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7286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绘画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享受的追求也越来越高,油画是一种美的享受,在闲暇之余,欣赏油画甚至绘画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方法,在赏画以及绘画的过程中,人们可以愉悦身心,减轻工作中带来的疲劳,收到大多数人的喜爱,在绘制油画的过程中,使用最多的就是画箱,但是现有的画箱只能防止颜料和画笔,绘画面板需要另外携带,这给人们绘画带来一定的不便,且现有的画箱不能调节高度,画箱的高度不合适,人们在绘画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乏累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包括箱体、箱盖、支架和提手,所述箱体内部设有隔板,隔板将箱体内部空间分隔成多个置物槽和一个油画放置盒;所述箱体中部两侧以及中间隔板上设有凹槽,所述箱体顶部设有箱盖,箱体与箱盖之间通过第一旋转轴旋转连接;所述箱盖顶部侧壁上通过第二旋转轴旋转连接绘画面板,箱盖侧壁上固定连接有灯管,灯管位于绘画面板前端;所述箱盖正面的侧壁上设有电池组件和开关,灯管和开关分别与电池组件电性连接;所述箱盖顶端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提手;所述箱体底部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上铰接有支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呈长方体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块为4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为套筒结构,支架由上支架与下支架组成,上支架的内径大于下支架的外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画箱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照明功能,绘画面板与箱体呈一体结构,绘画的时候无需另外携带绘画面板,且该画箱的高度可以通过支架设置,绘画时可调节画箱的高度,给绘画者带来较大的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闭合状态图。

图中:1-箱体;2-箱盖;3-绘画面板;4-支架;5-灯管;6-提手;7-凹槽;8-电池组件;9-隔板;10-置物槽;11-第一旋转轴;12-油画放置盒;13-连接块;21-第二旋转轴;41-上支架;42-下支架;81-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便携式油画写生储存画箱,包括箱体1、箱盖2、支架4和提手6;所述箱体1呈长方体结构,箱体1内部设有隔板9,隔板9将箱体1内部空间分隔成多个置物槽10和一个油画放置盒12,置物槽10用于存放颜料和画笔,油画放置盒12用于存放画好的油画;所述箱体1中部两侧以及中间隔板上设有凹槽7,所述箱体1顶部设有箱盖2,箱体1与箱盖2之间通过第一旋转轴11旋转连接;所述箱盖2顶部侧壁上通过第二旋转轴21旋转连接绘画面板3,箱盖2侧壁上固定连接有灯管5,灯管5位于绘画面板3前端;所述箱盖2正面的侧壁上设有电池组件8和开关81,灯管5和开关81分别与电池组件8电性连接;所述箱盖2顶端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提手6,提手6便于移动箱体;所述箱体1底部设有连接块13,作为优选,连接块13为4个;所述连接块13上铰接有支架4;所述支架4为套筒结构,支架4由上支架41与下支架42组成,上支架41的内径大于下支架42的外径,支架4可调节储存画箱的高度,便于绘画。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储存画箱时,打开箱盖2,箱盖2通过第一旋转轴11与箱体1连接;所述箱盖2顶部内侧壁上通过第二旋转轴21旋转连接有绘画面板3,箱盖2打开以后,将绘画面板3底部卡在箱体2两端及中间隔板9的凹槽上,箱体1内部的隔板9将箱体1内部空间分隔成多个置物槽10以及一个油画放置盒12,在绘画面板3上进行绘画,箱盖2侧壁上设有电池组件8以及开关81,箱盖2顶端两侧内部上固定连接有灯管5,灯管5与开关81与电池组件8电性连接,当夜晚时通过开关81打开灯管5,灯管5用于照明,方便绘画者夜晚时绘画;所述箱体1底部设有支架4,支架4为套管结构,通过调节支架4的高度来;设置箱体1的高度,便于绘画者绘画。该画箱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照明功能,绘画面板与箱体呈一体结构,绘画的时候无需另外携带绘画面板,且该画箱的高度可以通过支架设置,绘画时可调节画箱的高度,给绘画者带来较大的便利。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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