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铝合金产品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标记部件由环本体(11)、第一类永磁颗粒(12)、孔(13)所组成;所述的第一类永磁颗粒(12)、孔(13)排列在环本体上围成一维的圆周线;部分的孔(13)的内部容纳有第二类永磁颗粒;所述的第一类和第二类永磁颗粒的剩余磁感应强度相差50%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在圆周线上,所述的第一类永磁颗粒(12)以等距离的方式排列,并且在圆周线上包括4-16个的第一类永磁颗粒(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在两个第一类永磁颗粒(12)之间,包括3-20个孔(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两个第一类永磁颗粒(12)之间的相邻的孔(13)之间具有相同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圆周线上包括5个均布的第一类永磁颗粒(12),并且每两个第一类永磁颗粒(12)之间分布有5个均布的孔(1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类永磁颗粒(12)和第二类永磁颗粒由耐高温永磁合金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耐高温永磁合金在750-760摄氏度的温度下保持2小时磁性丧失在60%以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记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永磁颗粒(12)中的一个的顺时针方向下一个孔(13)内设置第二类永磁颗粒,其余的第一永磁颗粒(12)的顺时针方向下一个孔(13)内不设置第二类永磁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