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36973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特别是一种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其主要于各发光单元前端设置为可供嵌接一具多数横向挡光栅条的遮光罩,以适当减小由于阻光射入所造成的对比干扰。
现今使用于电子显示幕(电子看板)的各个发光单元,如图4所示,各单元为以一圆筒型壳体50内安装有以一与圆盘型电路板60相互焊接及利用灌胶固定的多数发光二极管70所组合而成,藉该多数发光二极管70发光以产生一沿着壳体50向外投射的光束,以形成显示幕的光点,藉多个分别具不同色彩的发光单元发光及熄灭,显示不同颜色,而形成显示图案及在各区域形成不同色彩,据以形成固定型显示幕,但以发光单元的结构,位于电路板60上的各发光二极管70与外界呈完全开放的状态下,即在外界阳光直射进入时,即造成各发光二极管70表面呈现反光及使投射出的光线变浅及变暗的干扰问题(亮度对比降低,虽该电路板60及附于其上的各发光二极管70为略内缩于壳体50内,仍得由壳体50提供一适当的挡光作用,然其实际效果上不尽良好,故该等受阳光干扰问题即造成其对比效果不彰的缺点,而有加以改善的必要。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主要为改善现有发光单元存在由于阳光射入所造成的对比干扰问题,设计出一可活动地嵌接于发光单元上的遮光罩,在壳体近前方的内壁位置形成有定位凸条及扣孔,遮光罩则设有相应的定位凹槽及嵌凸块,使遮光罩可定向活动嵌接至壳体上,遮光罩表面则形成有多条等间距的横向挡光栅条,藉此遮光罩的横向挡光栅条即形成一避免外界光线进入的效果,据以达到降低外界光线造成对投射光束的干扰及亮度对比降低的问题,达到增进发光单元的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包括若干发光元件及一可置入发光元件的壳体;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一遮光罩,遮光罩呈圆盘状,其表面设有若干等间隔距离分布的横向挡光栅条;所述壳体的内壁面近前端设有定位凸条及扣孔,遮光罩的顶、底部设有与所述定位凸条及扣孔相互嵌套的定位凹槽及嵌块,使遮光罩套合于壳体的近前端位置。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在发光单元近前端设置一遮光罩,其可过滤外界光线,以避免外界光线对发光单元所发出的有用光的干扰,提高对比度,增进发光单元的发光效果。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目的。
附图简要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外观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剖视图。
图4为现有发光单元的立体外观图。

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发光单元为一种具有可活动地嵌接一遮光罩的结构,亦即在发光单元的壳体10的内壁面两相对位置设有一定位凸条11及一扣孔12,该结构可在相应前、中、后位置分别套入发光二极管31、内座20及电路板30后,再于对应在定位凸条11及扣孔12所在的壳体10近前段位置嵌接进一遮光罩40,此遮光罩40即成型有位于外环两对称位置的定位凹槽41及嵌凸块42,可套合及嵌卡于壳体10的定位凸条11及扣孔12上,以使遮光罩40定位于壳体10内,遮光罩40表面更形成有多条等间隔分布的挡光栅条43,挡光栅条43平行于该定位凹槽41及嵌凸块42,在上述附图中,为非实际使用状态,实际上是将壳体10逆时钟方向偏转九十度,使该定位凸条11及扣孔12分别位于内顶、内底部位置,故在实际使用状态下,该遮光罩40的各挡光栅条43呈横向状态,亦即为如图3的侧面剖视图所示,各挡光栅条43即提供对外界斜向射入的阳光或光线一适当的阻挡效果,进而可防止光线射入所造成其发光对比度降低的现象,虽然上述遮光罩40亦降低光线投射至外界的强度,但显示幕显现影像的清晰度更为重要,且发光强度的降低亦可通过改变发光二极管材料,达到增加亮度予以简便地解决,故本实用新型可在降低外界光线射入的情况下,即相对增加其对比强度。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包括发光元件及一可置入发光元件的壳体;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一遮光罩,遮光罩呈圆盘状,其表面设有等间隔距离分布的横向挡光栅条;所述壳体的内壁面近前端设有定位凸条及扣孔,遮光罩的顶、底部设有与所述定位凸条及扣孔相互嵌套的定位凹槽及嵌块,使遮光罩套合于壳体近前端位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遮光罩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其在各发光单元近前端设置了遮光罩,使其可适当避免外界光线射至发光单元上造成明暗对比干扰问题,该遮光罩可定位嵌套于发光单元的壳体的正面位置,而在其表面形成有多条等间距分布的横向挡光栅条,使外界光线可受到适当阻挡而不至投射至发光单元上。
文档编号G09F9/33GK2238464SQ94213218
公开日1996年10月23日 申请日期1994年5月27日 优先权日1994年5月27日
发明者林洽民 申请人:新众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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