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马克笔,包括笔杆和笔帽,所述笔杆具有至少一个笔头,所述笔帽在套进所述笔头的开口端设置一个色标部,所述色标部包括一个易折断的部分,所述笔杆在靠近所述笔头的位置设置一个能够容纳所述色标部的所述易折断部分的色标保留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标保留部为设置在所述笔杆外侧面上的卡槽,所述易折断的部分为所述色标部的延伸段,所述延伸段超出所述笔帽的所述开口端向所述笔杆方向延伸,并能够镶嵌入所述笔杆的所述卡槽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笔帽包括内帽和外帽,所述色标部设置并凸起在所述内帽的外侧面上,所述外帽在套进所述笔杆的开口端开有一槽口,所述内帽嵌套入所述外帽内,并使所述凸起的色标部嵌入所述槽口。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段和所述卡槽为相互对应的契形。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为圆弧形和/或矩形,所述延伸段为圆弧形或矩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标保留部包括设置在所述笔杆外侧圆周面上向笔头方向延伸的多个凸缘,所述易折断的部分为环形色标部,所述环形色标部的内侧沿圆周方向设置多个凹缘,所述凹缘与所述凸缘对称设置,并能使所述凸缘嵌入所述凹缘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色标部包括窄型色标部和/或宽型色标部。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笔头包括尖笔头、细笔头、刀笔头和粗笔头中的至少一种笔头。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弧形卡槽对应所述尖笔头或细笔头,所述矩形卡槽对应所述刀笔头或粗笔头。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马克笔,其特征在于,窄型色标部对应所述尖笔头或细笔头,宽型色标部对应所述刀笔头或粗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