制的技术。简单的说就是防止仿造,仿冒的技术。防伪是对以欺骗为目的,且未经所有权人准许而进行仿制或复制的活动而采取的防止措施。防伪技术产品是以防伪为目的,而采用了防伪技术制成的,具有防伪功能的产品。现在的电子标签为了达到防转移的效果,一般都加入花刀技术,但电子标签都是用PET做基材,不法份子如果用吹风机很容易将该标签揭起,起不到真正防转移的效果。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加花刀技术时,很容易将电子标签的天线损坏,影响产品的成品率。

实用新型内容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解决了上述缺陷的,提高了防伪效果,避免了二次利用现象的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包括基材层,其特征在于基材层的底面由内向外依次设置有第一不干胶层、电子标签层、第二不干胶层和硅油层,基材层的顶面连接有印刷层,电子标签层采用易碎型电子标签。采用易碎型电子标签,无需加入其它防转移技术,就可以起到防止被二次利用的效果。所述的基材层采用单铜纸、易碎纸、合成纸、PET或安全线纸中的一种。所述的印刷层为带有企业LOGO信息的防伪印刷层。根据客户需求,基材层可以使用单铜纸、易碎纸、合成纸、PET、安全线纸等多种材料;在基材层上印刷企业LOGO信息,并加入传统防伪技术(荧光,缩微,烫金,团花,潜影等),最后将电子标签层与基材层复合在一起即可,最终客户在使用时直接将标签从硅油层中揭起后贴于被贴物上就可以了。如果有不法份子想要从被贴物上揭起该标签,只能将印刷层和基材层揭起,而电子标签层始终保留在被贴物上,即使用吹风机,也只能是将电子标签层局部揭起,从而起到了防转移,不会被二次利用的效果。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在使用时,如有不法份子想要从被贴物上揭起该标签,只能将印刷层和基材层揭起,而电子标签层始终保留在被贴物上,即使用吹风机,由于电子标签层采用的是易碎型电子标签,也只能是将电子标签层局部揭起,从而起到了防转移,不会被二次利用的效果,印刷层中加入了防伪印刷技术,进一步提闻了防伪效果。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印刷层;2、基材层;3、第一不干胶层;4、电子标签层;5、第二不干胶层;
6、娃油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做进一步描述如图I所示,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印刷层I、基材层2、第一不干胶层3、电子标签层4、第二不干胶层5和硅油层6,电子标签层4采用易碎型电子标签。基材层2采用单铜纸、易碎纸、合成纸、PET或安全线纸中的一种。印刷层I为带有企业LOGO信息的防伪印刷层。客户在使用时,直接将标签从硅油层6中揭起后贴于被贴物上就可以了。如果有不法份子想要从被贴物上揭起该标签,只能将印刷层I和基材层2揭起,而电子标签层4始终保留在被贴物上,即使用吹风机,也只能是将电子标签层4局部揭起,从而起到了防转移,不会被二次利用的效果。
权利要求1.一种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包括基材层(2),其特征在于基材层(2)的底面由内向外依次设置有第一不干胶层(3)、电子标签层(4)、第二不干胶层(5)和硅油层(6),基材层(2 )的顶面连接有印刷层(I),电子标签层(4 )采用易碎型电子标签。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材层(2)采用单铜纸、易碎纸、合成纸、PET或安全线纸中的一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属于防伪印刷技术领域,包括基材层,其特征在于基材层的底面由内向外依次设置有第一不干胶层、电子标签层、第二不干胶层和硅油层,基材层的顶面连接有印刷层,电子标签层采用易碎型电子标签。一次性防转移电子标签在使用时,如有不法份子想要从被贴物上揭起该标签,只能将印刷层和基材层揭起,而电子标签层始终保留在被贴物上,即使用吹风机,由于电子标签层采用的是易碎型电子标签,也只能是将电子标签层局部揭起,从而起到了防转移,不会被二次利用的效果,印刷层中加入了防伪印刷技术,进一步提高了防伪效果。
文档编号G09F3/02GK202694380SQ20122016117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17日
发明者巩建敏, 耿殿刚, 巩龙贤, 宋雪莲, 孙鸣飞 申请人:山东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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