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旋转广告机,包括本体和底座,其特征在于:
所述本体和底座通过一个能够产生三维驱动的固定装置连接;
其中,该固定装置包括:
安装板,用作与本体固定连接;
旋转板,该旋转板的第一侧与所述安装板的第一侧转动连接,旋转板的与其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通过第一驱动机构与安装板的第二侧连接;
移动板,该移动板为L型,所述旋转板转动连接该移动板的第一臂,并且,旋转板的背侧通过第二驱动机构连接至移动板的第二臂,当该第二驱动机构输出动力时能够驱使旋转板转动;
背板,该背板用于固定在底座上,且与所述移动板通过第三驱动机构滑动连接在一起,实现该移动板的上下移动;以及
控制器,该控制器连接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和第三驱动机构,用于控制该第一、二、三驱动机构的运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旋转广告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两个液压气缸,并且该两个液压气缸并排间隔布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旋转广告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转板通过旋转臂转动连接至移动板的第一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旋转广告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转臂为圆柱体结构,其一端固定在移动板的第一壁上,另一端转动连接至设置于旋转板底端面的旋转槽内。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旋转广告机,其特征在于:
第三驱动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移动板的第二臂背部设置滑块和丝杆,该滑块螺纹连接丝杆,该丝杆被设置于所述背板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旋转广告机,其特征在于:
固定装置还包括一个外壳,该外壳将所述安装板、旋转板和移动板以及控制器收容于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