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牌,具体是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广告牌。
背景技术:
广告牌是广告承载和产品宣传的工具之一,己经广泛地应用于我国城市乡镇,目前,城市街道旁边的广告牌基本上是通过支架固定在街道的地面,广告牌面则安装在支架上,这些广告牌有一些在广告牌里面安装有光源供夜间照明,但由于没有在广告牌侧面或后面设置通孔,这些广告牌只能在夜间提供为广告牌照明的功能,造成很大的光源浪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有专利公布了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广告牌,但是这种广告牌不能将黏在灭蚊电网上的蚊虫尸体及时除去,进而影响装置后续的灭蚊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广告牌,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广告牌,包括板体和灭蚊腔,所述板体内设有灭蚊腔,灭蚊腔内设有诱蚊灯,诱蚊灯左端设有灯杆,灯杆左端穿过灭文腔左端,并且与板体左侧的灯座3连接,诱蚊灯外侧设有圆筒状的灭蚊电网,灭蚊电网右端与位于板体右侧转动电机的输出轴相接,灭蚊电网和诱蚊灯电性连接位于板体右上侧的控制面板,灭蚊腔所在的板体表面设有若干个透气孔,板体下端两侧设有支腿,左右支腿之间设有垃圾桶,灭蚊电网外侧的灭蚊腔内壁上固定有刮料刷,刮料刷的毛刷面与灭蚊电网紧贴,板体表面还设有与控制面板电性连接的光敏传感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灭蚊腔下端设有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灭蚊电网左端与灭蚊腔左侧壁之间设有间隙。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刮料刷的长度与灭蚊电网相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使广告牌具有灭蚊作用,装置还能及时除去灭蚊电网上的蚊虫尸体,进而保证了灭蚊电网的灭蚊效果,另外装置通过将垃圾桶和广告牌组合设计,一方面是降低了垃圾桶的市政占用面积,同时广告牌也为垃圾桶起到挡雨的作用,另外也方便收集蚊虫尸体,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灭蚊电网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的原理框图。
其中:板体1、灭蚊腔2、灯座3、灯杆4、诱蚊灯5、光敏传感器6、控制面板7、转动电机8、支腿9、垃圾桶10、灭蚊电网11、刮料刷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广告牌,包括板体1和灭蚊腔2,所述板体1内设有灭蚊腔2,灭蚊腔2下端设有通孔,灭蚊腔2内设有诱蚊灯5,诱蚊灯5左端设有灯杆4,灯杆4左端穿过灭文腔2左端,并且与板体1左侧的灯座3连接,诱蚊灯5外侧设有圆筒状的灭蚊电网11,灭蚊电网11左端与灭蚊腔2左侧壁之间设有间隙,灭蚊电网11右端与位于板体1右侧转动电机8的输出轴相接,灭蚊电网11和诱蚊灯5电性连接位于板体1右上侧的控制面板7,灭蚊腔2所在的板体1表面设有若干个透气孔,透气孔和灭蚊腔2底部通孔的作用是方便蚊虫的进入,在趋光性的作用下,蚊虫会靠近诱蚊灯5,在靠近诱蚊灯5时会被灭蚊电网11之间电死,板体1下端两侧设有支腿9,左右支腿之间设有垃圾桶10,垃圾桶10与广告牌上下设置一方面是降低了垃圾桶10的市政占用面积,同时广告牌也为垃圾桶10起到挡雨的作用,另外也方便收集蚊虫尸体,灭蚊电网11外侧的灭蚊腔2内壁上固定有刮料刷12,刮料刷12的毛刷面与灭蚊电网11紧贴,刮料刷12的长度与灭蚊电网11相当,在装置工作时,转动电机8带动灭蚊电网11转动,这种刮料刷12就会将粘附在灭蚊电网11表面的蚊虫尸体刮下,进而避免了蚊虫尸体堆积在灭蚊电网上,从而保证了装置的灭蚊效果,板体1表面还设有与控制面板7电性连接的光敏传感器6,光敏传感器6的作用是检测外界处于白天还是夜晚,在白天时控制面板7停止装置工作,夜晚装置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装置工作时,在趋光性的作用下,蚊虫会靠近诱蚊灯,在靠近诱蚊灯时会被灭蚊电网之间电死,转动电机带动灭蚊电网转动,这种刮料刷就会将粘附在灭蚊电网表面的蚊虫尸体刮下,进而避免了蚊虫尸体堆积在灭蚊电网上,从而保证了装置的灭蚊效果,板体下端两侧设有支腿,左右支腿之间设有垃圾桶,垃圾桶与广告牌上下设置一方面是降低了垃圾桶的市政占用面积,同时广告牌也为垃圾桶起到挡雨的作用,另外也方便收集蚊虫尸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