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中数学演习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23235发布日期:2018-11-02 23:20阅读:4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高中数学演习用具。



背景技术:

随着人类文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类的文化程度也逐渐提高,现代化的教学工作中,数学作为一门需要大量计算和画图的学科,对教学用具的需求非常大,传统的数学教学用具如直尺、量角器等都是单独设置,使用时需要教师先放下教材,然后手握持教学用具作图并根据作图需要更换教学用具,同时在作图过程中还需要移动脚步查看教材,长时间教学很容易产生疲劳,加大教师的劳动量,降低教师教学效率。目前,在高中数学教学工作过程中,这种现象由为突出,这样会给老师造成麻烦的同时,也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兴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中数学演习用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中数学演习用具,包括底座、连接杆、转盘和演习装置,所述底座顶部设置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顶部设置有转盘,所述转盘顶部设置有垫板,所述垫板顶部设置有演习装置,所述演习装置包括第一黑板、第二黑板和绘图用具,所述绘图用具设置在第一黑板上,所述第一黑板与第二黑板连接,所述第一黑板上设置有夹板,所述第一黑板内部设置有滑轨,所述滑轨为上下一对,所述第二黑板顶部与底部均设置有滑块,且滑块与滑轨相对应,所述滑轨末端设置有限位卡槽,所述第二黑板一侧设置有转轴和升缩杆,且升缩杆一端与转轴连接,所述升缩杆另一端设置有凸起角,所述绘图用具包括连接臂、直尺和量角器,所述连接臂设置在第一黑板前侧面,所述直尺和量角器设置在连接臂上。

优选的,所述连接杆包括底杆、液压杆和套管,所述底杆底部连接底座顶部,所述底杆顶部设置有液压杆,所述液压杆设置在套管内部,所述套管顶部连接转盘。

优选的,所述底座顶部还设置有液压踏板和凹槽,且凹槽与凸起角相对应,所述液压踏板通过导管与液压杆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滚轮,且滚轮上设置有刹车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安全便捷,能够有效的提高教师的教学效率,且减少教师的劳动度,同时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且可同时进行多种数学推演,确保教学的完整性,为了减少教师来回拿取绘图用具,从而浪费教学时间,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在第一黑板设置在有绘图用具,为了能够进行完整的数学题推演,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两块黑板,且通过滑轨连接。为了能够在使用时更加的稳定,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在第二黑板一侧设置有升缩杆,利用升缩杆与底座上的凹槽连接起到固定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中数学演习用具,包括底座1、连接杆2、转盘3和演习装置4,底座1顶部设置有连接杆2,连接杆2顶部设置有转盘3,转盘3顶部设置有垫板5,垫板5顶部设置有演习装置4,演习装置4包括第一黑板6、第二黑板7和绘图用具8,绘图用具8设置在第一黑板6上,第一黑板6与第二黑板7连接,第一黑板6上设置有夹板9,第一黑板6内部设置有滑轨10,滑轨10为上下一对,第二黑板7顶部与底部均设置有滑块11,且滑块11与滑轨10相对应,滑轨10末端设置有限位卡槽,第二黑板7一侧设置有转轴12和升缩杆13,且升缩杆13一端与转轴12连接,升缩杆13另一端设置有凸起角,绘图用具8包括连接臂14、直尺15和量角器16,连接臂14设置在第一黑板6前侧面,直尺15和量角器16设置在连接臂14上。底座1顶部还设置有液压踏板20和凹槽,且凹槽与凸起角相对应,液压踏板20通过导管与液压杆18连接。本实用新型为了减少教师来回拿取绘图用具,从而浪费教学时间,采用了在第一黑板设置在有绘图用具,为了能够进行完整的数学题推演,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两块黑板,且通过滑轨连接。为了能够在使用时更加的稳定,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在第二黑板一侧设置有升缩杆,利用升缩杆与底座上的凹槽连接起到固定效果。连接杆2包括底杆17、液压杆18和套管19,底杆17底部连接底座1顶部,底杆17顶部设置有液压杆18,液压杆18设置在套管19内部,套管19顶部连接转盘3。底座1底部设置有滚轮,且滚轮上设置有刹车片。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安全便捷,能够有效的提高教师的教学效率,且减少教师的劳动度,同时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且可同时进行多种数学推演,确保教学的完整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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