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1606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0001]技术领域[0002]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0003]背景技术[0004]现在高校在讲解法学课时,教师在需要模型讲解时只能够在黑板上绘制,即浪费课堂时间又增加教师的劳动量,往往在画完图形时,已占用了课时的大量时间,在一定的时间内大大的减少了教师的讲解时间。[0005]发明内容[000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装方便,讲解简单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 也可以用于对诉讼法和庭审规则中法庭情况的考核。[0007]上述的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0008]一种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组成包括底板,所述的底板镶嵌隔断条,所述的隔断条将所述的底板分割成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在所述的底板上镶有一组标记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的磁条点,所述的审判区装有法官席、标牌和模拟法官,所述的法官席和所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法官的模型粘在所述的法官席上。[0009]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被告区装有被告席、标牌和模拟被告,所述的被告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被告的模型粘在所述的被告席上,所述的被告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右侧。[0010]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原告区这有原告席、标牌和模拟原告,所述的原告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原告的模型粘在所述的原告席上,所述的原告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左侧。[0011]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纪录区装有书记员席、标牌和模拟书记员,所述的书记员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书记员的模型粘在所述的书记员席上,所述的纪录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下方。[001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旁听区装有旁听席、标牌和模拟旁听人, 所述的旁听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旁听人的模型粘在所述的旁听席上,所述的旁听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对面。[0013]有益效果[0014]I.本实用新型能够作为民事诉讼法的教具,能够清晰的展示诉讼参与人在法庭参加诉讼的位置。[0015]本实用新型够作为民事诉讼法的教具,,通过弹性勾头的插装结构,能够用于考核学生对于诉讼参与人在法庭参加诉讼的位置的理解和记忆。[0016]本实用新型可以规范化的多次反复使用,成本低。[0017]本实用新型可以快速的展示法庭情况,完全不同于在黑板上的简单的汉字讲述, 学生们马上就能建立起清晰的法庭位置场景概念。[0018]
3[0019]附图I是本产品的结构示意图。[0020]附图2是弹性勾头连接结构部分的示意图。[0021]具体实施方式
[0022]实施例I :[0023]一种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组成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镶嵌隔断条2, 所述的隔断条将所述的底板分割成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在所述的底板上镶有一组标记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的磁条点3。[0024]实施例2 [0025]实施例I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审判区装有法官席4、标牌和模拟法官5,所述的法官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14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法官的模型粘在所述的法官席上。[0026]实施例3 [0027]实施例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被告区装有被告席6、标牌和模拟被告7,所述的被告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被告的模型粘在所述的被告席上,所述的被告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右侧。[0028]实施例4 [0029]实施例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原告区这有原告席8、标牌和模拟原告9,所述的原告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原告的模型粘在所述的原告席上,所述的原告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左侧。[0030]实施例5 [0031]实施例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纪录区装有书记员席10、标牌和模拟书记员11,所述的书记员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书记员的模型粘在所述的书记员席上,所述的纪录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下方。[0032]实施例6 [0033]实施例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所述的旁听区装有旁听席12、标牌和模拟旁听人13,所述的旁听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旁听人的模型粘在所述的旁听席上,所述的旁听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对面。
权利要求1.一种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组成包括底板,其特征是所述的底板镶嵌隔断条,所述的隔断条将所述的底板分割成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在所述的底板上镶有一组标记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的磁条点,所述的审判区装有法官席、标牌和模拟法官,所述的法官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法官的模型粘在所述的法官席上。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被告区装有被告席、标牌和模拟被告,所述的被告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被告的模型粘在所述的被告席上,所述的被告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右侧。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原告区这有原告席、标牌和模拟原告,所述的原告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原告的模型粘在所述的原告席上,所述的原告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左侧。
4.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纪录区装有书记员席、标牌和模拟书记员,所述的书记员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书记员的模型粘在所述的书记员席上,所述的纪录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旁听区装有旁听席、标牌和模拟旁听人,所述的旁听席和所述的标牌通过弹性勾头连接所述的底板,所述的模拟旁听人的模型粘在所述的旁听席上,所述的旁听区位于所述的审判区的对面。
专利摘要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现在高校在讲解法学课时,教师在需要模型讲解时只能够在黑板上绘制,即浪费课堂时间又增加教师的劳动量,往往在画完图形时,已占用了课时的大量时间,在一定的时间内大大的减少了教师的讲解时间。一种法学民法课教学演示装置,其组成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镶嵌隔断条(2),所述的隔断条将所述的底板分割成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在所述的底板上镶有一组标记审判区、被告区、原告区、纪录区、旁听区的磁条点(3)。本实用新型用于法学课程的民事诉讼法教学。
文档编号G09B19/00GK202816199SQ201220494949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26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26日
发明者石磊, 安娜, 邓齐滨 申请人:哈尔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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