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视聚光灯笔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09358发布日期:2020-01-03 13:55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夜视聚光灯笔套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夜视聚光灯笔套。设置为笔套型式,带有穹拱聚光式的夜间书写照明灯具,是一种简便聚光、光源柔和影响范围较小的夜视聚光灯笔套。



背景技术:

现代人们生活,讲究互不影响公共空间,在休息场所和无光源的状态下书写文件,光源就是书写文件的重要媒介,有一个既不影响第三方休息的光源,又能给自己构成一个良好的光源下的书写环境,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渴望的事情,此类光源产品市场上基本都是一种型式,传统的强光灯具是日常生活的必备,没有见到本发明聚光柔和的夜视聚光灯笔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夜视聚光灯笔套,具有结构简单、聚光柔和、私密性好和便于开启及存放的特点。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夜视聚光灯笔套,其特征在于:包括与笔杆配合的笔套和设置在笔套顶端的灯罩;所述的灯罩内设有灯座和电池舱。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笔套为弹性笔套。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弹性笔套包括直立圆弧形的笔套加强壁和沿笔套加强壁两侧边自上而下水平伸出的圆弧形松紧笔套肋骨壁;所述上、下圆弧形松紧笔套肋骨壁之间形成肋骨壁圆弧间隙,两侧圆弧形松紧笔套肋骨壁的外端之间形成肋骨壁开怀间隙;所述笔套加强壁和松紧笔套肋骨壁为工程塑料材质的整体结构。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灯罩为工程塑料材质的穹拱式灯罩;所述笔套加强壁的顶端与穹拱式灯罩的边缘连接形成整体结构,所述电池舱设置在穹拱式灯罩与笔套加强壁的连接处,电池舱设有弹力电池舱门和电池开关。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灯座为穹拱式聚光le灯灯座。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弹性笔套的内径小于小规格笔杆直径1-2毫米。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穹拱式聚光le灯灯座上安装有圆环形穹拱式聚光le灯。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电池舱内装有纽扣电池。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上述这样一种整体设置,所构成的夜视聚光灯笔套在使用时,可通过夜视聚光灯笔套,既丰富了私密空间的迷幻色彩,也减轻了影响第三方休息的光源,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光源下的书写环境,杜绝了对其他人的干扰,达到了本发明聚光柔和的夜视聚光灯笔套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平面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笔套加强壁;2.弹力电池舱门;3.电池舱;4.电池开关;5.纽扣电池;6.穹拱式聚光le灯;7.穹拱式灯罩;8.松紧笔套肋骨壁;9.肋骨壁圆弧间隙;10.肋骨壁开怀间隙。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以具体实例来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如图1至图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包括笔套加强壁1、松紧笔套肋骨壁8、电池舱3、穹拱式灯罩7和穹拱式聚光le灯灯座,电池舱3上设有弹力电池舱门2和电池开关4。笔套加强壁1为直立圆弧形的笔套壁,沿笔套加强壁1两侧边自上而下水平伸出的圆弧形松紧笔套肋骨壁8。笔套加强壁1与松紧笔套肋骨壁8构成弹性笔套,适用于各类笔杆套用,选用工程塑料为笔套加强壁1的主要材料,其与松紧笔套肋骨壁8为一体,在笔套加强壁1与穹拱式灯罩7的位置设置纽扣电池舱3,它们整合为一体一次性注塑成型。外设弹力电池舱门2及电池开关4,安装在纽扣电池舱3上,纽扣电池5装在纽扣电池舱3内,购置备用的穹拱式聚光le灯6安装在穹拱式灯罩7内。上、下松紧笔套肋骨壁8之间形成肋骨壁圆弧间隙9,两侧松紧笔套肋骨壁8的外端交接处断开,形成肋骨壁开怀间隙10。

笔套加强壁1、弹力电池舱门2、电池舱3、穹拱式灯罩7和松紧笔套肋骨壁8,上述材料均为工程塑料,设置模具一次性注塑成型,色彩各异任意选取,材料市场丰富,无污染无公害,绿色环保。

电池开关4、纽扣电池5和穹拱式聚光le灯6,属于市场购置部件备用,与上述技术解决方案形成配套组合装配为夜视聚光灯笔套。

设置笔套直径按最小和最大插拔方便为佳,如设置弹性笔套的内径小于小规格笔杆直径1-2毫米,不仅适用于市场小规格笔杆,同时也适用于市场中、大规格笔杆,插拔方便,简单适用。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如下:笔套加强壁1作为笔套的硬壁支撑作用,松紧笔套肋骨壁8,原形可以直接用于直径最小的笔杆上,直径大一点的,由于松紧笔套肋骨壁8具有弹力膨胀和收缩功能,结合紧固,插拔自由方便。电池开关4,可以控制纽扣电池5的电路导通和关闭,电路导通穹拱式聚光le灯6即可完成聚光柔和的夜视聚光灯笔套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市场上没有同类产品,无可比性。本发明夜视聚光灯笔套在使用时,可通过夜视聚光灯笔套,既丰富了私密空间的迷幻色彩,也减轻了影响第三方休息的光源,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光源下的书写环境,杜绝了对其他人的干扰,达到了本发明聚光柔和的夜视聚光灯笔套的有益效果。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的技术范围作出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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