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923338发布日期:2022-07-29 23:21阅读:122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led显示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


背景技术:

2.在当今现代信息化社会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大屏幕显示已经从公共信息展示等商业应用向消费类多媒体应用渗透。随着宽带网络的发展,数字化的多媒体内容将在信息世界中占据主流,新型的大屏幕显示设备将代替传统电视机成为人们享受信息和多媒体内容的中心。
3.目前在安装led显示灯时,现有的安装方式大多通过锡焊将多个led显示灯进行固定连接,这种连接方式在其中一个led显示灯出现损坏时,对led显示灯的拆卸更换很不方便,并且不易查找。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以解决现有的安装方式大多通过锡焊将多个led显示灯进行固定连接,这种连接方式在其中一个led显示灯出现损坏时,对led显示灯的拆卸更换很不方便,并且不易查找的技术问题。
5.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包括安装板本体,所述安装板本体的内部设置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的顶部位于中间部位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弧形柱,所述弧形柱的顶部位于中间部位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顶部固定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底部设置有活动环,所述活动环套合在连接杆的外表面上,所述活动环的外表面靠近顶部和底部边缘处均设置为斜面。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安装孔的一侧内壁开设有活动槽,所述活动槽的内部顶面和底面均开设有导向槽。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两个所述导向槽的内部均滑动连接有导向块,两个所述导向块的相对一侧之间固定有卡杆。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卡杆的一端延伸至安装孔的内部,所述卡杆的一端开设有楔面,所述卡杆的另一端固定有弹簧。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在活动槽的一侧内壁上,所述弧形柱的底部为弧面,所述楔面的顶部与弧形柱底部的弧面相贴合,所述固定柱的顶部螺纹连接有对接柱。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对接柱的顶部固定有显示灯,所述固定柱的外表面设置有橡胶垫板,所述显示灯的底部固定有橡胶板,所述橡胶垫板的顶部与橡胶板的底部相贴合。
1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2.1、本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显示灯通过对接柱安装在固定柱的顶部,然后将固定柱连同弧形柱一同安装在安装孔的内部,在安装时当弧形柱底部的弧面与卡杆一端的楔面相接触时,在外部按压力的作用下将显示灯向下按压,使得可以将卡杆向内收缩,从而将卡杆的一端卡合在弧形柱的顶部,使得卡杆的一端的底部与弧形柱的顶部相卡合,防止弧形柱滑出安装孔的内部,这时活动环位于卡杆一端的顶部上方。
13.2、在取出显示灯时,需要再次向下按压显示灯,使得活动环外表面位于底部的斜面与卡杆一端的楔面相接触,从而将活动环滑移至卡杆的底部,这时在向上拉显示灯时,在活动环外表面底部的斜面过渡下,使得可以将卡杆从弧形柱的顶部和活动环之间进行过渡,从而解除卡合,使得显示灯可以顺利的拔出安装孔的内部,方便了人们安装和拆卸,便于更换,在实际连接时安装座通过外部导线分别独立并联在安装板本体的内部,便于维护人员后期对故障进行检修。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的主视立体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的一侧剖视立体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的另一侧剖视立体图;
18.图4为图3中a区域的放大图。
19.图中:1、安装板本体;2、安装座;3、显示灯;4、橡胶垫板;5、固定柱;6、活动环;7、弧形柱;8、连接杆;9、活动槽;10、导向槽;11、导向块;12、卡杆;13、楔面;14、弹簧;15、橡胶板;16、对接柱;17、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可以理解的是,附图仅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附图中显示的连接关系仅仅是为了便于清晰描述,并不限定连接方式。
21.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
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22.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3.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屏,包括安装板本体1,安装板本体1的内部设置有安装座2,安装座2的顶部位于中间部位开设有安装孔17,安装孔17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弧形柱7,弧形柱7的顶部位于中间部位固定有连接杆8,连接杆8的顶部固定有固定柱5,固定柱5的底部设置有活动环6,活动环6套合在连接杆8的外表面上,活动环6的外表面靠近顶部和底部边缘处均设置为斜面,将显示灯3通过对接柱16安装在固定柱5的顶部,然后将固定柱5连同弧形柱7一同安装在安装孔17的内部,在安装时当弧形柱7底部的弧面与卡杆12一端的楔面13相接触时,在外部按压力的作用下将显示灯3向下按压,使得可以将卡杆12向内收缩,从而将卡杆12的一端卡合在弧形柱7的顶部,使得卡杆12的一端的底部与弧形柱7的顶部相卡合,防止弧形柱7滑出安装孔17的内部,这时活动环6位于卡杆12一端的顶部上方。
24.安装孔17的一侧内壁开设有活动槽9,活动槽9的内部顶面和底面均开设有导向槽10,便于对卡杆12进行导向。
25.其中,两个导向槽10的内部均滑动连接有导向块11,两个导向块11的相对一侧之间固定有卡杆12,通过设置卡杆12,便于对活动环6进行限位。
26.其中,卡杆12的一端延伸至安装孔17的内部,卡杆12的一端开设有楔面13,卡杆12的另一端固定有弹簧14,通过设置弹簧14可以时卡杆12自动伸缩。
27.其中,弹簧14的一端固定在活动槽9的一侧内壁上,弧形柱7的底部为弧面,楔面13的顶部与弧形柱7底部的弧面相贴合,固定柱5的顶部螺纹连接有对接柱16,将楔面13的顶部与弧形柱7底部的弧面相贴合,方便过渡。
28.其中,对接柱16的顶部固定有显示灯3,固定柱5的外表面设置有橡胶垫板4,显示灯3的底部固定有橡胶板15,橡胶垫板4的顶部与橡胶板15的底部相贴合,通过橡胶垫板4,可以起支撑作用。
29.本实施例的具体使用方式与作用:
30.本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显示灯3通过对接柱16安装在固定柱5的顶部,然后将固定柱5连同弧形柱7一同安装在安装孔17的内部,在安装时当弧形柱7底部的弧面与卡杆12一端的楔面13相接触时,在外部按压力的作用下将显示灯3向下按压,使得可以将卡杆12向内收缩,从而将卡杆12的一端卡合在弧形柱7的顶部,使得卡杆12的一端的底部与弧形柱7的顶部相卡合,防止弧形柱7滑出安装孔17的内部,这时活动环6位于卡杆12一端的顶部上方,在取出显示灯3时,需要再次向下按压显示灯3,使得活动环6外表面位于底部的斜面与卡杆12一端的楔面13相接触,从而将活动环6滑移至卡杆12的底部,这时在向上拉显示灯3时,在活动环6外表面底部的斜面过渡下,使得可以将卡杆12从弧形柱7的顶部和活动环6之间进行过渡,从而解除卡合,使得显示灯3可以顺利的拔出安装孔17的内部,方便了人们安装和拆卸,便于更换,在实际连接时安装座2通过外部导线分别独立并联在安装板本体1的内部,
便于维护人员后期对故障进行检修。
31.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词语“包括/包含”和词语“具有/包括”及其变形,用于指定所陈述的特征、数值、步骤或部件的存在,但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值、步骤、部件或它们的组合。
32.本实用新型的一些特征,为阐述清晰,分别在不同的实施例中描述,然而,这些特征也可以结合于单一实施例中描述。相反,本实用新型的一些特征,为简要起见,仅在单一实施例中描述,然而,这些特征也可以单独或以任何合适的组合于不同的实施例中描述。
3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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