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自画镜和容置件的托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59085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自画镜和容置件的托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总体上涉及美术绘画领域,是一种带有自画镜和各种绘画工具溶为一体的自画像托台。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需要一种既能画自画像又能将多种绘画工具溶为一体的方便托台,但市场空白。本托台下方设置一个能装各种绘画用具的盒体,用时盒体打开,随时取放盒体内的绘画用具,不用时关闭。有效保护绘画用具,托台的一侧设计有可折叠又可前后远近调节的自画镜,以方便绘画者真实画自画像和练习绘画使用。托台的上方侧面设计有可伸缩的长方条形,长方条上设计有不同直径的圆孔,单排排列,为各种不同直径的画笔插入孔内,以备画者挑选使用。因此,本领域需要一种既能够画自画像又能将多种绘画工具溶为一体的方便托台。

实用新型内容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
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托台,所述托台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置有容置工具的容置件。本实用新型的托台设置有专门容置工具的容置件和自画镜,这不仅方便使用者取放工具,还避免了工具的丢失,提高了使用效率和便捷性。第二,本实用新型的托台的容置件能以可拆卸的方式或折叠方式设置在托台上。第三,本实用新型的托台制造简便,费用低廉。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的托台设置有便于创作自画像的自画镜。

本实用新型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图中,图1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主视图;图2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后视图;图3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俯视图;图4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仰视图;图5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左视图;图6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右视图;图7和图8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托台的第一和第二立体图;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为了彻底了解本实用新型,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以便说明本实用新型。显然,本实用新型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托台100包括本体110,本体110上设置有容置工具的容置件120和130。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显而易见的是,托台100的本体110可以构造为任意形状,例如矩形等,以方便使用为最佳。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优选实施方式的容置件120。容置件120包括底盒121和盒盖122。底盒121和盒盖122的形状是非限制性的,例如可以是方形或矩形
坐寸ο容置件120的底盒121设置于本体110上。应当注意的是,容置件120的位置是非限制性的,其可以位于本体Iio的任何位置。但优选地,容置件120位于本体110的下部,以利于使用者取、放工具。容置件120与本体110之间的连接方式也是非限制性的。通常,为了加工方便,容置件120以固定方式设置在本体110上。例如,可以在底盒121上设置通孔,诸如螺钉等的固定件穿过该通孔将容置件120固定于本体110上。或者,容置件120还可以以可拆卸的方式设置在本体110上,以在运输或闲置托台时可以方便地取下容置件120从而降低托台100的空间占用体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加工和使用的需求选择具体的设置方式。如图3所示,盒盖122的第一侧122a与底盒121的对应侧可枢转地连接,第二侧122b与底盒121相互扣合、卡合或粘合,以方便地打开和关闭容置件120,并在容置件120关闭时保证其不会被意外地打开而导致其中的工具散落或丢失。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可以采用任意方式实现上述结构,例如,在底盒121或/和盒盖122的相应位置上设置卡合结构、扣合结构或粘合结构。优选地,在底盒121上设置凸块,在盒盖122上的与凸块相对应的位置设置凹槽,以使容置件120关闭时底盒121和盒盖122可以卡合在一起。在优选的状态下,盒盖122设置为可枢转至水平方向以平稳地容纳工具。如图3所示,盒盖122内部设置有专门容纳画笔的笔架123。笔架123的固定方式是非限制性的。例如,笔架123的第一端123a和第二端123b可以以固定方式设置在盒盖122内部,画笔水平插入笔架123。或者,笔架123的第一端123a以可枢转的方式固定在盒盖122的内部,笔架123的第二端123b绕第一端123a枢转,并可固定在垂直于盒盖平面的方向(如图8中的A位置),以在垂直方向上容纳画笔,这样更方便取、放画笔。在这种情况下,笔架123的第一端123a与盒盖122之间还可以设置可伸缩支撑结构(未示出),以当笔架123位于垂直位置时使之暂时固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支撑结构的结构是非限制性的,任何合适的支撑结构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如图8所示,笔架123的结构是非限制性的。优选地,笔架可以包括容纳画笔的通孔结构123c。通孔结构123c的尺寸和形状不是限制性的。为了容纳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型号和规格的绘图工具,通孔结构123c可以呈圆形、椭圆形、方形或六角形等任意形状。且通孔结构123c的尺寸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为了最大化的满足绘画者的需求,优选的是设置多个尺寸不同的通孔结构123c。或者,仅设置一个矩形状的通孔结构,以容纳多只画笔。容置件120内部设置有中盒124。中盒124的第一侧与底盒121相连接,第二侧与盒盖122相连接(例如,通过连杆等),以当容置件120关闭时,中盒124容置在盒盖122与底盒121之间,且当容置件120打开时,中盒124随着盒盖122的打开而逐渐展开至水平状态,以平稳地容纳绘图工具,更详细地如图7所示。在容置件120处于关闭状态时,中盒124与笔架123相互靠近。当容置件120处于使用状态时,中盒124与笔架123不接触,特别是当笔架123位于垂直位置时(如图8中的A位置),中盒124与笔架123不接触。更具体地,中盒124和笔架123的宽度(沿图8所示的X方向)各为容置件120宽度的不到一半。图8还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优选实施方式的容置件130。容置件130包括顶板131和与顶板131相对设置的底板132。如图8所示,底板132和顶板131通过连杆134、铰链或其他方式可枢转地连接。容置件130的位置及其与本体110之间的连接方式是非限制性的。通常,为了使用方便和尽量降低托台的占用体积,顶板131的一端131a可枢转地设置在本体110上,以使得在容置件130处于关闭状态时,底板132和顶板131设置为相互接触(如图8所示);在容置件130处于使用状态时,底板132和顶板131设置为相互平行(如图7所示)。为了避免划伤,顶板131和底板132的边缘还可具有经过导圆或导角处理的形状。容置件120、130的材料不是限制性的,但优选地为具有一定强度的塑料、木材或金属以容纳并支撑绘图工具。且优选造价低廉的材料。在如图7所示,本体110上设置有自画镜140。为便于使用,自画镜以可折叠的方式设置在本体110上,以当使用托台时,自画镜可以从本体110上展开,而不适用托台时,自画镜可以呈折叠状态贴在本体110的表面(如图8所示)。另外,自画镜140还可以在展开时相对于本体110旋转以利于多角度使用。需要指出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托台的不同用途,使用者的需求,可以将本托台在本领域通用任意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托台设置有专门创作自画像的自画镜和容置工具的容置件,这不仅方便使用者取放工具,还避免了工具的丢失,提高了使用效率和便捷性。第二,本实用新型的托台的容置件可以以可拆卸的方式或折叠方式设置在托台上,从而不会增加托台的空间占用体积。第三,本实用新型的托台制造简便,费用低廉。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自画镜和容置件的托台,所述托台包括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上设置有自画镜和容置工具的容置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包括底盒和与所述底盒相连接的盒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以固定的方式或者以可拆卸的方式设置在所述本体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的第一侧与所述底盒以可枢转的方式连接,所述盒盖的第二侧与所述底盒相互扣合、卡合或磁铁吸附。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内部设置有笔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笔架的第一端以可枢转的方式固定在所述盒盖内部,以使所述笔架的第二端围绕所述第一端枢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笔架的第二端绕所述第一端枢转至并固定在垂直于所述盒盖平面的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笔架具有通孔结构。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内部设置有中盒。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5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内部设置有中盒。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6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内部设置有中盒。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7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内部设置有中盒。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8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内部设置有中盒。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盒的第一侧与所述底盒相连接,第二侧通过连杆与所述盒盖相连接,以使所述中盒随着所述盒盖的打开而展开。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件包括顶板和与所述顶板相对设置的底板,所述底板和所述顶板通过连杆或铰链相互连接。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的一端可枢转地设置在所述本体。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和所述底板上均设置有容纳所述画笔的通孔。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上设置有自画镜。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画镜以可折叠的方式设置在所述本体一侧。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托台,其特征在于,在使用状态下,所述自画镜可以从所述本体上展开。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自画镜和容置件的托台。本实用新型的托台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置有自画镜和容置绘画工具的容置件。
文档编号B44D3/22GK202896166SQ201220085889
公开日2013年4月24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9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9日
发明者方惠 申请人:方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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