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41795发布日期:2019-02-12 21:34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屏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



背景技术:

电梯广告是一种新型广告媒体,它是指在城市楼宇电梯内壁上制作、刊载的广告载体,电梯广告类型多样,以商务电梯、楼宇电梯为主,表现形式主要为在电梯轿厢内安装成相框的形式,这就导致乘坐人员的观看角度不佳,导致达不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实现对广告屏安装角度进行调整,同时适应不同的电梯安装高度可进行适应性调整。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包括广告屏、广告箱、固定广告屏用支架、固定广告箱用支架,所述固定广告屏用支架包括第四安装座、固定杆、第一安装板、第五安装座、第二安装板,所述广告屏背面设置有第三安装座,所述第三安装座通过螺丝与所述第二安装板固定,所述第二安装板固定在所述第五安装座下部,所述第五安装座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杆下部,所述固定杆固定在所述第四安装座下部,所述第四安装座左右两侧设置用于固定在电梯内壁上的所述第一安装板,广告屏下方设置所述用于盛放广告纸的广告箱,所述广告箱通过所述固定广告箱用支架固定在所述第四安装座上,所述固定广告箱用支架包括第二安装座、第一安装座、可拉伸杆,所述第一安装座通过螺母与所述广告箱固定,所述第二安装座通过螺母与所述第四安装座固定,所述第一安装座与所述第二安装座之间固定安装所述可拉伸杆。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可拉伸杆包括第一套杆、第二套杆、弹簧,所述第二套杆嵌套安装在所述第一套杆内侧,所述第一套杆外侧顶部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安装座上,所述第二套杆通过所述弹簧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一套杆内侧顶部,所述第二套杆底部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一安装座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杆包括第三套杆、第四套杆,所述第四套杆嵌套安装在所述第三套杆内部,所述第三套杆顶部与所述第四安装座固定,所述第四套杆底部与所述第五安装座固定,所述第三套杆下部设置有凹槽,所述第四套杆上部适应第三套杆设置有凹槽,所述第三套杆与所述第四套杆对应所述凹槽安装,所述凹槽左侧设置有第一固定螺母。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广告屏背部设置有用于上传数据的 USB接口。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五安装座内部设置有转轴,所述第二安装板固定安转在所述转轴上,所述第五安装座左侧设置有第二固定螺母。

本实用新型中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第四安装座固定在电梯内壁上,利用固定杆调节广告屏的安装高度,通过第五安装座调节广告屏的安装角度,使广告屏适应电梯安装,使广告牌具有良好的观看视角,在广告屏下方设置有用于安放广告纸广告箱,乘坐人员通过拉伸可伸缩杆,使广告箱下降,方便乘坐人员观看,同时在弹簧的作用下,广告箱自动上升,节省电梯内空间,不会占用乘坐人员可站立空间。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广告屏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固定广告屏用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固定广告箱用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固定杆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可拉伸杆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广告屏、2-可拉伸杆、3-广告箱、4-第一安装座、5-第二安装座、 6-第三安装座、7-USB接口、8-第四安装座、9-固定杆、10-第一安装板、11-第一固定螺母、12-第五安装座、13-第二固定螺母、14-第二安装板、21-弹簧、22- 第一套杆、23-第二套杆、91-第三套杆、92-第四套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4,一种便于安装的电梯内用广告屏,包括广告屏1、广告箱3、固定广告屏1用支架、固定广告箱3用支架,固定广告屏用支架包括第四安装座 8、固定杆9、第一安装板10、第五安装座12、第二安装板14,广告屏1背面设置有第三安装座6,第三安装座6通过螺丝与第二安装板14固定,第二安装板 14固定在第五安装座12下部,第五安装座12固定安装在固定杆9下部,固定杆9固定在第四安装座8下部,第四安装座8左右两侧设置用于固定在电梯内壁上的第一安装板10,广告屏1下方设置用于盛放广告纸的广告箱3,广告箱3 通过固定广告箱用支架固定在第四安装座8上,固定广告箱用支架包括第二安装座5、第一安装座4、可拉伸杆2,第一安装座4通过螺母与广告箱3固定,第二安装座5通过螺母与第四安装座8固定,第一安装座4与第二安装座5之间固定安装可拉伸杆2;广告屏1背部设置有用于上传数据的USB接口7;第五安装座12内部设置有转轴,第二安装板14固定安转在转轴上,第五安装座12左侧设置有第二固定螺母13。

参照图3与图5,第四套杆92嵌套安装在第三套杆91内部(第三套杆91 内径大于第四套杆92内径),第三套杆91顶部与第四安装座8固定,第四套杆 92底部与第五安装座12固定,第三套杆91下部设置有凹槽,第四套杆92上部适应第三套杆91设置有凹槽,第三套杆91与第四套杆92对应所述凹槽安装,所述凹槽左侧设置有第一固定螺母11。参照图4与图6,可拉伸杆2包括第一套杆22、第二套杆23、弹簧21,第二套杆23嵌套安装在第一套杆22内侧(第一套杆22内径大于第二套杆内径),第一套杆22外侧顶部固定安装在第二安装座 5上,第二套杆23通过弹簧21固定安装在第一套杆22内侧顶部,第二套杆23 底部固定安装在第一安装座4上。

工作原理:

第四安装座8通过第一安装板10固定在电梯内壁上,固定杆9调节广告牌 1安装高度,第四套杆92沿第三套杆91内壁上下位移,第一固定螺母11直接伸入凹槽内部,外壁上旋紧螺帽固定,旋紧第一固定螺母11,第四套杆92与第三套杆91固定,第五安装座12内部设置有转轴,第二安装板14绕转轴转动,第二安装板14与第三安装座6固定安装,调整好广告牌1安装角度,旋紧第二固定螺母13,转轴固定,广告牌1安装角度固定,广告箱3通过可伸缩杆2固定,弹簧21处于自然拉伸状态,第一套杆22、第二套杆23在弹簧21的牵引下使广告箱3位于广告屏1下侧,乘客向下拉广告箱3,可伸缩杆2向下位移,方便乘客从广告箱3中取阅,乘客放开广告箱3,在弹簧21的作用下,广告箱3自然返回。

综上:通过第四安装座固定在电梯内壁上,利用固定杆调节广告屏的安装高度,通过第五安装座调节广告屏的安装角度,使广告屏适应电梯安装,使广告牌具有良好的观看视角,在广告屏下方设置有用于安放广告纸广告箱,乘坐人员通过拉伸可伸缩杆,使广告箱下降,方便乘坐人员观看,同时在弹簧的作用下,广告箱自动上升,节省电梯内空间,不会占用乘坐人员可站立空间。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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