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荧光曲形水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1525发布日期:2018-07-11 04:11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标,具体涉及一种荧光曲形水标。



背景技术:

水标在制造业中是一种产品表面处理技术,又称着水转印、水贴纸,但在生活中还有一种常见的水标,其常见于矿泉水或饮料外包装上,不仅起到美化产品的效果,还可用于显示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产地以及配料表等基本信息,帮助顾客了解产品。

现有的矿泉水或饮料外包装上所用到的水标结构十分简单,功能单一,且在夜间人们想取身边的矿泉水瓶喝水时,没有灯光的照射,又不便开灯时,很难找到矿泉水的位置,很容易会碰倒矿泉水、甚至碰撒内部矿泉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荧光曲形水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荧光曲形水标,包括水标主体、涂胶区、粘接区、胶粘区、荧光粉层、表层膜,所述水标主体底边两端分别为四分之一圆边,且该所述四分之一圆边的半径在4—6厘米之间,所述水标主体底边中间为三分之一圆边,且该所述三分之一圆边的半径在5—7 厘米,所述水标主体左侧和右侧分别设有粘接区和涂胶区,所述粘接区表面经过粗糙处理,令粘接区表面有一定的粗糙度,所述涂胶区上涂覆有一层用于粘接粘接区的胶水,该胶水具体为HY-302ab胶水,所述水标主体正面印有花纹图样,还印有名称、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所述水标主体正面还与荧光粉层一面胶粘连接,所述荧光粉层另一面与表层膜胶粘连接,所述水标主体背面底部设有胶粘区,所述胶粘区上也涂覆有用于粘接矿泉水瓶身或饮料瓶身的胶水。

进一步的,所述表层膜、水标主体以及荧光粉层的厚度一共在为0.6—0.7 毫米之间,且水标主体的厚度大于0.4毫米。

进一步的,所述表层膜具体为聚乙烯薄膜。

进一步的,所述荧光粉层选用储能夜光粉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荧光曲形水标外观大方且新颖,本一种荧光曲形水标表面涂有一层荧光粉可在夜间发光,令人们无需开灯即可在夜间找到矿泉水进行饮用,且本水标为曲形面,外形美观大方,节约原料,较传统的水标两侧粘接固定,本水标另有底部粘接,在水瓶上固定的更加牢固,不易掉落造成环境污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正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背面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标主体,2、涂胶区,3、粘接区,4、胶粘区,5、荧光粉层, 6、表层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荧光曲形水标,包括水标主体1、涂胶区2、粘接区3、胶粘区4、荧光粉层5、表层膜6,所述水标主体1底边两端分别为四分之一圆边,且该所述四分之一圆边的半径在4—6厘米之间,所述水标主体1底边中间为三分之一圆边,且该所述三分之一圆边的半径在5—7厘米,水标主体1底边呈曲形,外形更加美观新颖,且节约材料,所述水标主体1 左侧和右侧分别设有粘接区3和涂胶区2,所述粘接区3表面经过粗糙处理,令粘接区表面有一定的粗糙度,使涂胶区2与粘接区3之间的粘合更加牢固,所述涂胶区2上涂覆有一层用于粘接粘接区3的胶水,该胶水具体为HY-302ab胶水,所述水标主体1正面印有花纹图样,还印有名称、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帮助顾客了解产品的一些必要的信息,所述水标主体1正面还与荧光粉层5一面胶粘连接,所述荧光粉层5另一面与表层膜6胶粘连接,所述水标主体1背面底部设有胶粘区4,所述胶粘区4上也涂覆有用于粘接矿泉水瓶身或饮料瓶身的胶水,所述表层膜6、水标主体1以及荧光粉层5的厚度一共在为0.6—0.7 毫米之间,且水标主体1的厚度大于0.4毫米,水标整体厚度适中,不易破损,所述表层膜6具体为聚乙烯薄膜,所述荧光粉层5选用储能夜光粉材料制成,可在白天储存日光或灯光,在夜间发光,便于人们找到矿泉水或饮料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荧光曲形水标外观大方且新颖,本一种荧光曲形水标表面涂有一层荧光粉可在夜间发光,令人们无需开灯即可在夜间找到矿泉水进行饮用,且本水标为曲形面,外形美观大方,节约原料,较传统的水标两侧粘接固定,本水标另有底部粘接,在水瓶上固定的更加牢固,不易掉落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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