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64651发布日期:2021-06-01 23:47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解说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公共设施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解说牌。



背景技术:

目前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目的地的一些河流、古迹、特色动植物等,通常采用单一木板、金属板或石板雕刻、印字方式进行知识科普,但通常为单一的文字或单一的画面,画面制作较为繁琐且承载内容有限;成本较高且不易更换;通常垂直于地面没有人性化的视角,极不适合孩子观赏;造成自然科普展示受到局限,不利于自然知识的宣传,给游客都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解说牌,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解说牌因展示幅面限制而无法清晰描述景区自然特色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解说牌,包括呈间隔设置的一对立柱、以及活动地插入一对所述立柱中的伸缩杆,可转动地安装于一对所述伸缩杆上的第一展示牌、以及安装于各所述伸缩杆上并用于当第一展示牌转动至合适位置时将所述第一展示牌锁定于一对所述伸缩杆上的弹性定位组件,各所述伸缩杆上开设有用于容置所述弹性定位组件的容置槽,所述弹性定位组件的一端弹性伸出所述容置槽外或者弹性缩回所述容置槽内,所述第一展示牌的两侧分别对应所述容置槽位置开设有用于供各所述弹性定位组件的一端卡入以锁定所述第一展示牌的定位孔,各所述立柱上分别开设有供各所述伸缩杆伸缩的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定位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容置槽内的弹珠、设置于所述容置槽内并用于弹性推动所述弹珠以使所述弹珠伸出所述容置槽外并卡入所述定位孔中的弹簧、以及设置于所述伸缩杆上并与所述弹簧相连的拉钩,所述伸缩杆上开设有供所述弹簧一端伸出并与所述拉钩相连的通过孔,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弹珠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弹珠呈圆锥形、球形、或圆柱形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展示牌呈三棱柱状或平板状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杆包括活动伸入所述立柱中的直杆部、与所述第一展示牌相连的斜杆部、以及用于将所述直杆部与所述斜杆部相连的弧形部,所述弹性定位组件设置于所述斜杆部上。

进一步地,所述解说牌还包括用于将所述伸缩杆固定于所述立柱上的固定件,所述立柱上开设有贯穿孔,所述直杆部沿其轴向方向开设有多个固定孔,所述固定件可穿过所述贯穿孔并插入所述固定孔中。

进一步地,所述解说牌上还设有用于支撑一对所述立柱的第二展示牌,所述第二展示牌设置于一对所述立柱上。

进一步地,所述立柱、第一展示牌、第二展示牌的边角均呈圆弧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解说牌的有益效果在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中的解说牌,通过在一对立柱上对应设置一对伸缩杆,在该对伸缩杆上设置第一展示牌,从而可根据实际需求调节伸缩杆的长度,使得第一展示牌处于不同的高度;通过第一展示牌可转动地设置于一对伸缩杆上,可在第一展示牌的多个平面上描述景区自然特色,增大了展示牌的使用面积,使得景区自然特色可以清晰准确的描述;通过设置弹性定位组件,从而可用于当第一展示牌转动至合适位置时将所述第一展示牌锁定于一对伸缩杆上,使得游客可依据自身需求转动第一展示牌后通过弹性定位组件锁定第一展示牌,简单便捷增加体验感和趣味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实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施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三棱柱状解说牌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平板状解说牌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伸缩杆的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弹性定位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中各附图标记:

1-立柱;

2-伸缩杆;21-容置槽;22-直杆部;23-斜杆部;24-弧形部;25-固定孔;

3-第一展示牌;31-定位孔;

4-弹性定位组件;41-弹珠;42-弹簧;43-拉钩;

5-第二展示牌;

6-固定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语,仅是互为相对概念或是以产品的正常使用状态为参考的,而不应该认为是具有限制性的。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解说牌,该解说牌整体采用无棱角设计,各个边角采用圆弧结构,既美观又提高了安全性。该解说牌包括呈间隔设置的一对立柱1,该对立柱1上分别对应活动地插入有一对伸缩杆2,在该对伸缩杆2上可转动地安装有第一展示牌3,此外,该对伸缩杆2上还设有弹性定位组件4,该弹性定位组件4可用于当第一展示牌3转动至合适位置时将所述第一展示牌3锁定于一对所述伸缩杆2上,各伸缩杆2上开设有容置槽21,该容置槽21可用于容置该弹性定位组件4,该弹性定位组件4的一端弹性伸出容置槽21外或者弹性缩回容置槽21内,在第一展示牌3的两侧分别开设有定位孔31,该定位孔31对应容置槽21的位置设置,该定位孔31可供弹性定位组件4的一端卡入以锁定第一展示牌3,此外,该对立柱1上分别开设有供伸缩杆2伸缩的通道。这样,通过在一对立柱1上对应设置一对伸缩杆2,在该对伸缩杆2上设置第一展示牌3,从而可根据实际需求调节伸缩杆2的长度,使得第一展示牌3处于不同的高度;通过第一展示牌3可转动地设置于一对伸缩杆2上,可在第一展示牌3的多个平面上描述景区位置,增大了第一展示牌3的使用面积,使得自然景观知识可以清晰准确的描述;通过设置弹性定位组件4,从而可用于当第一展示牌3转动至合适位置时将所述第一展示牌3锁定于一对伸缩杆2上,使得游客可依据自身需求转动第一展示牌3后通过弹性定位组件4锁定第一展示牌3,简单便捷。

在本实施例中,该对弹性定位组件4实现锁定第一展示牌的原理如下:

当需要转动第一展示牌3,当第一展示牌3转动至使得第一展示牌3的两端与该对弹性定位组件4相接触时,此时第一展示牌3可挤压上述弹性定位组件4,以使得上述弹性定位组件4的一端弹性缩回上述伸缩杆2的容置槽21中;当第一展示牌3转动到一定角度时,此时容置槽21的位置刚好与该定位孔31的位置正对,此时弹性定位组件4可弹性伸出并卡入上述定位孔31中,以实现将上述第一展示牌3锁定在上述伸缩杆2上,简单便捷。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解说牌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上述弹性定位组件4包括弹珠41和弹簧42,该弹珠41设于上述容置槽21内,此外,该弹性定位组件4还包括拉钩43,该拉钩43设置于伸缩杆2上,该弹簧42的一端与拉钩43相连,该弹簧42的另一端与弹珠41相连,该伸缩杆2上开设有通过孔,该弹簧42一端可穿过通过孔与拉钩43相连。这样,通过拉动拉钩43,拉钩43可拉动弹簧42,弹簧42带动弹珠41往复运动,以使弹珠41卡入上述定位孔31中,实现将上述第一展示牌3锁定于伸缩杆2上。

优选地,上述弹珠41呈圆锥形设置,这样,可实现弹珠41与定位孔31更好的配合,从而将上述第一展示牌3锁定在上述伸缩杆2上,当然,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弹珠41也可呈球形、或圆柱形灯其他形状设置,此处不作唯一限定。

优选地,请参阅图1与图4,该第一展示牌3呈三棱柱状,这样,可通过转动第一展示牌3,实现三棱柱状三个平面的充分利用,提高了第一展示牌3的使用面积,当然,在本实施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该第一展示牌3也可呈平板状设置,此处不作唯一限定。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解说牌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该伸缩杆2包括直杆部22、斜杆部23、以及弧形部24,该直杆部22活动伸入该立柱1中,该斜杆部23与第一展示牌3连接,该弧形部24可用于将直杆部22与斜杆部23相连。该弹性定位组件4设置于斜杆部23上。通过设置弧形部24连接直杆部22与斜杆部23,从而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碰撞、刮伤,增强了伸缩杆2的使用的安全性。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与图4,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解说牌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该解说牌还包括固定件6,该固定件6可用于将伸缩杆2固定于立柱1上。具体地,该立柱1上开设有贯穿孔,该直杆部22沿其轴向方向开设有多个固定孔25,该固定件6可穿过贯穿孔并插入固定孔25中。这样,通过直杆部22上设置多个固定孔25,从而,可通过调节直杆部22的长度,使得固定件6穿过贯穿孔而插入不同的固定孔25中,实现对直杆部22的长度的调节。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该固定件6为销轴,当然,该固定件6也可为螺杆等,此处不作唯一限定。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与图4,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解说牌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该解说牌上还设有第二展示牌5,该第二展示牌5设置于一对立柱1上。第二展示牌5可以为辅助展示使用,亦可作为广告牌使用。与此同时,第二展示牌也使得该对立柱1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优选地,该第二展示牌5呈椭圆状,这样,使得第二展示牌5与立柱1的连接处呈圆弧结构,避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碰撞、刮伤的现象,提高了第二展示牌5的使用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展示牌3和第二展示牌5均采用边框和面板组合设计结构,面板通过卡扣或其他方式可拆卸的固定在边框内,科普展示的内容设置在面板上,面板可以根据需要更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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