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

文档序号:29987845发布日期:2022-05-11 13:27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

1.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具,特别涉及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


背景技术:

2.教学手段是师生教学相互传递信息的工具、媒体或设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教学手段经历了口头语言、文字和书籍、印刷教材、电子视听设备和多媒体网络技术等五个使用阶段。 传统教学手段主要指一部教科书、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几副历史挂图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是指各种电化教育器材和教材,即把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录像机、电视机、电影机、vcd机、dvd机、计算机等搬入课堂,作为直观教具应用于各学科教学领域。
3.随着电化教育器材走入课堂,其对教学授课带来了很大方便。但是在没有电化教育器材的环境下,法学案例分析如果仅仅通过书本讲解过于干燥,需要在黑板上书写大量内容,增加教学难度,影响到教学进度和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其方便案例和法学条款的对应讲解,并且容载量大,适于法学教学需求。
5.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其特征在于,支架上设有第一横架、第二横架,第一横架、第二横架之间分为案例展示区和法学条款展示区,法学条款展示区位于案例展示区左侧;
7.第一横架的底部、第二横架的顶部均设有滑槽,第一横架底部的滑槽端面为“t”形,第二横架顶部的滑槽端面为倒t形;
8.所述案例展示区设有案例插框,案例插框的前板为透明板;
9.所述法学条款展示区设有法学条款插框,所述法学条款插框包括中间板、外侧板、第一转轴、t形挂销,中间板的两侧分别设有外侧板,外侧板为透明板,中间板的顶部、底部分别设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与t形挂销通过轴承连接,t形挂销分别位于第一横架底部、第二横架顶部的滑槽中,第一横架的滑槽右侧设有法学条款插框的第一安装、卸载口。
10.进一步的,第一转轴上设有四个凹孔,t形挂销内部设有相对设置的两个弹簧顶针,弹簧顶针与凹孔对应。
11.进一步的,案例插框的顶部、底部分别设有第二转轴,第二转轴与第一横架、第二横架通过轴承连接。
12.更进一步的,所述案例插框为正三棱柱。
13.进一步的,第二横架下方设有第三横架,第三横架底部设有滑槽,滑槽的端面为t形,第三横架中部设有法学条款插框的第二安装、卸载口。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5.(1)本实用新型所述案例展示区用于展示案例,法学条款展示区用于展示法学条
款,案例与法学条款能够对应讲解,方便展现授课内容。
16.(2)本实用新型多个法学条款插框储放于法学条款展示区左侧,法学条款插框可在水平方向上滑动,方便将其移动到法学条款展示区右侧,然后转动法学条款插框展现授课,并方便将其从第一安装、卸载口拆卸、安装到第一横架、第二横架上。
17.(3)本实用新型储放于法学条款展示区左侧的法学条款插框垂直于第一横架、第二横架设置,有助于增加法学条款插框储存量。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的主视图;
20.图2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第一横架的主视图;
21.图3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第一横架的仰视图;
22.图4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第一横架、第二横架端部滑槽的侧视图;
23.图5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案例插框的结构示意图;
24.图6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结构示意图;
25.图7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主视图;
26.图8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俯视图;
27.图9为具体实施例一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侧视图;
28.图10为具体实施例二所述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的主视图;
29.图11为具体实施例二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主视图;
30.图12为具体实施例二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俯视图;
31.图13为具体实施例二所述法学条款插框的侧视图;
32.图14为具体实施例二所述案例插框的结构示意图;
33.图15为具体实施例二所述第三横架的仰视图;
34.图16为具体实施例三所述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的俯视图;
35.图17为具体实施例三所述案例插框的主视图;
36.图18为具体实施例三所述案例插框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37.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此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仅
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9.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作为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0.具体实施例一:
41.一种法学案例教学辅助展示教具,参阅说明书附图1所示,支架上设有第一横架1、第二横架2,第一横架1、第二横架2之间分为案例展示区3和法学条款展示区4,法学条款展示区4位于案例展示区3左侧。案例展示区3用于展示案例,法学条款展示区4用于展示法学条款。
42.参阅说明书附图4所示,所述第一横架1的底部、第二横架2的顶部均设有滑槽,第一横架1底部的滑槽端面为“t”形,第二横架2顶部的滑槽端面为倒t形。
43.所述案例展示区3设有案例插框5,案例插框5具体结构参阅说明书附图5所示,案例插框5的前板为透明板。本具体实施例案例插框5固定于第一横架1、第二横架2之间,案例插框5上端开口,写有案例的纸张插入案例插框中。
44.所述法学条款展示区4设有法学条款插框6,法学条款插框6具体结构参阅说明书附图6所示,所述法学条款插框6包括中间板61、外侧板62、第一转轴63、t形挂销64。中间板61的两侧分别设有外侧板62,外侧板62为透明板。参阅说明书附图7至图9所示,中间板61的顶部、底部分别设有第一转轴63,第一转轴63与t形挂销64通过轴承连接。上方第一转轴所连接的 t形挂销为正“t”形,下方第一转轴所连接的 t形挂销为倒“t”形,t形挂销64分别位于第一横架1底部、第二横架2顶部的滑槽中。法学条款展示区4的第一横架1的滑槽右侧设有法学条款插框的第一安装、卸载口11,第一安装、卸载口11的形状参阅说明书附图2和图3所示,安装或者卸载法学条款插框6时,在第一安装、卸载口11处向上提法学条款插框6,下方的t形挂销放入或者脱离第二横架2顶部的滑槽,此时可安装或者拆卸法学条款插框6。多个法学条款插框6储放于法学条款展示区4左侧,法学条款插框6可在水平方向上上滑动,方便将其滑动到法学条款展示区右侧,然后转动法学条款插框6 展现授课内容,并方便将其从第一安装、卸载口11拆卸、安装到第一横架、第二横架上。储放于法学条款展示区4左侧的法学条款插框6垂直于第一横架1、第二横架2摆放,其有助于增加法学条款插框储存量。法学条款插框6两侧均设有外侧板62,其顶部开口,两侧均可放入写有法学条款的纸张,法学条款插框6可转动,增加了法学条款的储放量。
45.对于本具体实施例其具体使用操作过程为:
46.(1)写有案例的纸张插入案例插框中;
47.(2)写有法学条款的纸张插入法学条款插框中,多个法学条款插框按照授课顺序从第一安装、卸载口安装到第一横架、第二横架的滑槽中;当需要展示法学条款时,将所对应的法学条款插框滑到法学条款展示区右端,同时翻转法学条款插框,法学条款插框转至与第一横架、第二横架平行;
48.(3)讲解完的法学条款从第一安装、卸载口卸载下来。
49.具体实施例二:
50.对于上述具体实施例一,法学条款插框转动90度后,法学条款插框不能被固定,其影响法学条款插框的储放和展示。对于本具体实施例,需要对法学条款插框在旋转后固定,其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51.参阅说明书附图11至图13所示,第一转轴63上设有四个凹孔631,t形挂销64内部设有相对设置的两个弹簧顶针65,弹簧顶针65与凹孔631对应。t形挂销64卡入滑槽中,在滑槽的限制下,转动法学条款插框时,其上方、下方的t形挂销64不转动,第一转轴随着法学条款插框转动,当凹孔631对应上弹簧顶针65时,法学条款插框被固定住。由于弹簧顶针65端部为半球形,凹孔631亦为半球形凹孔,稍用力转动法学条款插框,弹簧顶针65受到凹孔631的挤压而缩回,弹簧顶针65可转出凹孔631。对于本具体实施例,两个弹簧顶针65相对设置,四个凹孔在第一转轴的径向上均匀分布,法学条款插框可90度旋转后被定位固定。
52.为了增加案例讲解数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参阅说明书附图14所示,案例插框5的顶部、底部分别设有第二转轴51,第二转轴51与第一横架1、第二横架2通过轴承连接。本具体实施例所述案例插框5为方形,其前侧面、后侧面分别可插入案例纸张,增加了案例设置数量。案例插框5顶部或者侧部开口,从开口处可替换案例纸张。通过旋转案例插框5来选取所要讲解的案例,也可通过替换案例纸张来更换案例内容。
53.参阅说明书附图15所示,支架中部设有第三横架7,第三横架7底部设有滑槽,滑槽的端面为t形,第三横架7中部设有法学条款插框的第二安装、卸载口71。第三横架7用于储放其他的法学条款插框,进一步增加法学条款插框的储放量。法学条款插框上部的t形挂销可通过第二安装、卸载口71和滑槽而将法学条款插框悬挂到第三横架7上。
54.具体实施例三:
55.为了更进一步增加案例存放量,参阅说明书附图16至图18所示,所述案例插框5为正三棱柱,案例插框5的顶部、底部分别设有第二转轴51,第二转轴51与第一横架1、第二横架2通过轴承连接。案例插框5三个侧面均可插入写有案例的纸张。
56.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的描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例,本实用新型并不受上述优选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内。
57.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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