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47532阅读:1053来源:国知局
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定连接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



背景技术:

电杆标识牌目前主要是搪瓷材质,四角设有安装孔,安装时需在电杆标识牌上穿铝线或不锈钢扎带,然后人工登杆进行绑扎;安装操作繁琐,劳动强度大,且操作过程中伴随着触电、坠落等风险,难以单人独立完成,一般需两人协作,工作效率较低,由于登杆操作准确度难以准确把握,电杆标识牌安装效果差异性较大,电杆标识牌不够整齐美观。如需更换拆除电杆标识牌,需再次登杆,铝线和不锈钢扎带解锁困难繁琐,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简单、安全、方便快捷的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包括两条相互交叉的手柄,两所述手柄中部铰接在一起,各所述手柄的顶端分别设有向两手柄同侧弯折的折臂,各所述折臂的端部分别设有U形叉,两所述U形叉底部外侧分别设有标识牌支座,两所述手柄铰接处转动设有套筒,所述套筒内滑动套装有操作杆,所述操作杆的顶端连接设有翻折装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两所述手柄上位于铰接处的下方分别设有手柄锁扣,所述手柄锁扣上设有锁齿。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折臂内侧设有滚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翻折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操作杆顶端的两齿叉。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翻折装置包括所述操作杆顶端设有的插接头。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套筒与两所述手柄铰接处的铰接轴通过关节轴承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标识牌支座为所述U形叉底边外侧面的L形凸起。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电杆标识牌专用安装工具配合专用连接固定装置,可以方便快捷的拆装电杆标识牌,操作人员站在地面操作,利用所述电杆标识牌专用安装工具的剪刀手柄即可将电杆标识牌送至电杆合适位置,并通过所述剪刀手柄锁扣固定在电杆上相应位置,再通过所述翻板操作杆操作专用连接固定装置进行固定,有效降低了跌落、触电等风险。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侧视示意图。

图中:1-手柄;2-折臂;3-U形叉;4-标识牌支座;5-套筒;6-操作杆;7-手柄锁扣;8-锁齿;9-滚轮;10--两齿叉;11-插接头;12-关节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包括两条相互交叉的手柄1,两所述手柄1中部铰接在一起,各所述手柄1的顶端分别设有向两手柄1同侧弯折的折臂2,各所述折臂2的端部分别设有U形叉3,两所述U形叉3底部外侧分别设有标识牌支座4,两所述手柄1铰接处转动设有套筒5,所述套筒5内滑动套装有操作杆6,所述操作杆6的顶端连接设有翻折装置。

如图1和图2所示,两所述手柄1上位于铰接处的下方分别设有手柄锁扣7,所述手柄锁扣7上设有锁齿8。将所述手柄1相向闭合,所述手柄1上端的所述U形叉3夹紧电杆,此时将所述锁齿8互相咬合,所述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被固定在电杆上,解放了操作人员双手。所述锁齿8可有多层以适应不同电杆围度和松紧要求。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折臂2内侧设有滚轮9。使所述电杆标识牌安装锁紧装置在夹紧电杆时也能轻松的上下移动,调整标识牌位置。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翻折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操作杆6顶端的两齿叉10。配合专用连接固定装置使用,用于沿纵向轴旋转并驱动专用连接固定装置的锁扣翻转锁定。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翻折装置包括所述操作杆6顶端设有的插接头11。配合专用连接固定装置使用,与专用连接固定装置的锁扣插接后驱动专用连接固定装置的锁扣翻转锁定。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套筒5与两所述手柄1铰接处的铰接轴通过关节轴承12连接。由于电杆上细下粗,竖直向上伸出的所述操作杆6不能贴近电杆,翻转操作过度拉扯专用连接固定装置,可能造成专用连接固定装置变形,使固定不紧密;同时增大了操作人员的操作难度。所述关节轴承12进一步增强了所述操作杆6的灵活度,使所述操作杆6能紧贴电杆,操作更方便。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标识牌支座4为所述U形叉3底边外侧面的L形凸起。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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