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摇篮式旋转四五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6330阅读:14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旋转四五轴,更具体的说,它涉及一种摇篮式旋转四五轴。



背景技术:

现在市面上的雕刻机连动旋转四五轴在进行产品加工时,都是需要多次加工才能成型,相当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摇篮式旋转四五轴,来解决以上这些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摇篮式旋转四五轴,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割装置,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右侧的减速装置,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左侧的对刀装置,所述分割装置包括分割器外罩,固定设置在分割器外罩内的分割器,固定设置在分割器上的分割器驱动装置,固定设置在分割器外罩上与分割器传动连接的撑咀座,以及套装在撑咀座上的铜撑套。

优选为,减速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上的旋转板,设置在旋转板右侧的减速机立板,固定设置在减速机立板上的减速机,以及与减速机传动连接的减速机驱动装置,所述减速机立板上设有第一通孔,所述旋转板上设有第二通孔,所述旋转板左侧设有旋转右盖,所述旋转右盖与减速机通过旋转轴、连轴器、第一通孔、第二通孔转动连接。

优选为,对刀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上的第二旋转板,设置在第二旋转板上的轴承,设置在轴承右侧的轴承立板,设置在轴承立板左侧的轴承立板盖,固定设置在轴承立板顶部的对刀仪,以及设置在第二旋转板右侧的黑赛钢板,所述轴承立板和第二旋转板上分别设有第三通孔、第四通孔,所述轴承立板与分割装置固定连接,所述轴承立板与轴承通过第二旋转轴、第三通孔转动连接。

优选为,分割器外罩包括五轴底板,固定设置在五轴底板上的分割器罩,固定设置在分割器罩上的分割器板,固定设置在分割器板上的分割器盖,所述分割器盖和分割器板上分别设有与分割器相配合的第五通孔、第六通孔。

优选为,分割器盖上设有夹板,所述夹板与分割器盖之间通过夹板支柱固定连接。

优选为,减速机驱动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分割器上的马达座,以及设置在马达座上的伺服马达,所述伺服马达与分割器传动连接。

优选为,减速机驱动装置为第二伺服马达。

优选为,减速装置外设有减速机罩。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优点:本实用新型四轴可以正反旋转360度,五轴可以前后旋转220度,可以通过联动把所有需要的产品一次性做完或把圆球曲面上的立体性状做出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看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摇篮式旋转四五轴,包括分割装置,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右侧的减速装置,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左侧的对刀装置,所述分割装置包括分割器外罩,固定设置在分割器外罩内的分割器1,固定设置在分割器1上的分割器驱动装置,固定设置在分割器外罩上与分割器1传动连接的撑咀座2,以及套装在撑咀座2上的铜撑套3。

对于本实施例的各个部件进行解释说明:

1)减速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上的旋转板4,设置在旋转板4右侧的减速机立板5,固定设置在减速机立板5上的减速机6,以及与减速机6传动连接的减速机驱动装置,所述减速机立板5上设有第一通孔,所述旋转板4上设有第二通孔,所述旋转板4左侧设有旋转右盖7,所述旋转右盖7与减速机6通过旋转轴8、连轴器9、第一通孔、第二通孔转动连接。

2)对刀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分割装置上的第二旋转板10,设置在第二旋转板10上的轴承11,设置在轴承11右侧的轴承立板12,设置在轴承立板12左侧的轴承立板盖13,固定设置在轴承立板12顶部的对刀仪14,以及设置在第二旋转板10右侧的黑赛钢板15,所述轴承立板12和第二旋转板10上分别设有第三通孔、第四通孔,所述轴承立板12与分割装置固定连接,所述轴承立板12与轴承11通过第二旋转轴16、第三通孔转动连接。

3)分割器外罩包括五轴底板17,固定设置在五轴底板17上的分割器罩18,固定设置在分割器罩18上的分割器板19,固定设置在分割器板19上的分割器盖20,所述分割器盖20和分割器板19上分别设有与分割器1相配合的第五通孔、第六通孔。

4)分割器盖20上设有夹板21,所述夹板21与分割器盖20之间通过夹板支柱22固定连接。

5)减速机驱动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分割器上的马达座23,以及设置在马达座23上的伺服马达24,所述伺服马达24与分割器1传动连接。

6)减速机驱动装置为第二伺服马达25。

7)减速装置外设有减速机罩26。

本实施例四轴可以正反旋转360度,五轴可以前后旋转220度,可以通过联动把所有需要的产品一次性做完或把圆球曲面上的立体性状做出来。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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