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87844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产品展示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
【背景技术】
[0002]实物展示台常用于教育教学培训、电视会议、讨论会等各种场合,可演示商品实物、文件等,还可远距离摄像。传统实物展示台为小型展示台,不能展示实物较大的商品,且未安装报警系统,在实物商品丢失时无法起到报警的作用。

【发明内容】

[0003]根据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包括展台、投影设备、摄像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展室、音响、读卡槽、防护罩、防磨垫、红外线感应器,所述展台的下方开设有展室,所述展室的一侧安装有摄像头,所述展台的外侧套设有防护罩,所述展台上安装有防磨垫,所述展台的两侧安装有音响,所述摄像头与音响连接,所述展台的一侧设置有读卡槽,所述展台上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所述红外线感应器的一侧安装有投影设备。
[0004]所述防护罩、音响、防磨垫均为可拆卸结构。
[0005]所述读卡槽内安装有SD卡。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对原有实物展示台进行改进,增设展室,大小不一,可用于展室不同规格的实物;在展台上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和摄像头,与音响连接,在设定区域的红外线感应器感应到实物被盗情况时音响发出蜂鸣声,摄像头将记录的图像储存,起到较好的防盗作用;在展台的侧面设置有读卡槽,内置SD卡,与音响连接,可在展示过程中自动播放解说词,无需额外耗费公司财力雇佣解说人员,设置有防护罩可防止下雨天气时对展示实物的破坏。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根据图1所示,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0009]如图1,展台-1、展室-2、摄像头-3、音响-4、读卡槽-5、防护罩-6、投影设备-7、防磨垫_8、红外线感应器-9。
[0010]实施例1
[0011]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包括展台1、展室2、摄像头3、音响4、读卡槽5、防护罩6、投影设备7、防磨垫8,展台I的下方开设展室2,展室2的一侧安装摄像头3,展台I的外侧套设防护罩6,展台I上安装防磨垫8,展台I的两侧安装音响4,摄像头3与音响4连接,展台I的一侧设置读卡槽5,展台I上设置红外线感应器9,红外线感应器9的一侧安装投影设备7。
[0012]实施例2
[0013]将展示实物按大小规格放置于展室2及安装有防磨垫8的展台I上,将SD卡插入读卡槽5上,安装防护罩6。完成准备工作,启动电源,在展台I上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9和摄像头3,与音响4连接,在设定区域的红外线感应器9感应到实物被盗情况时音响4发出蜂鸣声,摄像头3将记录的图像储存,起到较好的防盗作用;在展台I的侧面设置有读卡槽5,内置SD卡,与音响4连接,可在展示过程中自动播放解说词,无需额外耗费公司财力雇佣解说人员,设置有防护罩6可防止下雨天气时对展示实物的破坏。
[0014]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包括展台、投影设备、摄像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展室、音响、读卡槽、防护罩、防磨垫、红外线感应器,所述展台的下方开设有展室,所述展室的一侧安装有摄像头,所述展台的外侧套设有防护罩,所述展台上安装有防磨垫,所述展台的两侧安装有音响,所述摄像头与音响连接,所述展台的一侧设置有读卡槽,所述展台上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所述红外线感应器的一侧安装有投影设备。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音响、防磨垫均为可拆卸结构。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读卡槽内安装有SD卡。
【专利摘要】一种大型实物展示台,包括展台、展室、投影设备、摄像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展室、音响等,所述展台的下方开设有展室,所述展室的一侧安装有摄像头,所述展台的外侧套设有防护罩,所述展台上安装有防磨垫,所述展台的两侧安装有音响,所述摄像头与音响连接,所述展台的一侧设置有读卡槽,所述展台上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本实用新型增设展室,大小不一,可用于展室不同规格的实物;在展台上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和摄像头,与音响连接,起到较好的防盗作用;在展台的侧面设置有读卡槽,内置SD卡,与音响连接,可在展示过程中自动播放解说词,无需额外耗费公司财力雇佣解说人员,设置有防护罩可防止下雨天气时对展示实物的破坏。
【IPC分类】G09F27/00
【公开号】CN204857135
【申请号】CN201520445848
【发明人】肖晨, 吴永治
【申请人】北京竹远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6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