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音乐教学架。
背景技术:
目前,教学的重点除了语数外等基础学科外,音乐、劳技、体育等辅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成了教学的目标;在音乐教学中,乐器的教学需要乐谱,现有技术的音乐教学用乐谱架结构、功能单一,使用不方便,只能置于乐器的一旁,乐谱的翻阅不便,而乐器自带的架体又不牢固,容易损坏,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陷和各种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音乐教学架,结构简单,适用于音乐教学时的乐谱查阅。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音乐教学架,包括夹持座、旋转连轴、乐谱支板、多个乐谱夹、多个吸附通孔、多片防滑面、架体支撑脚、防滑套、连接柱及夹持垫;所述的夹持座的纵截面为下端开口的倒“U”形结构,所述的夹持垫设置在所述的夹持座的开口端内壁上;所述的乐谱支板的底部通过所述的旋转连轴连接在所述的夹持座的顶部,所述的乐谱支板通过所述的旋转连轴翻转;所述的多个乐谱夹分别对称设置在所述的乐谱支板的边角处,所述的多个吸附通孔及多片防滑面分别间隔设置在所述的乐谱支板上,所述的多片防滑面分位于所述的乐谱支板的中部;所述的连接柱的一端与所述的夹持座的开口端活动插接,所述的架体支撑脚的上端连接在所述的连接柱的下端,所述的防滑套套接在所述的架体支撑脚的下端,所述的架体支撑脚为三脚架结构;所述的夹持座内设有真空腔,夹持座的背部设有控制器、控制按钮和真空泵,所述的控制按钮和真空泵都与控制器相连接,所述的真空泵通过管道与夹持座内的真空腔相连通。
上述的音乐教学架,其中,所述的乐谱支板是中部向后凹陷的“V”形结构。
上述的音乐教学架,其中,所述的连接柱由多节金属材质的伸缩杆连接构成。
上述的音乐教学架,其中,所述的乐谱支板的顶部设有多个夹座。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音乐教学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稳定夹持乐谱,可直接架设在地面或乐器上,便于乐谱的翻阅。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对本专利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音乐教学架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音乐教学架的夹持座的侧视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夹持座
2 旋转连轴
3 乐谱支板
4 乐谱夹
5 吸附通孔
6 防滑面
7 架体支撑脚
8 防滑套
9 连接柱
10 夹持垫
11 夹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介绍。
请参见附图1及附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音乐教学架,包括夹持座1、旋转连轴2、乐谱支板3、多个乐谱夹4、多个吸附通孔5、多片防滑面6、架体支撑脚7、防滑套8、连接柱9及夹持垫10;所述的夹持座1的纵截面为下端开口的倒“U”形结构,所述的夹持垫10设置在所述的夹持座1的开口端内壁上;所述的乐谱支板3的底部通过所述的旋转连轴2连接在所述的夹持座1的顶部,所述的乐谱支板3通过所述的旋转连轴2翻转;所述的多个乐谱夹4分别对称设置在所述的乐谱支板3的边角处,所述的多个吸附通孔5及多片防滑面6分别间隔设置在所述的乐谱支板3上,所述的多片防滑面6分位于所述的乐谱支板3的中部;所述的连接柱9的一端与所述的夹持座1的开口端活动插接,故夹持垫10位于连接柱9和夹持座1之间,所述的架体支撑脚7的上端连接在所述的连接柱9的下端,所述的防滑套8套接在所述的架体支撑脚7的下端,所述的架体支撑脚7为三脚架结构;所述的夹持座1内设有真空腔,夹持座1的背部设有控制器、控制按钮和真空泵,所述的控制按钮和真空泵都与控制器相连接,所述的真空泵通过管道与夹持座1内的真空腔相连通。
所述的乐谱支板3是中部向后凹陷的“V”形结构,可使翻开的乐谱更好的贴合在乐谱支板3上,保持乐谱的稳定,便于翻阅。
所述的连接柱9由多节金属材质的伸缩杆连接构成,可起到伸缩的作用,调节乐谱支板3的高度,便于乐谱的查阅。
所述的乐谱支板3的顶部设有多个夹座11,用于安装照明装置,可拆卸,查阅乐谱的照明和阅读。
使用时,可将乐谱翻开置于乐谱支板3上,并通过多个乐谱夹4压住固定,按下控制按钮、开启真空泵,则夹持座1的真空腔内形成真空,通过多个吸附通孔5将乐谱与乐谱支板3的贴合,多片防滑面6防止乐谱的装订边与乐谱支板3之间打滑;乐谱支板3可通过旋转连轴2调节倾斜角度,夹持座1可直接通过夹持垫10稳定夹持在乐器上,或者可通过连接柱9和架体支撑脚7架设在乐器旁边,防滑套8可起到防滑的作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音乐教学架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凡依本实用新型设计思想所做的任何改变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