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生产指示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68587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全生产指示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安全生产指示台。



背景技术: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在生产过程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而现在生产现场很少有安全生产指示台来全方位地检测和提醒并保障每个操作工人的生产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安全生产指示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指示台体、设在指示台体内部的控制终端和设在指示台体外部的指示牌;指示台体由四面竖直墙板、底板和顶板构成立方体结构;顶板由透明钢化玻璃板组装而成;正面的竖直墙板上设有开关门;指示牌包含两个电子警示牌和两个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两个电子警示牌分别设在正面、背面的竖直墙板上;两个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分别设在左右两侧的竖直墙板上;四面竖直墙的上部均设有摄像监控装置和喇叭;摄像监控装置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指示台体的底部设有移动轮;

优选地,所述的左右两侧的竖直墙板上均设有推拉把手;

优选地,所述的开关门上设有上下推拉窗;开关门上还设有安全密码锁;

优选地,所述的电子警示牌上设有温度检测装置、湿度检测装置、温度超限报警装置、湿度超限报警装置、LED显示器和噪声仪;温度检测装置与温度超限报警装置线连接后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湿度检测装置与湿度超限报警装置线连接后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LED显示器和噪声仪均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指示台体的内部还设有工作台和工作椅,控制终端设在工作台上。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安全生产指示台,性能稳定,使用简单,能全方位地检测和提醒并保障每个操作工人的生产安全,且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电子警示牌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移动轮;2、开关门;3、安全密码锁;4、上下推拉窗;5、摄像监控装置;6、推拉把手;7、顶板;8、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9、喇叭;10、电子警示牌;11、竖直墙板;12、温度检测装置;13、温度超限报警装置;14、湿度检测装置;15、湿度超限报警装置;16、LED显示器;17、噪声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指示台体、设在指示台体内部的控制终端和设在指示台体外部的指示牌;指示台体由四面竖直墙板11、底板和顶板7构成立方体结构;顶板7由透明钢化玻璃板组装而成,保证指示台体内部的自然光线充足;正面的竖直墙板11上设有开关门2;指示牌包含两个电子警示牌10和两个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8;两个电子警示牌10分别设在正面、背面的竖直墙板11上;两个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8分别设在左右两侧的竖直墙板11上;四面竖直墙11的上部均设有摄像监控装置5和喇叭9;摄像监控装置5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

所述的指示台体的底部设有移动轮1;

所述的左右两侧的竖直墙板11上均设有推拉把手6;

所述的开关门2上设有上下推拉窗4,可打开透气,设在开关门上还能节约指示台体的竖直墙面的空间;开关门上还设有安全密码锁3,保证指示台体内部设施的安全;

参看图2所示,所述的电子警示牌10上设有温度检测装置12、湿度检测装置14、温度超限报警装置13、湿度超限报警装置15、LED显示器16和噪声仪17;温度检测装置12与温度超限报警装置13线连接后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湿度检测装置14与湿度超限报警装置15线连接后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LED显示器16和噪声仪17均与控制终端无线连接;

所述的指示台体的内部还设有工作台和工作椅,控制终端设在工作台上,便于工作人员在指示台体内操作。

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摄像监控装置能实施监测生产现场的情况,防止安全意外;喇叭可用来通知和提醒安装操作的注意事项;电子警示牌可对生产现场的温度、湿度、噪音等实时监测,保证生产安全。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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