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36974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主要为一种可确实使各发光二极管校正至水平方位而不致偏斜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
现今供电子显示幕使用的发光单元,为如图3所示,概为以一圆筒状壳体50上套接结合一表面附有多个发光二极管70的电路板60组合而成,各发光二极管70通过插件机插入电路板60的贯孔61内,由于该电路板60并无任何可供支撑各发光二极管70的设置,故在各发光二极管70插件完成后,即再进行灌胶程序,亦即于各发光二极管70与电路板60交接位置灌胶,以使各发光二极管70确实固定于电路板60上,但此等组合方式中,各个发光二极管70仅以底部的接脚与电路板80焊接结合的方式,即造成各发光二极管70封胶后,无法确实保持在完全水平状态,以至造成各发光二极管70无法确实保证水平方位,而有略微偏斜的现象,即导致各别发光二极管光束投射的角度不一及造成亮度不均匀的现象,故有予以改进的必要。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供套合在各发光二极体外侧的定位座,此定位座则设有可供各发光二极管穿伸露出的套置孔,而可在各发光二极管插入电路板及进行上胶步骤后,立即套上该定位座,而藉定位座的套置孔,使各发光二极管校正至水平状态,据此即使各发光二极管确实定位在同一方向而避免因偏斜而导致的问题,使发光单元更具有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包括一圆筒状壳体及接有多个发光二极管的电路板,所述壳体套合在电路板上,发光二极管设于电路板表面;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一内座及—定位座;所述内座夹合于电路板与各发光二极管间;具有适当厚度的定位座表面形成与内座各发光二极管对应的套置孔,在定位座上方套入定位座,可藉各套置孔导正各发光二极管于同一方位。
所述定位座背面形成有至少两个定位柱,所述发光单元的内座上则形成可供定位柱穿伸的扣孔。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具有以下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设置了用于插植发光二极管的内座,使发光二极管的固定更加可靠,由于设置了套合在各发光二极管上的定位座,此定位座设有可供各发光二极管穿伸露出的套置孔,而藉定位座的套置孔,使各发光二极管校正至水平状态,据此即达到使各发光二极管确实定位在同一方向而无偏斜的目的。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目的。
附图简要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剖面图。
图3为现有发光单元的局部分解图。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发光单元亦同样为以壳体50组合有多数发光二极管70的构造,其不同处为在于介于电路板80与各发光二极管70间夹设有一内座10,内座10表面形成有两扣孔11,而在内座10前方可套合一具有若干套置孔21的适当厚度的定位座20,定位座20各套置孔21为对应于内座10的各发光二极管70位置且内径恰与各发光二极管70外径相同,可供各发光二极管70穿伸及外露,定位座20后方则形成有与内座10该两扣孔11对应的定位柱22,可在内座10经插入各发光二极管70及上胶步骤后,即可将定位座20以该定位柱22定位套合于内座10上。
上述本实用新型所增设的定位座20及内座10的构造,即以定位座20各套置孔21达到校正及支撑各发光二极管70保持在水平状态的作用,亦即如图2的侧剖面图所示,定位座20各个可与穿过发光二极管70的套置孔21为位在各发光二极管70近前端位置,故在各发光二极管70插入至电路板80略有偏斜的情况下,即可藉该各套置孔21予以导正及达到校正其方位的效果,故可确保各发光二极管70稳固定位在相同的水平投射角度上,即较现有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更具有实用性。
权利要求1.一种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包括-圆筒状壳体及接有多个发光二极管的电路板,所述壳体套合在电路板上,发光二极管设于电路板表面;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内座及—定位座;所述内座夹合于电路板与各发光二极管间;所述定位座上设有与内座各发光二极管对应的套置孔,定位座套于发光二极管上,藉各套置孔导正各发光二极管于同一方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座背面形成有至少两个定位柱,所述内座上形成可供定位柱穿伸的扣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显示幕发光单元,特别是一种可确保发光单元各发光二极管定位在水平方向的发光单元,主要设置了可嵌套于发光二极管上的定位座,其上设有可供各发光二极管向外露出的套置孔,在内座上经插件机插入各发光二极管及进行上胶步骤后,再套入定位座于其上,即藉定位座各套置孔可确实地保证各发光二极管与印刷电路板间保持垂直状态而不致偏斜,以解决现有各发光单元的发光二极管因偏斜造成亮度不均的问题。
文档编号G09F9/33GK2223859SQ9421323
公开日1996年4月3日 申请日期1994年5月24日 优先权日1994年5月24日
发明者林洽民 申请人:新众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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