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105604发布日期:2021-02-27 01:34阅读:91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质工艺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


背景技术:

[0002]
木质工艺品是经过匠人手工对木料进行创作加工后的产物,根据木料的形状与匠人的加工技巧能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具有一定的观赏与收藏价值,而在匠人对木料进行加工时,往往需要使用雕刻刀对木料进行雕刻。
[0003]
现有的木制工艺品设计用雕刻刀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需要雕刻人员先使用铅笔在木料表面画出相应的加工线条,因此在雕刻过程中,需要操作人员不断拿起铅笔放下雕刻刀或放下铅笔拿起雕刻刀来对木料进行设计与加工,操作较为不便且麻烦,影响雕刻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具备方便雕刻人员操作,提高雕刻效率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雕刻刀在使用时需要配合铅笔,操作较为不便的问题。
[0005]
本实用新型的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包括雕刻主管,所述雕刻主管的内壁活动连接有雕刻刀头,所述雕刻刀头的下表面位于雕刻主管的内部且雕刻刀头的下表面正面形状为矩形,所述雕刻刀头的下表面设有卡齿,所述雕刻刀头通过表面的卡齿啮合有带动齿轮,所述带动齿轮的通过转轴与雕刻主管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带动齿轮远离雕刻刀头的一侧啮合有带动齿板,所述带动齿板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滑板,所述雕刻主管的表面开设有与连接滑板相适配的滑槽,所述连接滑板远离带动齿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调节套管,所述调节套管的内壁与雕刻主管的表面固定活动连接,所述雕刻刀头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底面固定连接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的表面啮合有收纳管,所述收纳管的顶面开设有与螺纹柱相适配的螺纹孔,所述收纳管的内壁活动连接有刻画铅笔,所述雕刻主管的底面开设有与收纳管相适配的活动孔。
[0006]
本实用新型的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其中雕刻主管的俯视面为六边形,所述雕刻主管与调节套管的上表面均开设有与雕刻刀头相适配的收纳槽,通过六边形的雕刻主管,使得能够方便雕刻刀头与连接滑板的活动,保证雕刻刀头的正常工作更为稳定。
[0007]
本实用新型的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其中调节套管的表面活动连接有固定管,所述调节套管的表面开设有与固定管相适配的活动槽,雕刻主管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柱,所述调节套管与固定管的表面均开设有与固定柱相适配的活动槽,且所述固定管表面所设活动槽侧面形状为“出”字形,固定柱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固定柱以雕刻主管的侧面竖直中线为对称轴分布在雕刻主管的表面,通过固定管与固定柱,使得在移动调节套管后需要对固定管进行固定时,能够活动固定管,让固定管表面的卡槽从一同转动,固定柱也随之在固定管表面的卡槽中活动,让调节套管与雕刻主管之间不再紧密连接,从而方便
后续调节套管的活动,达到了在方便操作者使用的同时,保证操作者雕刻或绘画过程中的稳定性。
[0008]
本实用新型的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其中固定管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隔离胶罩,所述隔离胶罩远离固定管的一端与调节套管的表面固定连接,通过隔离胶罩,使得固定管与调节套管之间缝隙不易混入木屑影响固定管的活动。
[0009]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0]
1、本实用新型通过调节套管与雕刻主管,使得在雕刻人员需要使用刻画铅笔对木料表面的雕刻纹路进行设计时,能够通过活动调节套管,让调节套管经由连接滑板让带动齿板使得带动齿轮转动,带动齿轮进而使得雕刻刀头逐渐收入至调节套管与雕刻主管的内部,不再显露锋芒,同时雕刻刀头将收纳管从雕刻主管的内部顶出至外部,让刻画铅笔从雕刻主管的内部伸出,方便操作者的设计,达到了方便雕刻加工的同时避免操作者在使用雕刻刀的画出线路的同时受伤。
[0011]
2、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管与固定柱,使得在移动调节套管后需要对固定管进行固定时,能够活动固定管,让固定管表面的卡槽从一同转动,固定柱也随之在固定管表面的卡槽中活动,让调节套管与雕刻主管之间不再紧密连接,从而方便后续调节套管的活动,达到了在方便操作者使用的同时,保证操作者雕刻或绘画过程中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0012]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3]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剖结构示意图;
[0014]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剖结构示意图;
[0015]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结构示意图;
[0016]
图4为本实用新型俯剖结构示意图;
[0017]
图5为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8]
图6为图2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9]
图中:1、雕刻主管;2、雕刻刀头;3、带动齿轮;4、带动齿板;5、连接滑板;6、调节套管;7、连接板;8、螺纹柱;9、收纳管;10、刻画铅笔;11、固定管;12、固定柱;13、隔离胶罩。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物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0021]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
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2]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的木质工艺品创意设计用雕刻刀,包括雕刻主管1,雕刻主管1的内壁活动连接有雕刻刀头2,雕刻刀头2的下表面位于雕刻主管1的内部且雕刻刀头2的下表面正面形状为矩形,雕刻刀头2的下表面设有卡齿,雕刻刀头2通过表面的卡齿啮合有带动齿轮3,带动齿轮3的通过转轴与雕刻主管1的内壁固定连接,带动齿轮3远离雕刻刀头2的一侧啮合有带动齿板4,带动齿板4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滑板5,雕刻主管1的表面开设有与连接滑板5相适配的滑槽,连接滑板5远离带动齿板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调节套管6,调节套管6的内壁与雕刻主管1的表面固定活动连接,雕刻刀头2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7,连接板7的底面固定连接有螺纹柱8,螺纹柱8的表面啮合有收纳管9,收纳管9的顶面开设有与螺纹柱8相适配的螺纹孔,收纳管9的内壁活动连接有刻画铅笔10,雕刻主管1的底面开设有与收纳管9相适配的活动孔,通过调节套管6与雕刻主管1,使得在雕刻人员需要使用刻画铅笔10对木料表面的雕刻纹路进行设计时,能够通过活动调节套管6,让调节套管6经由连接滑板5让带动齿板4使得带动齿轮3转动,带动齿轮3进而使得雕刻刀头2逐渐收入至调节套管6与雕刻主管1的内部,不再显露锋芒,同时雕刻刀头2将收纳管9从雕刻主管1的内部顶出至外部,让刻画铅笔10从雕刻主管1的内部伸出,方便操作者的设计,达到了方便雕刻加工的同时避免操作者在使用雕刻刀的画出线路的同时受伤。
[0023]
雕刻主管1的俯视面为六边形,雕刻主管1与调节套管6的上表面均开设有与雕刻刀头2相适配的收纳槽,通过六边形的雕刻主管1,使得能够方便雕刻刀头2与连接滑板5的活动,保证雕刻刀头2的正常工作更为稳定。
[0024]
调节套管6的表面活动连接有固定管11,调节套管6的表面开设有与固定管11相适配的活动槽,雕刻主管1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柱12,调节套管6与固定管11的表面均开设有与固定柱12相适配的活动槽,且固定管11表面所设活动槽侧面形状为“出”字形,固定柱12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固定柱12以雕刻主管1的侧面竖直中线为对称轴分布在雕刻主管1的表面,通过固定管11与固定柱12,使得在移动调节套管6后需要对固定管11进行固定时,能够活动固定管11,让固定管11表面的卡槽从一同转动,固定柱12也随之在固定管11表面的卡槽中活动,让调节套管6与雕刻主管1之间不再紧密连接,从而方便后续调节套管6的活动,达到了在方便操作者使用的同时,保证操作者雕刻或绘画过程中的稳定性。
[0025]
固定管11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隔离胶罩13,隔离胶罩13远离固定管11的一端与调节套管6的表面固定连接,通过隔离胶罩13,使得固定管11与调节套管6之间缝隙不易混入木屑影响固定管11的活动。
[0026]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若雕刻者需要对木料表面进行线路刻画时,能够活动固定管11,让固定管11表面的卡槽在固定柱12表面活动,让固定柱12不再与“出”字形的卡槽内部卡接,此时调节套管6与雕刻主管1之间不再固定在一起,操作者即可下压调节套管6,让调节套管6内部的连接滑板5让带动齿板4活动,进而使得带动齿轮3跟随带动齿板4一同转动,带动齿轮3随即让雕刻刀头2活动并逐渐收入至雕刻主管1与调节套管6的内部,同时雕刻刀头2也逐渐将收纳管9从雕刻主管1的内部移出,操作者此时即可调转雕刻刀整体,让刻画铅笔10翻转,继续进行木料表面的设计纹路刻画,不需不断拿起刻画铅笔10与雕刻刀,方便雕刻加工。
[0027]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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