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外切多边形画线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00049发布日期:2019-01-05 00:13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外切多边形画线工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数学教学用具领域,涉及一种圆外切多边形画线工具。



背景技术:

几何教学在数学学习过程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于空间想象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极佳的培养和锻炼,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画出图形示意,简单的图形容易画出,但涉及外切多边形等复杂图示的绘画就需要借助画图工具,不然经验较少的老师很难画出拖延教学进度,或者画出的图形不够准确让学生的理解产生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是圆外切多边形在绘画过程需要借助画图工具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圆外切多边形画线工具,包括可伸缩的支撑杆、棘齿结构、摆杆以及其末端的直尺,所述棘齿结构设置在支撑杆上部,所述支撑杆从棘齿结构的中心穿过,所述摆杆的顶端与所述棘齿结构活动连接,其末端与所述直尺活动连接,所述棘齿结构包括壳体、棘齿盘、主动杆、动棘爪以及定棘爪,所述棘齿盘为带有棘齿的圆形盘体,其中心穿套焊接在支撑杆上,所述壳体为圆柱型空心外壳且包裹着棘齿盘设置,所述壳体的中心穿套支撑杆且与支撑杆活动连接,所述壳体的上端面为透明材料,使得棘齿盘上的刻度可视,所述壳体的内部设置有定棘爪,所述主动杆的一半位于壳体内部,其另一半位于壳体外部且与所述摆杆活动连接,所述主动杆位于壳体内部的那一半上设置有动棘爪,所述动棘爪与所述定棘爪相互配合以方便卡定位置且防止倒回。

进一步,所述支撑杆的顶端为橡胶防滑帽,其末端为橡胶吸盘,所述支撑杆的中段靠下位置设置有伸缩杆结构,所述伸缩杆结构是由第一伸缩杆和第二伸缩杆的伸缩端相对焊接而成,所述第一伸缩杆的另一端为其固定端且与支撑杆上部焊接,所述第二伸缩杆的另一端为其固定端且与支撑杆的下部焊接。

进一步,所述棘齿盘上标示有刻度,每个齿对应5°的中心角。

进一步,所述动棘爪与所述定棘爪呈直角位置设置且与棘齿盘配合。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工具结构巧妙,使用简便,可很好的画出任意圆的外切多边形,本工具在数学教学中为图示绘图提供了便利,为经验不足的教师提供了可借助的工具,从而能够很好的将所要视图描画出来,并且展示了画图的过程,能够加强几何图形的理解,使得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棘齿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3所示,一种圆外切多边形画线工具,包括位于中心可伸缩的支撑杆3、棘齿结构2、摆杆7以及其末端的直尺8,所述支撑杆3的顶端为橡胶防滑帽1,其末端为橡胶吸盘6,所述棘齿结构2设置在支撑杆3的上部,所述支撑杆3的中段靠下位置设置有伸缩杆结构,所述伸缩杆结构是由第一伸缩杆4和第二伸缩杆5的伸缩端相对焊接而成,所述第一伸缩杆4的另一端为其固定端且与支撑杆3上部焊接,所述第二伸缩杆5的另一端为其固定端且与支撑杆3的下部焊接,所述摆杆7的顶端与所述棘齿结构2通过螺栓9活动连接,其末端与所述直尺8通过连接栓11活动连接,如图3所示,所述棘齿结构2包括壳体16、棘齿盘12、主动杆10、动棘爪14以及定棘爪15,所述棘齿盘12为带有棘齿13的圆形盘体,其中心穿套焊接在支撑杆3上,所述棘齿盘上标示有刻度,每个齿13对应5°的中心角,所述壳体16为圆柱型空心外壳且包裹着棘齿盘12设置,所述壳体16的中心穿套支撑杆3且与支撑杆活动连接,所述壳体16的上端面为透明材料,使得棘齿盘上的刻度可视,所述壳体16的内部设置有定棘爪15,所述主动杆10的一半位于壳体内部,其另一半位于壳体外部且与所述摆杆7通过螺栓9活动连接,所述主动杆10位于壳体内部的那一半上设置有动棘爪14,所述动棘爪14与所述定棘爪15呈直角位置设置且与棘齿盘配合,以方便固定卡定位置且防止倒回转动。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现将圆在黑板上画出,然后将橡胶吸盘6固定于圆心位置,拉开摆杆7,并调整支撑杆3的高度,使得摆杆7末端的直尺外切于圆,并沿着直尺画出直线,然后拉动摆杆并带动主动杆沿着棘齿转动一定的角度,例如转动9下(即为45度),然后再画一条直线与上一条画出的直线相交,接着继续转动9下,再画出直线与上一条画出的直线相交,然后重复,即可得到一个外切于圆的正八边型,同样的道理可以通过每次转动24下(即120度)得到外切于圆正三角形,每次转动18下(即90度)得到外切于圆正四边形,每次转动12下(即60度)得到外切于圆正六边形等等。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更动或修饰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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